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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

发布时间: 2022-01-14 14:50:44

新能源汽车有哪几种充电方式

如今,新能源汽车因出色的能耗水平和卓越的性能表现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而充电作为新能源汽车日常使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成为消费者话题的热点。利用三眼插座,使用充电线进行充电:使用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标准插头插座,直接在家中充电,约8-10小时可以充满。家庭用户使用的三眼插座有10A和16A两种规格,16A插头与插座的尺寸会更大一些。上汽新能源车随车配送了一根充电线,一端连接三眼插座,一端连接车辆充电口,即可实现充电。上汽配送的充电线是16A规格的,因此无法插入10A插座,千万不要使用各类非标的转接插头,以免带来安全风险。

使用交流充电桩进行充电:将电动汽车直接在电流更大的交流电网上利用充电桩进行充电,充电时长约4小时。慢充充电桩功率通常为3.5kW和7kW,该值取决于车载充电机的额定输入功率。就单相交流充电而言,目前车载充电机的额定输入电流分为16A和32A两大主流,则有16*220≈3.5kW、32*220≈7kW。车载充电机能智能识别接入的是三眼插座还是充电桩,即使车载充电机的功率是7kW,也会智能地将充电功率限制在接入线缆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充电安全。以上两种交流充电属于“慢充”,慢充充电时间长,交流电源由功率较小的车载充电机转换成直流给电池充电。

使用直流充电桩进行充电:将电动汽车连接到交流电网或直流电网时,使用了带控制导引功能的直流供电设备。市场上一般只有纯电动车才配有直流充电功能,就是我们所谓的“快充”。快充充电时间短,由大功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直接输出直流给车辆电池充电。市面上的快充桩功率从30kw到超过100kw不等,一般充电也从十几分钟到2小时不等。

❷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区别吗

是有区别的,可以根据下面的分类可以看出他们的不同。

1.按安装地点分类

可分为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是建设在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以及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充电桩,充电桩通常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

3.按充电接口数分类

可分为一桩一充充电桩和一桩多充充电桩。

3.按充电方式分类

充电桩可分为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4.按充电速度分类
有常规充电(慢充)和快速充电(快充)两种充电方式,

根据不同的车辆电池、环境温度等,充电时间各不相同。慢充一般在5~10h充满,快充可以在20~30min充满80%,1h完全充满。

❸ 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都需要做环评吗

是的,需要做环评报告表的。严格的来说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如果形成了规模的话,他的充电设施都属于送(输)变电工程的。
而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送(输)变电工程100千伏(不含)以下的是需要做环评报告表的。所以,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需要做环评报告表。

❹ 西安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从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处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❺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哪几种

车囧技师回答你:
1、常规充电时:家庭用电,它是使用单相交流220伏/18安(最高值) ;充电时间(参考):正常温度的情况下约为8.5小时(从无电警告灯亮到完全 充电为止)。
2、快速充电时:要使用专用充电桩,它是使用直流50-500伏/125安(最高值);充电时间(参考):正常温度的情况下约为30分钟(从无电警告灯亮到80%充电量)。

❻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及工作流程

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交通工具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过程中,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文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基本流程进行介绍。

1

项目备案

项目立项

项目选址确认后,需要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区发改委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发改委项目备案主要提供如下资料(各地区可能有一定差异):

1. 土地性质和产权归属证明,如土地证和租赁合同。

2. 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设备情况等。

注意事项:不对外运营,无申请补贴的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况,则仍需履行备案手续

建设报建

建设报建需要到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充电设施项目是否需要建设审批取决于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无需新增土地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需要新增土地的项目,包括新建专用充电设施和新建公用充电设施,则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主要许可。

需要说明的是,充电设施与其他主体建筑物建设同步进行的,例如,建设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时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则无需单独为同步建设的充电设施单独办理报建手续。或在现有资料齐全的停车场进行建设,只是进行设备安装,也无需单独办理报建手续。

另外根据各地政策不一样,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时需要进行建设报批,申请临时建筑报批手续,具体与当地政策有关。

2

电力报装
项目备案审批后,可进行电力报装申请,(部分城市可以与项目备案同步进行)。对于需要进行电力报装的充电场站,需到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办理相关手续,大致流程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

1.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户名为单位客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系本公司人员、经办人身份证、电话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或场所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

3. 用电申请如果由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安装智能缴费电能表并采用智能缴费方式结算电费。

4. 因目前国内很多的确针对新能源建设,提供波峰平谷优惠电价。所以电力审批仅提供与充电场地、充电车辆相适应的供电容量,除充电设施用电外,不得向其他与充电服务不相关的负荷供电。

注意事项:一般充电设施用电缴费为预缴费,需要提前存入足够的费用。
3

验收
电力报装后,可以同步开展场站建设。建设完成后,一般需要供电、消防、防雷、计量进行验收。目前一般可以优先申请供电验收,验收完成后即可以按照物价局定价范围进行试运营。如无计划申请补贴,消防、防雷、计量验收可以不用找相关认证部门申请。
4

运营

相关验收完成后,即可投入运营。

5

补贴申请

如地区有相关补贴政策,可以找区发改委了解相关补贴要求和相关政策,按其流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❼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种类有哪些

第一种,公用快速充电桩。一般出现在高速公路、公用充电停车场等,提供直流充电,功率较大(20-30KW),充电速度快,价格偏高(多为1元/度以上)。

第二种,公用慢速充电桩。一般在公共充电停车场,快桩的周边都会有几台慢桩,功率小(2-3KW,比亚迪E6是7KW),充电慢,可以刷电卡充多种车辆。但是目前情况看,部分电桩由于协议问题,出现了个别车辆不能充电现象。相信这种技术问题很快就能解决。

第三种,自用慢速充电桩。就是自己申请报装的慢速充电桩,通过国网电卡计费,此桩功率根据车型不同而订,一般车辆充电桩不到3KW,比亚迪E6则需要7KW。

第四种,自家飞线充电。这种就是在家里不具备安装电桩条件,从自家窗户拉一根接线板出去,连接充电宝给车辆慢充的方法。这种充电方式功率不大,家庭可以承受。只不过考虑到自家用电的阶梯电价,并不是很划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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