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电动汽车上牌
A. 深圳政策调整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新能源车不再享受地方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而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也就是说,以特斯拉model3为例,2019年或2020年购买的均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2019年6月25日之后购买的新车将不再享受地方补贴,地方补贴约2至3万元。
但事实上,由于2019年特斯拉国产后生产成本降低,即便是深圳地区消费者不享受地方补贴,其购入总价也低于早期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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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深圳电动车上牌条件是什么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超标电动车也可备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
(2)2018深圳电动汽车上牌扩展阅读
修订背景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是1999年发布实施的。后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
例如,原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超过40km/h;原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这些产品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
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C. 2021年深圳电动车怎么上牌
直接去交管局进行办理,带上身份证和购买电动车车的凭证。
2020年4月9日,深圳交警联合宝安、光明区政府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对电动二轮车开展备案试点,为下一步登记上牌奠定管理基础。已备案的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6月15日起,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
新的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最高车速不超过26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其中,智动型40公斤、助动型50公斤、电动型55公斤
D. 深圳全电动车牌指标审核通过多久能拿到指标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
第一辆电动车于1881年制造出来,发明人为法国工程师Gustave Trouvé 古斯塔夫·特鲁夫,这是一辆用铅酸电池为动力的三轮车它是由直流电机驱动的,时至今日,电动车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类型也多种多样。
2018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电动车辆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不是很高。但是它符合国家定的节能环保趋势,大大方便了短途交通,最主要是通过对能源和环境的节省和保护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动车辆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2015)》显示,2010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350亿元左右, 2011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00亿元左右,2012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50亿元左右,2013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84亿元左右,2014年电动车辆消费量为528亿元左右。
消费者消费偏好的改变也将会影响电动车辆企业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消费者消费偏好的改变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经济的好转,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增强,对电动车辆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电动车辆行业潜力空间巨大,5年后行业消费量将超过700亿元。
深圳市交委、市发改委2015年9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多条鼓励电动小汽车购买的新政,包括设置汽车租赁指标4000个、动态调整单位和个人指标分配比例、享受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等。深圳还给已经申请到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市民提供了更诱人的政策,也就是调整了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原来规定"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市民才能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但是最新的政策调整为:"名下仅有1辆电动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指标。
E. 深圳电动车新规2020上牌
深圳电动车备案操作流程
第一步:刷脸登录
进入“易骑行”小程序后,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申报页面,首先完成刷脸登录,脸部正面对准摄像头刷脸验证成功后,进行下一步信息登记。
超标的电动车将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已备案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
现在去买电动车符合新国标才能备案,那怎样的电动车才符合国家标准呢?
1、查看车辆外观、参数。根据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具有脚踏功能、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km/h、整车含电池在内重量不得超过55kg、电机功率最高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最高不超过48V;
2、查看合格证上的整车编码是否为15位纯数字组成;
3、通过登录(http://www.gdems.com/mgr/o2oapi/v1/ebike/preApplyfrom
=timeline&isappinstalled=0),输入整车编码查询。
F.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拿不到深圳地方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即将迎来取消地方财政补贴时代。地方保护主义的破除,将营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
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该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车除外)的购置财政补贴标准将3种要求执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补贴试点城市,深圳率先实现了公交出租全面电动化,在产业发展方面拥有优越的市场环境、完整的产业生态和较为完备的资源配套,正在进入从政策导向转变为市场导向的竞争阶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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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深圳没有居住证怎么给电动车上牌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
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超标电动车也可备案。
按照目前备案试点工作要求,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的管理制度,一个人只能备案一辆电动二轮车。
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需要准备身份证或居住证在微信小程序“易骑行”上传个人照片和身份证照片,然后上传电动车信息包含机动车合格证、税票及其全车编号的相片(车子编号一般可在电动式二轮车的手把与前胎联接的窗框柱处、车前上下有防伪标志的地区、机动车合格证或税票上查寻)。
完成线上和线下学习,经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相关工作人员将会提供配送和上门服务,安装电动二轮车信息化标识。
深圳交警将以宝安、光明为起点全面推动原特区外其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计划从下周开始联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启动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及大鹏新区的备案试点工作。
上牌地点:
龙岗街道
(1)平南社区:平南社区工作站、九州家园西区东侧门;
(2)龙岗社区:杨田路1号龙岗社区工作站、福宁路51号二楼(兄弟物业);
(3)龙西社区:龙西社区工作站、龙西中路街心公园;
(4)龙岗墟社区:龙岗墟社区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
(5)五联社区:五联社区工作站、五联社区朱古石居民小组篮球场;
(6)新生社区:水岸新都一期1栋商铺二楼(克丽缇娜楼上)、尚林花园大门4号岗;
(7)南联社区:天玑城广场、邱屋篮球场。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网上深圳交警-扩散!龙岗启动电二轮备案上牌……个街道率先试点
H. 2018年买的超标电动车当时已上牌子。现在还需要重新上牌吗
不需要,不过过渡期结束就淘汰。
I. 深圳新能源车牌要摇号是真的吗
近日,一关注深圳交通领域的微博发布了一篇关于深圳新能源车牌也许从今年起摇号的内容后,在深圳各大社区被疯传。对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回应表示,该信息纯属误传,深圳市交委已牵头重新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对深圳的小汽车调控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与2015年1月制定的细则基本无异。
为此,深圳市交委牵头重新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对小汽车调控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在2015年规定的基础上,融入了与调控有关且正在实施的政策要求,形成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新发布的细则未新增要求,没改变以前的规定,有关小汽车调控工作流程与要求跟该《细则》发布前完全一样。
J. 深圳电动车上牌条件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超标电动车也可备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
(10)2018深圳电动汽车上牌扩展阅读
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的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