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
A. 每辆车给予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 天津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再加码
(文/张钰翊)近期,地方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刺激政策还在陆续出台。车友头条了解到,天津市于近日出台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在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的单位在天津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根据规定,注册完成后,申报人将启动车辆购置程序,并根据购车情况填报申领人所获取的天津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信息和所购车辆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充电券激活。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平台进行账户储值。充电消费券可进行多次、多个充电桩企业个人账户充值,不可提现,不可转让。充值金额不超过充电消费券额度上限2000元,达到上限后,充电消费券自动注销失效。
事实上,这是天津市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上的“加码”政策。
此前,车友头条曾报道,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天津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提出天津将探索新能源汽车交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限购、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政策,探索研究新能源汽车通行费用优惠、专用停车位等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的政策。此外,天津市还表示,将持续推进全市各类公共充电桩建设,今年全市将新增各类公共充电桩4000台。
可以看到,天津市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上可谓是不遗余力。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包括天津在内的各地汽车消费政策陆续落地,有望在二季度密集催化并产生效果,助力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反转向上,全年政策刺激下的汽车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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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哪些城市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C. 2020年7月1日后外地新能源车过户天津有什么规定
2020年7月1日后,估计新能源车google客户天津有什么规定?因为规定是必须得是一个好级别,是什么的车?新能源的车过户必须得是实名制,沈拿的是待的
D. 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
法律分析:天津在2017年12月已经启用专用号牌。其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可以申请新能源车牌。2018天津新能源车牌照政策对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业务需要通过互联网预约方式办理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上牌流程为:1.车主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普通汽车号牌相同。车主可以直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先选定号牌号码,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2.选号,可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50选1)或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3.已经领取普通汽车号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也可继续使用原普通汽车号牌。
【法律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单位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确定。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E.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是什么,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在售的大品牌新能源车都可以上天津绿牌。
例如:比亚迪汉、特斯拉Model3、小鹏P7、理想ONE、蔚来ES6、保时捷Taycan等等。在购买车辆前一定要对车辆了解清楚,避免买到无法上牌的车。
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有效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所列车型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标注为新能源的进口车型,且上述两部分车型的生产企业已在津建立完善的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具体车型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安全服务保障有关流程认定。
注意事项:
天津除了新能源车免摇号以外,燃油车和节能车都是需要进行摇号的。很多人对于节能车辆的界限比较模糊,节能车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的混合动力小客车。
简单来说,节能车指的是我们常说的混合动力车型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这两种车型都是可以使用燃油,因此需要燃油指标;而纯电动车是全靠电力运行,无需燃油。
F. 2020年,这些汽车新政策将影响你!
尽管这两项政策和普通消费者的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很快会通过汽车厂家间接影响消费者。补贴的退出将会给车企带来一定的成本等方面的资金压力,产品竞争也会越发激烈;双积分政策也将给车企带来前所未有的调整与发展上的压力。
对于消费者来说,市场上会更加偏向纯电动、插电混动等新能源汽车,而其产品价格与产品品质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暂时还不得而知。
此外,关于排放标准,政策规定,国六A阶段从2020年7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A标准的汽车;B阶段是2023年7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B标准的汽车。
但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提前执行了国六B标准,并没有按照上面的日期,比如河北省2019年7月1日以后就已经执行了国六B,北京2020年1月1日起也执行了国六B,所以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车辆的排放是否符合标准,不要因大意而导致车辆不能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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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12月汽车产业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产业升级
[亿欧导读]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宁夏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山东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钦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12月12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青岛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2月13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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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天津新能源汽车面临怎样的困境
天津市科委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8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4%,仅2016年,各领域新能源汽车就新增2.46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市预计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将超过17万辆。
I. 为促进汽车消费 天津市新增发3.5万个指标
撰写 | sunny
近日,天天汽车从相关渠道获悉,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文中简称《措施》),《措施》中提出2020年天津市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关于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放宽北京、河北省户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市购车,此项工作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另外,天津市启动推行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在天津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新能源车型方面上,天津市同样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组织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市的单位在天津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原文如下:
一、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二、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
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可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本市购车。(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市交通运输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放宽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大额投资企业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摇号或竞价的,将纳入统计企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调整为5000万元及以上。(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
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组织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
采取严格超标排放监管、限制使用、适当补偿等综合措施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报废工作。2020年力争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报废任务70%以上。(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
培育引进二手车经营企业,稳步提升本市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推动维修企业应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引导车主使用系统或手机应用程序(APP)跟踪维修过程,为二手车交易提供信息支撑。(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落实本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场、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理配建停车位,科学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购买新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鼓励企业促销
组织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品牌厂商开展汽车体验式消费,鼓励汽车经销商开展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推出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补贴竞价、延长质保等系列优惠,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力度,释放消费潜能。(市商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的除外。本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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