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当场罚款200
⑴ 蓝牌两轮电动车,电子眼拍到违章扣6分,罚款200元,请问是扣汽车驾驶证的分吗
那是肯定的,就是给驾驶证记分,给车辆记分实际上也是给驾驶证记分,所以你接到违法通知单后,可以看看他们让你何时到何地去交罚款,你就按时去交罚款就行了不要拖着不交,否则还要交超期后的每天3%的滞纳金的。
⑵ 我的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他们说我乱停乱放,我交了200元罚款,但是他们没开发票,只是收据,请问合理吗
合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者在接到罚款通知或者裁决书后5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元至5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收到罚款后,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裁决机关没收财物,应当给被没收人开具收据。没收的财物全部上交国库,属偷窃、抢夺、骗取或者敲诈勒索他人的,除违禁品外,6个月内查明原主的,依法退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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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2、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⑶ 长沙电动车载人处罚200元可以吗
长沙整治电动车之违法扣车——合作背后的巨大利益
自2011年6月下旬开始,长沙交警部门展开了整治电动车的行动。但其中的扣车行为,可以说都是违法的。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第十六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达到驾驶年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并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依法处罚后退还车辆。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待安全隐患消除并进行处罚后退还车辆“的规定可知,仅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车。
执法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在其他情况下交警不能扣押电动车。而且长沙交警在执法扣车的过程中,根本不提罚款的事,先扣了你车,然后叫你某日到交警队去听候处理。这既违反了先有拒不缴纳罚款再行扣车的程序规定,也违反了扣车的三种实体规定,也就是说既程序违法,也实体违法。 但为什么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明知违法仍然这么做?恐怕背后有其利益驱动。据了解,进行处理一般是按照“到救援公司拓印电机号和车架号、到交警队处罚办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罚款、到救援公司销号缴纳拖车费和停车费、然后再放车”的程序办理的。
按照《规定》,交警只能处以50元的罚款,但在长沙的交警队,罚款变成的100元,这是其一;其二救援公司收取电机号和车架号拓印费用更是花样百出,据了解,岳麓区的是收取10元,而雨花区的是收取20元.......其三,拖车费,也就是所谓的救援费,是按照60元收取,这点在长沙各个区倒是一致的;其四,停车费是按照10元/日收取的,不满一天按照一天算,比方说你是24日上午11点多被扣的车,29日下午3点办好所有手续到达救援公司销号准备取车,那么就不是按照5天而是按照6天收取停车费了。
从以上了解的情况不难看出,依法执法,即使是违章也就能收取50元,而按照长沙交警的实际做法,那么收取的除去交警部门直接收取的所谓100元罚款之外,还有救援公司收取的少则上百、多则几百的费用。由上不难看出长沙交警明知违法行政还要和相关救援公司合作的用心了。要知道,长沙目前有30多万辆电动车,其中有根据“禁摩限电”规定办理了电动车行驶证的只有10万来辆,即使只算剩余的20来万辆电动车查行驶证一项,平均按照一辆车救援公司收取200元、一年两次来算,仅行驶证一项就能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1.2亿元以上,更不论交警的罚款由50变100以及其他的能沾上边的罚款了。这其中的利益巨大。
《规定》的第十九条规定”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备案、编号、发放编号牌的; (二)违法扣留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 (三)使用被依法扣留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 (四)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合法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五)对陈述和申辩的当事人加重处罚的 现在长沙交警部门不分青红皂白,不管是未携带行驶证还是其他行为,先扣车再处理(所谓的学习、罚款、以及缴纳拖车费、停车费、拓印费等),请问长沙交警执法人员,你们是依据哪一条扣车的。你们是扣车了,再做处理,包含了罚款,与《规定》是明显相悖的。 如果没有合理说法,那只有一个解释——违法扣车,那么,所有参与扣车的交警都应该进行行政处分!!!!
⑷ 电瓶车被扣可以当场交罚款吗
可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标准》:1、罚200元: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2、罚500元: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3、罚1000元:驾驶电单车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的;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4、罚200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看您具体属于那种情形。
对于违规上路的非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法律依据】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一)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的;
(二)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三)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五)与被查缉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交警扣电动车有以下罚款标准。
1、罚200元: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2、罚500元: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
3、罚1千元:驾驶电单车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的;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4、罚2千元: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
⑸ 电动车罚款单怎么交罚款
电动车违章罚单丢失,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的,超过15天仍未缴纳的,会产生滞纳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3、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⑹ 今天在福州北广场这边骑电动车走了机动车道结果被交警拦了罚款200元,
你遇到假交警了,就算罚也只是罚五十块,再说了交警用微信收钱这是违法行为,当场举报他
⑺ 电动汽车违停交警贴罚单吗
有车牌就能贴
⑻ 东圃没上路直接被抓罚款200大洋电动车不交会不会有事
首先登记身份证没有,没就无所谓。有真实有效自己的。你以后打算考驾照,就赶紧办。没办考不了驾照。
因我一个同事几年前,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超标车(没驾照),还带人,被抓。当时车都没要走了,今年考驾照,报不上名,说违章没处理,最后缴了2000才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