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何时落地
1. 深圳新能源汽车补贴怎么那么慢所谓的深圳速度哪去了
因为新能源补贴呢,深圳市政府已经过了高峰期,这等呢,你要是前两年的话,是很速度很快,现在的话新能源车很多,所以慢慢来,一些。
2. 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落地,现在买车真的贵了吗
根据3月底财政部等四部委公布的文件,6月25日是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执行过渡期的最后一天。消息出来后,各大新能源汽车厂家纷纷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以赶上最后的补贴政策。
3. 深圳政策调整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新能源车不再享受地方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而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也就是说,以特斯拉model3为例,2019年或2020年购买的均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2019年6月25日之后购买的新车将不再享受地方补贴,地方补贴约2至3万元。
但事实上,由于2019年特斯拉国产后生产成本降低,即便是深圳地区消费者不享受地方补贴,其购入总价也低于早期售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 新能源汽车买车多久能拿到补贴款
去年10月申请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至今补贴都没有下来?这不是深圳政府的办事效率吧!
5. 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车企而言能够推动车企快速的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能够通过补贴得到实惠,减少买车的成本,随着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推出,几家欢喜几家愁,4月23日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代表着新补贴政策正式落地,在新政出炉后的好几天内,业内热议声音仍然此起彼伏,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哪些变化?
针对于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来看,调整的是补贴力度有以下几点变化,第一点,补贴对于车辆的续航要求有所提高,根据最新的补贴政策去看,车辆的续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车型,能够享受1,62万左右的补贴,而大于400km续航的车型能够享受2.25万左右的购车补贴。
第二点,想要享受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车辆的价格不能高于30万左右的高度,那么从这个上面去看也是补贴政策带来的改变,会使得一批高于三十万的车型而无法享受应有的补贴,不过采用“换电模式”产品除外,限价在30万以下的新能源车,将利好集中在中低端新能源汽车领域,能够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高性价比的新能源车。
总得去看对于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补贴政策上面相对于往年的补贴政策要求更高了,提高了续航里程作为补贴的参考,同时设置了30万元的政策补贴门槛,这些补贴政策的变化,对于正在"混日子"的新能源车企来说,也是击中了其要害之处。总之补贴的变化也是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能够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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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还有很多地区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没有落地
1、很多中小城市或地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不足,或者根本就无人问津,售价10万以内的燃油车足够用,且没有大的污染,不会拥堵;
2、配套充电设施没有或非常不方便,续航1-200公里瓶颈,达到300及以上的很贵了;
3、目前大城市执行过程仍较缓慢;
4、新能源汽车依然不便宜,主流的补贴完还得10万+;
5、最重要的是地方财政如果要落地,需要同中央财政进行配套补贴,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吃紧不会花钱在这方面。
7.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拿不到深圳地方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即将迎来取消地方财政补贴时代。地方保护主义的破除,将营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
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该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车除外)的购置财政补贴标准将3种要求执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补贴试点城市,深圳率先实现了公交出租全面电动化,在产业发展方面拥有优越的市场环境、完整的产业生态和较为完备的资源配套,正在进入从政策导向转变为市场导向的竞争阶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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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出来
财政部公布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根据通知,2016年,乘用车以纯电动续航行驶里程(R)为标准,具体补贴如下:
1、纯电动乘用车100km≤R<150km每车2.5万、150km≤R<250km每车4.5万、R≥250km每车5.5万元。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km每车补贴3万元;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此外,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也在补贴范围之中,具体可参见下图(三)。
据了解,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9. 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什么时候执行
据报道,赶在春节到来前,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落地,为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定下了基调。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补贴政策调整体现了去普惠性,是对技术进步的鼓励,这将加速行业洗牌,形成市场化的优胜劣汰。
10. 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过渡期多长时间
《通知》规定,4个月过渡期里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进行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由此来看,在此过渡期内,新能源乘用车及新能源客车的补贴退坡幅度为30%,新能源货车及专用车的补贴退坡幅度则为60%。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就曾表示,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超过主管部门的预期,造成补贴金额会超出预算,因此主管部门有加大退坡比例的想法。
同时,为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通知》还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此外,新政要求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充电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制约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销售,随着地方补贴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将在充电方式上得到改善,甚至是迎来变革。”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数量21.4万个,月均新增约6000个,私人充电桩数量23.2万个,公共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总量超过44万个,桩与车仍保持近1∶4的比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许艳华曾预计,2018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或将超过3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