世界新能源汽车协会
㈠ 2019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炉,特斯拉制霸,中国车企表现强势
2019年对于中国新能源车市来讲,最终成绩单并不好看。受国内车市寒冬影响,首次出现了下跌。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共计120.6万辆,同比下滑4.0%。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97.2万辆,同比下降1.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23.2万辆,同比下降14.5%;燃料电池汽车销量2737辆,同比增长79.2%。
小结
纵观2019年全球新能源车市,大盘增长10%、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份额上升、特斯拉销量市值双飙升,充分说明了未来新能汽车领域的几个趋势。
首先是新能源汽车未来整体走向还是健康向上的,超过200万辆的销量体量还能有一成的增长量,充分说明其发展潜力。其次是作为过渡产品的插电混动车型还将持续存在很长时间,未来各国禁售燃油车后的主要替代品将会是它们。最后,纯电动汽车板块未来几年内还是很难有车企能超越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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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221万辆,特斯拉全球销冠,比亚迪随后
在车型方面,2019年,特斯拉Model3以销量达到30万辆的销量夺得热销车型第一名;北汽EU系列排名第二;日产聆风则获得了第三名。而在前十名的车型中,中国企业背景的车型还包括了比亚迪元EV/S2EV、宝骏E系列。
在动力方面,纯电动汽车仍占据主力,占比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的74%;插电式混合动力占比26%,市场份额从2.1%提升至2.5%。
写在最后
诚然,特斯拉夺回“全球第一”证明了这个品牌的巨大成功。
但,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还是中国品牌离我们更近。毕竟在价格上,中国品牌更加符合中国用户的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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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的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英文名称:,缩写:。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服务以及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为本行业和会员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新能源汽车强国而奋斗。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调查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全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
(三)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贸易及延伸服务发展,推动行业国际化进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代表行业参加多双边贸易规则谈判,组织行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举办行业的大型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八)按照会员的要求,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维护产业安全培训;
(九)办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综合性刊物,开展咨询服务;
(十)参与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经授权参与生产与流通领域资质审查;
(十一)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本行业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和咨询业务的企业(集团、公司),依法注册登记的本行业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行规行约。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内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秘书长的聘任;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并报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该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秘书长人选,提请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2年4月20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㈣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的业务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本行业协会具有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理、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基本职能,主要业务工作是:
(一)调查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单位、全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
(三)负责组织协调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遭受外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政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经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协调、举办行业的大型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八)按照会员单位的要求组织人才、技术、职业、保护产业安全培训;
(九)办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综合性刊物,开展咨询服务;
(十)参与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参与生产与流通领域资质审查;
(十一)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提供会员需要的其它服务。
㈤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2020年4月):大众、比亚迪追赶特斯拉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2020年4月):三家车企过万,大众、比亚迪追赶特斯拉
本文节选自《新能源汽车周报》电子版,该报告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服务部与汽车纵横杂志社联合编辑,如需查看完整报告,欢迎垂询!
近日,EV Sales网站公布了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数据。2020年4月,全球共售出11.03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同比下降30%。2020年1-4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为57.07万辆,下降12%。
分企业来看,2020年4月,特斯拉以1.48万辆的成绩夺得全球销量第一桂冠;其次,大众、比亚迪也均超过了万辆。1-4月,特斯拉全球累计销量已超过了10万辆,达到10.32万辆,其他企业差距明显。
分品牌/车型来看,2020年4月特斯拉Model 3售出1.18万辆新车,是所有单一车型中唯一一款过万的车型,仍然高居榜首;而1-4月的累计销量也是特斯拉Model 3最高,且是唯一一款累销超过8万辆的车型;排名第二的雷诺ZOE累计销量仅为2.28万辆,与Model 3相差6万辆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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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2020年2月):中国品牌无一进入前十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2020年2月):特斯拉重回榜首,中国品牌无一进入前十
本文节选自《新能源汽车周报》电子版,该报告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服务部与汽车纵横杂志社联合编辑,如需查看完整报告,欢迎垂询!
近日,EVSales网站公布了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数据。2020年2月,全球共售出11.62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同比增长16%,止跌回升,结束了连续7个月的下滑。2020年1-2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为26.86万辆,小幅增长2%。
分企业来看,2020年2月,特斯拉重回全球销量冠军宝座,以1.63万辆的成绩夺得全球销量第一桂冠,远超其他企业;而宝马在上月险胜特斯拉后,本月迅速被其反超,跌落至第二名,销量仅为特斯拉的一半。1-2月,特斯拉和宝马全球累计销量均超过2万辆,而其他企业差距明显;尤其是中国品牌企业,因疫情影响,排名均下滑,前两月累销仅上汽进入前十,2月份单月则无一进入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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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全球新能源汽车厂商排行,除了特斯拉,其他都差不多
日前,ev-sales公布了一个数据,是2020年8月全球新能源汽车厂商排名,以及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基本上能够反映出目前世界各个品牌,各个车型的销量情况。通过这个榜单,也能够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特点。本篇文章,我们就一起看看这个榜单。
总结:虽然特斯拉表现强势,但自主品牌还有机会
虽然特斯拉的表现很强势,不管是厂商销量,还是车型的销量都很强。但是我看到这个榜单的时候,却认为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的较量中依然有很大的机会,目前的情况看,除了特斯拉以外,没有谁可以站出来说自己是全球第二。也可以说,自主品牌还真的有弯道超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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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2020年6月):特斯拉没有悬念
本文节选自《新能源汽车周报》电子版,该报告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服务部与汽车纵横杂志社联合编辑,如需查看完整报告,欢迎垂询!
近日,EVSales网站公布了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数据。2020年6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22.99万辆,环比上涨59.0%,同比下降13.1%,但下滑幅度有所收窄。2020年1-6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为94.71万辆。
分企业来看,2020年6月,得益于在中国本地生产车型的继续放量,特斯拉一骑绝尘,以4.98万辆的成绩夺得全球销量第一桂冠,远超其他企业。1-6月,特斯拉全球累计销量为17.91万辆,相当于第二名大众的近三倍,而其他企业更是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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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五的车企分别是
根据网上公布的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我们汇总了排名前五的新能源车企销量情况。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五的车企分别是特斯拉,比亚迪,北汽新能源,上汽集团和宝马,各个车企的累计销量情况如下所示:
小结
2019年全年新能源车企排名中,国内还是有三家入围了前五。但如果从销售质量来看的话,距离第一名的特斯拉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毕竟特斯拉旗下销售的车型价格都还是偏高的。等国产特斯拉Model3一旦开始大批量交付,相信后续的销量肯定还会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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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为什么各国又开始研究新能源汽车
因为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且中国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推广战场是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消费国,所以各个国家都在加急。新能源汽车的惨烈战略布局,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