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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4-11 09:48:10

『壹』 新能源车开上了,充电何时不再难

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社会进步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充电电池的普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新能源汽车的增长率相比,充电电池等基础设施起步较晚,建设也相对较晚。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势头良好。

调查发现,尽管充电电池的数量在增加,但许多用户仍面临充电问题,充电停车位被占用,电桩位置的设计不合理。可以说,作为公共设施之一的称共享新能源汽车已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着整个新能源生态链的成败。因此,除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外,还必须进行科学的操作和管理,优化用户的乘车体验,这将有助于更多的用户有好的用车体验。

『贰』 重庆市“十二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新能源汽车成十二五投资热点
国内最大纯电动客车制造基地河南投产
首批20辆客车交付许昌公交公司运营 此举将有效缓解交通污染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在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这使得新能源汽车成为十二五投资热点。2011年1月1月上午,国内最大的纯电动客车制造基地在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正式投产,由河南新美景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投资生产的首批20辆”中文牌“纯电动客车下线。之后它们将立即交付许昌市公交公司使用,成为中原地区最早用上”零排放“公交车的二级城市。据悉,此举将有效缓解城市公交污染,提速内地城市的环保进程。
2011年1月1日上午11时11分,国内最大的纯电动客车制造基地车辆下线仪式在许昌市襄城县第三工业村河南新美景电动汽车工厂1号车间举行,20辆中文牌纯电动客车下线,型号分别是HNX6120EVG的单层12米城市公交车和HNX6110EVSG的双层11米城市公交车。据悉,这20辆纯电动客车将率先交付许昌市公交公司使用。随后,逐步在河南省大中城市铺开,最终实现公交“零排放“。当天,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副司长曹志恒、世界电动车协会主席陈清泉、北京科技大学整车控制技术专家余达太、河南环宇集团董事长李中东先生等政府领导、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下线仪式。
该基地占地6000亩,于2010年3月18日投入建设,一共6个车间,年生产能力达2万辆,是国内最大的纯电动客车生产基地。目前基地已完成16万平方米的第一期工程建设, 1号、2号车间已经竣工投产,3号、4号、5号、6号车间的主体钢结构已经完成,三个月内将陆续竣工投产。
河南省新美景电动汽车公司董事会主席贾秉成介绍说,由于公司已经掌握了成熟的纯电动汽车技术,加上独有的“车身轻量化“以及电池超长续驶能力,使得基地生产的纯电动客车最早具备了量产和商业化的条件。
据悉,基地生产的“中文牌“纯电动客车将主要销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以及河南、山东、河北等地区的大中线城市,而诸如许昌等中原腹地省市也将成为他们的重点销售区域。
首批下线的20辆纯电动客车将率先在许昌市投入使用。许昌市公交公司****表示:“经过多次上路试验,中文牌纯电动客车车况好、用电省、一次充电可行驶超过360公里。在许昌这种中等城市十分适用,今后将根据进一步的运营情况,加大纯电动客车的运营投入”。据悉,许昌市之所以成为中原地区最早使用纯电动客车的城市,主要在于政府加大投入,在市区新建了10套充电桩设施,已初步具备纯电动客车的运营条件。
世界电动车协会主席陈清泉说:“新能源汽车必将市场化,而市场化初期阶段需要公共系统首先介入,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个人用车的电动化。河南新美景以生产纯电动客车入手,这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明智之举。”
北京科技大学整车控制技术专家余达太说:“中文牌纯电动客车可以承载86人(一般客车的标准承载量是86人),高峰期能够容纳百余人,三个小时充满电,一次性行驶超过360公里。客车在香港、海南、山东、河南等地的试运营情况显示路况稳、问题少、节油多、电池耐用、里程长。而且中文牌纯电动客车是国内唯一一个采用‘车身轻量化’即车身铝合金技术,单层客车轻3吨,双层客车轻5吨,进而使得中文牌纯电动客车相对其他一般纯电动客车,承载人数更多,电池使用之间更长,整车控制水平更稳。而且中文牌纯电动客车还提供以旧换新服务。”
河南新美景董事会主席贾秉成称:“河南属中原腹地,人多地广,生产经营成本相对教低。而以河南为中心向全国辐射,将有效调控南北方两个大区市场的销售、售后,以及材料采购等相关环节。此外,政府的支持与纯电动客车的发展密不可分。目前,一台中文牌纯电动客车市场价格是130万,河南当地政府补贴50万,政府再补贴50万,这样一台车其实只需30万。”
许昌市引进国内最大的纯电动客车基地,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样显而易见。据悉,基地建设初期就可提供1500个就业岗位,而随着整个产业的逐步启动与完善,公司实现产业化集群后,可带动当地的物流、交通等相关配套产业,未来可产生1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工厂招收的工人年龄基本在20—25岁之间,平均工资在1500元左右,主要是来自许昌市、襄城县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所有的工人已经在山东临沂市总厂完成了6个月时间的培训,后续会进行持续的技能培训。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到,作为国家七大新兴战略之一,要推进纯电动汽车产业化,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上升至15%。同时,国务院提出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科技部部长万钢前不久在武汉举行的“汽车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高层论坛”上表示:“未来5年将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从科研向产业化过渡的关键时期。”他表示,未来5年的科技计划中,将进一步增大对电动汽车科技研发的投入,继续支撑和引领中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工业的体系,筹划电动汽车充电站、加氢站基础设施,以满足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发展需求。
内地省市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势中不甘落后,紧跟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大力投入政策、资金、人力资源的扶持。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日前出台了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在5年内建成我国中部地区电动汽车制造中心。这项已经开始实施的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把河南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电动汽车研发中心,国内一流的动力电池生产中心和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生产中心。河南省将通过推动省内新能源汽车企业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厂商进行进行战略重组,提升竞争优势,加大研发扶持力度,尽快突破关键技术,设立产业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措施,加快实现这一目标的实现。
内地省市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在推广纯电动客车方面,社会效益尤其凸显。众所周知,汽车尾气是公认的城市环境的隐形杀手。城市空气污染物中四成以上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硫化物、微粒等都来自机动车排放,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呼吸、免疫、血液、遗传等系统都会造成急性损害或长期不良影响。大气污染物中的铅在人体中积蓄到一定程度,会使人贫血、肝炎、肺炎、肺气肿、心绞痛、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据表明:可吸入颗粒(PM10)每增50μg/立方米,人的死亡率就会增加5%。
中国社科院相关负责人说:“纯电动客车由于完全靠电运营,零污染的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提高有直接的效果,解决汽车尾气的排放对于推动绿色环保城市的建设有决定性的意义。国内最大的纯电动客车落户河南,辐射中部腹地城市,必将有效推动中部省市公交系统的电动化,提速内地省市环保城市的建设。”

『叁』 电动汽车充电站定价国家标准保定市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年)》日前发布,到2020年全市确需建设充电桩1.45万个,满足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肆』 重磅!!发改委,住建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对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如下:

1、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2、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

3、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4、到“十四五”末,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应急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消防救援总队,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五”期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充电技术快速提升,标准体系逐步完备,产业生态稳步形成,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快速发展的背后仍存在居住社区建桩难、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用户充电体验有待提升、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快相关技术、模式与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瓶颈,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

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

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

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

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

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

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

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

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

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

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工作机制。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伍』 那些出租车换电站,现在都怎么样了

所以,一个120kW充电桩成本不到7万元。如果一个站点配置10根120kW的充电桩,总输出是1200kW,总成本大概为60万元左右,其中不包含电力增容费用。

而换电站总配电功率为1200kW左右,投资总成本高达600万元左右;这里的成本同样包括设备、电池以及相关的配套,配套指土地租赁、人员和电力配置等。

由此对比,同等输出功率,换电站的建设成本是充电站的10倍左右,但另一方面,换电站的服务效率又高出充电站的数倍。这就是说,同功率的换电和充电站,换电站承接的车辆数远远高于换电站。

北京奥动换电站的布局,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主要分布在五环内的重点地区,其中包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首都机场、大型居住区等。

之后,随着各站点的使用率情况,北京奥动进行二次调整。最后根据整个投资回报率,综合数据的测算,以及未来出租车增量的发展和需求,统筹规划整个的换电网络。

和充电不同,北京奥动换电的费用是按公里收的,每公里0.35元,目前所有站点统一价。充电是按所充的度数收,每个充电站的收费都不一样,同一家公司不同位置的充电桩也不一样。

充电的费用由基础电费加服务费组成。服务费最早制定时是根据当天92号汽油的15%来定价的,大概在0.8元左右。现在服务费已经完全市场化,由运营主体自行制定。整个北京市,服务费平均价格在0.6元-0.8元。

另外,每个区域的电费价格也不同。“电费加上服务费,我们在太阳宫这边的小区峰时是1.8元,谷时1.4元,平时1.6元。星星的定价策略是不超过2元,一般稍低于市场价。电价高的地方,我们就把服务费降一点,电价低的时候,服务费就调整得高一点。”星星充电的运营总监唐晓猛说。

换电按每公里0.35元收费,之前很多出租司机抱怨比充电贵。私车电动车百公里耗电为13-20度不等,如果需要充200公里,按15度、电费依据最高2元计算,车主要花60元充满。换电的话,补200公里,司机要花70元。

两者是有差距,但不至于天壤之别。另外,0.35元每公里包含了司机所消耗的空调和暖风费用,北京奥动不再加价另收此项费用。

目前,星星充电在芍药居的太阳公元小区里装有24根充电桩,单桩日均充电量在100度左右,这几个桩加起来,日平均使用在2000度电,收入在600元左右,扣除人工费用,剩下就是纯收入了。

“充电桩里面有很多业务。单是服务费这一块,我们的营收已经持平。如果再加上别的方式,比如主机厂冠名、客户租桩,还有专题广告和APP上的广告,我们是盈利的。另外,如果没有国家补贴,我们现在比较优质的充电站也同样可以盈利。”唐晓猛说。

但对于北京换电来说,盈利前景需要政府大力相助。目前换电运营收费高的原因除了电费能享受免除基础电费的优惠外,换电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国家没有补贴,充电在这两方面都有补贴。

今年随着工信部对换电业务的公开支持,所有换电从业人员正期待政府出台在基建和运营上的补贴政策,就像当年对充电一样,由此缓解资金压力。

根据奥动换电APP运营数据和市场了解,广州的换电站是28座,服务车辆超过3000辆,几乎每个站都是饱和运营的状态。加上广州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奥动在广州的换电业务盈利模式更清晰。这其中广州市政府给予了很多支持,如果全国市场能够参照广州的商业模式,换电能够实现车企、用户、换电运营商等产业链的闭环,就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我个人觉得换电还是有前景的,而且可以长期存在,它跟充电不冲突,双方是互补的。在换电模式下,能有效地解决解决司机充电的等待焦虑和里程焦虑。另外,我们计划把换电站作为多品牌电池的一个集中地,为不同品牌的电动车提供换电服务,这是我们长远的一个计划,目前正在规划当中。”某家整车企业新能源部门的高层说,这家企业已启动换电业务。

北京市政府对出租车“油改电”7.38万元的补贴将于今年底到期。可以预测的是,将会有新的补贴政策出台。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不管是换电还是充电,他们希望的是收入有所改善。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陆』 昆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5月25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对外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昆明今年将主要在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2年初步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同时,《意见》要求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下称市级新能源平台)。

01

力争2020年充电桩数量达2万个

今年昆明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建成换电站2座、充电桩2400个、充电站80座,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5万辆”。

为切实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明确了三项主要任务,即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推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其中,在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方面,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从2020年起,各园区每年按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到2022年,累计达到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到2022年底,昆明市各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的充电设施累计达到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

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5514辆,接近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其中,有18329辆新能源汽车属于各单位车辆,私家车数量7185辆。

“宁可实现桩等车,也不能让车等桩。”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郭志宏表示,今年昆明市发改委计划投入20亿元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400个充电桩的建设外,还将继续“加码”,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市充电桩数量达到2万个。

02

加快建设居民小区充电桩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提出,要在老旧小区周边集中建设公用充电桩,并要求新建住宅至少10%停车位建充电设施。

在老旧小区的建设,《意见》指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建桩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街道、居委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在老旧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集中建设公用充电桩。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将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包括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预留用电容量),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同时,《意见》指出,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为业主及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协助勘查、建设。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将私人用户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设施安装企业应会同电力企业为私人用户完成充电条件确认。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

03

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在新基建成为发展方针的2020年,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快速发展,以政府级平台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随着政府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充电设施行业的发展,已从最初的粗放型建设,逐渐转为有序建设、优化运营的正确道路。

作为昆明市政府授权的监管平台,市级新能源平台通过对大数据信息分析整合,协助主管部门全面、准确、动态掌握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销售、建设、运营、使用、目录审核、安全预警、里程监测、财政资金支持后的监督及社会舆论等监管环节的信息和数据。

根据《意见》,下一步将加快优化市级新能源平台,市内所有公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专用充电设全部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实现全市“车桩网”一体化。建立完善充电设施信息发布机制,实现车桩互通、信息共享,为政府部门、充电运营商、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同时,将对市级新能源平台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度运营费用的50%,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在昆明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过程中,市级新能源平台将利用自身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实施在线监测,引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化,推进全市“车桩网”一体化,真正做到“让电动汽车在昆明大街小巷无处不在,行驶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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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调查丨不靠“绿牌特权”,电动车在成都为什么还能卖的那么好

前段时间,上海限行政策升级的消息在朋友圈被刷爆了。相关限行内容可以归纳为:如果没有沪A牌照,那你的车将在上海核心区域“寸步难行”。

明显趋严的限行政策,将再次推升上海市原本就紧俏的牌照资源的热度。要知道,一张沪牌的拍牌周期,短则两三个月,长则一两年,同时价格也已接近10万,都快赶上一辆紧凑级合资轿车的售价了。

作为全国私家车保有量第二,同时又还没有限购摇号的城市,成都的新能源车市场未来的发展可能性显而易见,这也被广大新能源车企视作为“兵家必争之地”。在没有“限牌”的情况下,成都能常年夺得新能源车销量最多城市的冠军,首先和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重视和努力分不开,最重要的就是充电桩的基础设施建设远超许多大城市。其次,这也和成都地区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密不可分,只要新能源车企的产品优势,不管是特斯拉还是国产车型,他们都乐于体验和买单。当然,在此过程中,不少车企比如传统品牌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何提升消费者在购车以及售后方面的体验,因为这对于前卫且敏感的电动车主来说十分关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捌』 国内充电保障将进一步提升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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