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㈠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7月14日
㈡ 为什么要有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从整个汽车市场以及长远发展来讲,新能源汽车在以后十几年里一定会赶超家用轿车。优点是环保不烧油,维护简单。但由于国内政策和技术,所以实现不了。
㈢ 两部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表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
《通知》提出,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提高发电供热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制定好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做实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多措并举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和资本无序炒作。
《通知》还提出,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启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工程和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发挥国家和地方重大外资项目专班作用,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
《通知》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面向北京冬奥会转播等重大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供应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信息消费。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和线上新型消费,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高水平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
㈣ 如何理解“《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的25%
假设中央补贴4万元,云南省会再补贴1万元,各市州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制定政策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也就是说,你买新能源车,没有地方补贴的话,你能享受5万元的补贴;有地方补贴的话,最多享受6万元的补贴。
㈤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了吗
据报道,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近日正式投入使用,可实现对车辆运行状态、行驶里程、运行轨迹以及整车和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的实时监控。
新平台的投入使用能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又能为政府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提供决策依据。
㈥ 详细解读: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最近工信部发布了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此次目录包括134款车型,其中乘用车有21款,包含有全新车型,有些现款车型新增版本。
比亚迪汉EV
纯电续航里程:50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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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是每年都更新吗
每年更新,有增有减。
㈧ 云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拟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㈨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享受补贴。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发改委上个月联合下发的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凡昆明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对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局在该产品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0.5给予补助自去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今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