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安汽车进入新能源目录
① 新能源汽车最后8个资质会发给谁
这个真不好说,肯定是要发给有实力而且技术成熟,未来更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的
②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2015-02-15在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秦荣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等。
法定代表人:秦荣华
成立时间:2015-02-15
注册资本:130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3208914000003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503室
③ 敏实集团的敏安汽车为什么能拿到新能源牌照
敏安汽车的发展轨迹不同于大部分现在公众熟知的互联网车企,没有绚丽的发布会,在拿到新能源汽车牌照之前几乎无人知晓,但是它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时间比很多企业都要早。
2010年8月,敏安团队成立了迪娜东汽车项目小组,确定了纯电动汽车的研发方向;
2011年11月江苏敏安汽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电动汽车项目落户淮安;
2013年10月建设完成研究院中心用于冲焊、涂装、试制装配车间,电池模组化和碳纤维研发试制;2016年1月22日,江苏淮安汽车研究院落车暨新能源汽车项目签约仪式在淮安经济开发区举行。
敏安汽车整车生产项目总投资25亿元,规划建成15万辆的年生产能力,具备整车研发、试制、测试和小批量生产能力,并列下设造型设计、电控技术、样车试制、动力系统测试、电池PACK研制五大中心。同时投入10多亿元人民币在浙江宁波、嘉兴、湖州建立了整车电装、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池PACK、整车电控系统、车身轻量化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比起大部分打嘴仗的互联网车企,敏安汽车已经具备新能源汽车落地土壤。
④ 政府对汽修高级技工的新政策2017
2017年影响汽车和汽修行业七大政策
政策一: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国Ⅴ排放标准
2017年1月1日起,国Ⅴ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与此同时,车用燃油也将进行油品升级,93#、97#汽油将会被92#、95#汽油全面替代,93#、97#号汽油将载入史册。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1日,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这11个地区已开始实施国V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国V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省市落实。
解读:国Ⅴ就是“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在0.0045g/km以下(国Ⅳ是0.025-0.060g/km),另外对于尾气中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气体含量也有降低。以上海为例,去年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影响:国Ⅴ排放标准实施后,新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才能上牌,消费者在购车时需要留心这一指标。国Ⅳ车型不能进行外迁过户到其他城市,会影响二手车的残值和销路;此外加油站的燃油将由93#、97#变更为92#、95#,部分城市还有更高标号的98#燃油。(新车油箱盖处一般会标注所需燃油标号最低标准,按照该标准选择燃油即可)
政策二:车内空气质量强制达标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环保部最新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有了更为严苛的限量值,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
车内污染物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八种物质对人体的危害较为严重,新标准对这些有害物质都给出了明确限值。特别是苯由原标准的0.11mg/m3加严为0.06mg/m3,甲苯由原标准的1.10mg/m3加严为1.00mg/m3,二甲苯和乙苯由原标准1.50mg /m3加严为1.00mg/m3。
解读:新标准提出,汽车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车辆的内饰零部件与备案信息一致,否则将判定为环保一致性检查不合格。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随机在生产线上抽取批量生产的汽车进行环保一致性检查,如果抽取的样车检测合格,则判定环保一致性检测合格。如果检测发现8项指标中任何一种污染物超标,都将判定为不合格。
影响:新标准主要针对新车,而在用车的空气质量问题,据国内车企技术专家介绍,应当勤开窗多通风,雾霾天气中,则开启内循环过滤系统,但空调滤芯需要定期更换。此外,正规渠道购买的净化器等净化系统以及碳吸附产品,也是不少车主的解决方案之一。
政策三:2017年试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今年8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委、企业、行业协会反馈书面意见。据悉,该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划目标,对燃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制定该政策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不断增长,大规模财税补贴难以为继;一方面,燃油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已开始凸显。主要针对的企 业为生产和进口燃油汽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对于燃油汽车企业产销未达到一定规模、但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数量,且自愿纳入管理的企业也可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该管理办法中所指的新能源车主要包括符合GB/T19596、GB/T24548、QC/T837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纯电动汽 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该管理办法借鉴了美国加州ZEV政策,并结合中国现有的燃油汽车油耗管理政策,将两者合并实施对汽车碳排放进行管理。
解读:“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指汽车企业生产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相对于燃油汽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排放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也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作为一种独立的交易产品,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在交易体系中将单独管理,交易主体限定在规定的范围,避免与其他配额交易交叉。
影响:《征求意见稿》提出,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有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报告的,由国务院碳交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在履约上,燃油汽车规模企业每年应向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对不足的配额量,按照清缴截止日前一天配额市场均价处以3-5倍罚款。
政策四: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规则 有望于2017年正式实施
工信部于今年8月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判断,新规有望于2017年正式实施。
对于申请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需要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并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按照《要求》,审查条件将有17项具体条款,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2项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
解读:新华社报道称,《修订征求意见稿》,重新划定新能源汽车范围,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强化产品安全监控。根据意见稿,工信部将新能源汽车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在企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企业应掌握车载能源、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项“核心技术”之一的要求,调整为应具备控制系统的开发能力,以及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并在设计、仿真、试验验证等方面相应增加或提高了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监控,增加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全生命周期实时监控的要求。
影响:目前,北汽新能源、五龙长江EV、长城华冠旗下的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敏安电动汽车5家车企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业内专家预计,新的准入规则实施后,预计两年内达到条件的新增新能源整车企业为10家左右,并且不再新增自制底盘的改装类生产企业。同时,预计两年后现有119家整车企业约有2/3的企业可达到条件;现有85家自制底盘的改装类企业约有1/10的企业可达到条件。
政策五:电池行业新规范 有望于2017年全面执行
今年11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2015年发布实施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 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工信部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尽快发布并在2017年实施新版《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其中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 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
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技术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
解读:工信部此举意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
已通过延伸检查的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不需重复检查。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的电池新国标。
影响:据行业人士介绍,目前动力锂电池行业已经形成了中、韩、日三国鼎立的竞争格局,三个国家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不过中国电池生产的技术水平仍落后于日韩,真正能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企业屈指可数。
截至目前,工信部共发布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目录。此前备受关注的LG、三星等外资企业依然并未入选。据统计,目前国内车用动力电池有60%-70%来自于外资企业。而目前外资企业被挡在目录之外,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电池企业,特别是外资电池企业进入目录,国产电池也依然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核心技术和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反之,那些生产能力差,产品质量低的小企业也可能被兼并重组,或者被淘汰。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池企业应当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此举有助于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续航里程、电池型号、电池组容量等关键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防止骗补等事件发生。
政策六:新能源补贴新政即将出炉 2017年将实施
据报道,社会各界翘首以盼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今日终被四部委会正式签定完毕,经历了骗补风波后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何去何从,将于本月中旬正式发布的文件中便可一见分晓。
解读:据了解,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或将在多方面加以调整。如在原有的2016年至2020年补贴方案基础上,提高了准入门槛(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安全性以及企业诚信等)。
在提高门槛的同时,新能源车补贴幅度有所下降,作为骗补重灾区的新能源客车首当其冲被削减了补贴额度。其中6米至8米车型的单车补贴由此前的12万元至25万元,调低到7.2万元至15万元;8米至10米车型的单车补贴额由此前的20万元至40万元,调降到15万元至30万元。
此外,新能源乘用车、燃料电池车的补贴相对稳定;新能源专用车、新能源货车的补贴上限将较此前所传版本提高。
影响:由于最终版补贴政策尚未但即将出炉,本文暂不对网传版本进行详细评述。
政策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版将执行 合资车企股比不会放开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改委解释,此次《目录》修订的主要特点和变化是:一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在去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93条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励类有股比要求条目19条,限制类条目38条,禁止类条目36条),减少到62条。
二是改革《目录》结构设置。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22号公告,《目录》修订稿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明限制性措施。
解读:在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方面,《目录》中提到,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这与2015年修订版描述一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版《目录》中该段文字描述包含了“摩托车制造”,而在新《目录》中被取消。这也印证了中汽协专家此前透露的消息,合资股比将逐步放开,可能会先从摩托车行业开始,3至4年内到商业车领域,而乘用车业将会放在最后。
此外,在《目录》中,鼓励外商对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领域进行投资。
影响:汽车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汽车行业内争议较大的合资股比是否该放开之争,短时间内仍将继续。
⑤ 国家工信部什么牌子的纯电动汽车可以上牌
只要是纯电动汽车牌子的汽车都可以上牌,比如说比亚迪,奇瑞,长安等品牌都有纯电动车。正规渠道购买汽车后都能进行上牌。为更好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差异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车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管理,字母“D”代表纯电动汽车,字母“ F”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5)敏安汽车进入新能源目录扩展阅读: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政府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
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参考资料:网络-新能源汽车授牌
⑥ 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3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和传统燃油车销量微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新能源汽车依旧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可以确定的是,新能源汽车当下的大好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作为核心推动力之一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功不可没。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直接将“真金白银”送到消费者手中,极大地拉动了新能源汽车需求,成为了销量增长的强效助推剂。

⑦ 谁会拿到新能源汽车最后8个生产资质
据中汽协常务副会长董扬介绍,新建立的新能源整车制造商数量将控制在10个。目前北汽新能源、长江EV、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电动、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获得准入资质。换言之,新的生产资质仅剩最后2席啦。下面我们不妨猜一猜剩下的2个名额究竟落谁里手呢?
长安新能源
可能性指数:★★★★
吉利新能源
可能性指数:★★★★
万向汽车
可能性指数:★★★★
乐视汽车
可能性指数:★★★
⑧ 敏实集团的新能源汽车怎么样
敏实集团旗下的敏安汽车负责着敏实的新能源汽车的项目,敏安汽车在产品和技术上做了四个层次的布局:
第一,规划了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的三个平台五款基本车型开发。目前正在进行两个平台三款车型开发,其中将有一款轿跑发布,一款SUV产品将于2019年上市。其余产品正在进行项目调研和平台开发。
第二,全面开展轻量化(铝和碳纤维)、智能化、自动驾驶、三电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和技术的研发,使敏安汽车在这些领域始终保持领先水平,为研发、生产高品质高性价比整车提供坚实基础。
第三,全面开展车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设车辆云平台,开发消费终端,进行销售模式创新,使公司车辆上市时能够快速拉近消费者,让消费者方便使用。
第四,全面研究消费者的衣、食、住、行、乐等多方面的行为对于车辆的需求,研究消费者未来对车辆期望的功能和定于,开发相应硬件技术和应用,如消费娱乐、深度学习等,将汽车全面融入人们的生活。
⑨ 2019即将过去,新造车势力们吹过的牛实现了吗
2019年,是新造车势力们崛起的一年,也是新造车势力们悲惨的一年。在2018年仍处于“PPT概念”阶段的它们,终于在2019年实现陆续量产并交付,也仍这批饱受外界嘘声的“梦想家”们长吁一口气。如今,2019年来到尾声,新造车势力们在本年度究竟经历了什么呢?咱们今天就来回顾盘点一下。
“催熟”背后的窘境
在2016年6月,国家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30项,涵盖推广、行业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等多个环节。至此,全国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新能源车投资热潮,根据统计,2015-2017年上半年,国内共有超过200个新能源整车生产项目落地,涉及投资金额10262亿元,已公开产能合计约2124万辆。
紧随其后的是敏安汽车,在今年7月宣布京威股份对外宣告,终止所有新能源整车项目的开发议案,直接导致敏安汽车上上下下所有员工“被迫放假”。而刺猬汽车虽因名字火热一时,但因与云度Π3高度相似,反引来质疑。不过一年过去,官网以及网上的消息,依旧停留在2018年4月份的发布会上,也许这也能算是一种无声的退场吧。
大咖点评:
2019年对于新造车势力们来说,过得并非太平,在自燃、故障、维权等经历下,没有一家车企不是遍体鳞伤。伴随2020年补贴彻底退出,传统造车势力的加入,届时留给新造车势力们宣扬梦想、施展拳脚的空间,又还能剩多少呢?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⑩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分公司怎么样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分公司是2016-01-20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503室。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891MA1MELN33Q,企业法人张学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汽车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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