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信厅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Ⅰ 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2021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摘要 一、奖励资金使用方向及来源
Ⅱ 海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2021
法律分析:海南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从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法律依据:《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2021年最新政策》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含2020年12月购买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四)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申报奖励的,车辆自初次登记上牌日期起两年内不能过户。
奖励标准及总量
(一)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
(二)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具体以奖励对象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提交申报材料的成功受理时间排序,先到先得。
Ⅲ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海南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奖励对象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资金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三、资金申报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
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
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
资金审核采取“月度审核、年终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审
省公安厅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车辆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对机动车所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发布通过初步审核的车辆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终清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3)海南省工信厅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展阅读
新能源汽车分类
按照范围的大小,新能源汽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新能源汽车。
广义新能源汽车,又称代用燃料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这类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也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乙醇汽油汽车等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目前存在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包括在这一概念里,具体分为六大类: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醇醚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等。
狭义新能源汽车可以参考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具有新技术、新结构、技术原理先进的汽车。
Ⅳ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是怎么回事
据中新网1日消息称,海南省商务厅日前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决定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同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共奖励1.5万辆汽车)。
此外,《措施》还涉及了海南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根据措施规定,2020年5月至7月,海南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4)海南省工信厅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展阅读:
《措施》主要内容
(一)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二)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三)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制定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加强汽车销售监管,建立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明示制度。规范二手车交易,支持企业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Ⅳ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属那个部门负责
新能源汽车属于新型行业,目前各地主要是发改委在整体协调,因为牵涉到的部门较多,例如供电、城建、城管、停车场、物业、土地使用权等,比较麻烦。国家能源局是发改委下面二级局 是副省部级,但能源局局长多属于高配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内设有综合司、法改司、规划司、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监管司、 安全司、国际司、机关党委(人事司),按照你所说的新能源管理办公室应该是隶属于新能源司,级别是正处级。主要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新能源补贴归县市财政部门管。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Ⅵ 海口电动汽车充电桩有多少个
海口纯电动汽车充电桩45个。
记者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截至今年5月,已投放运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91辆,完成三年示范推广1050辆的37.2%;建成纯电动汽车充电桩45个、充电柜20个,完成三年计划279个的23.3%;3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充电及维保场站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
据了解,我市计划建设的2个大型充(换)电站尚未动工,目前充(换)电站建设用地正在进行用地预征,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http://mag.big-bit.com/
Ⅶ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桩架空层可以安装充电桩吗
摘要 可以的联系一下管理
Ⅷ 海南省补贴新政:买一辆新能源车奖励1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对此奖励措施,你怎么看?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Ⅸ 汽车资讯∣国产Model 3/Y又涨价;海南计划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 宋PLUS EV将迎改款 续航提升至605公里
比亚迪宋PLUS EV即将迎来改款车型,这款新车主要变化是提升了续航里程。目前宋PLUS
EV全系两款车型的续航里程为505公里,新款车型将有两个版本,续航分别提升至520公里(CLTC)和605公里(CLTC)。
◆ 新款奔腾T55正式上市
售价8.59-10.49万元
新款奔腾T55正式上市。新车推出5款车型,官方指导价8.59-10.49万元。作为年款车型,新款奔腾T55沿用了现款车型的设计风格,前脸采用戈型大灯和数码雨滴进气格栅,形成了奔腾品牌专属特点。具体来看,新车在前格栅上方加入镀铬饰条,而下方则加入了红色饰条,增强了运动观感。
◆ 国产Model 3/Y又涨价:最高涨幅2万元
3 月 15 日消息,特斯拉汽车又迎来涨价,据特斯拉官网显示,国产特斯拉 Model 3 和
Model Y 部分车型均有涨价。Model 3 方面,两款在售车型均迎来涨价,其中后轮驱动版国内涨价 14248 元,至 279900
元。高性能版涨价 18000 元,至 367900 元。
◆ 美的集团:2024年可实现汽车芯片量产
首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水泵控制
美的集团日前在互动平台表示,2020年至2021年主要投产MCU芯片,并于2021年开始量产,全年量产规模约1000万颗。2024年,美的可实现汽车芯片的量产,并首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水泵的控制。
◆ 海南计划2022年实现全省各市县乡镇充电桩建设100%全覆盖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海南省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任务计划安排的函》指出,2022年海南全省年度建设充电桩任务2万个,要求海南全省各市县乡镇充电桩建设实现100%全覆盖,每个市县至少有30%乡镇建设一个由5个快充桩组成的充电站。海南全省有20%村庄建有充电桩。
◆ 江铃福特领睿精领型预售价14.88万
江铃福特领睿精领型正式开启预售,该车的预售价为14.88万元。此次新增的领睿精领型为入门版车型,此前福特领睿已经有三款车型开启预售,价格区间为15.88万—18.88万。配置方面,精领型标配7英寸液晶仪表、12.3英寸中控触摸显示屏并搭载腾讯TAI
4.0智能车机系统等。动力方面该车依旧搭载1.5T四缸涡轮增压发动机。据悉,福特领睿精领型有望5月正式交付。
◆ 预售17.98万元起
马自达CX-5即将上市
新款马自达CX-5将于3月20日正式上市。该车此前已经开启预售,预售价格17.98万元起。新车外观采用“魂动”设计主题并融入“减法美学”设计思路,整体造型更加动感。此外,新款马自达CX-5全系标配多功能液晶仪表及倒车影像和倒车雷达等配置。
◆ 限量200台
捷达VS7两周年定制版上市
捷达VS7两周年定制版正式上市。新车官方指导售价14.58万元,限量发售200台。作为定制版车型,该车外观多处融入黑化套件并配有独特的哑光漆面,以此提升整台车的质感。动力部分,该车搭载1.4T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110千瓦。
Ⅹ 海南省发布稳定汽车消费新举措 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奖励1万元
易车讯 日前,海南省商务厅发布《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从九方面稳定海南省汽车消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海南的普及,其中购买新能源车最高奖励1万元。
原文如下: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0〕299号)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持续发挥汽车消费拉动社消零增长作用,促进我省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由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变,助力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从九方面稳定我省汽车消费。
一、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
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者,按照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放宽购买普通小客车限制。
年度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18万个,根据销售市场需求,科学配置每个月摇号指标,适时激活过期指标。在海南购有房产,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夫妻1方凭结婚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本省有效居住证(非本省户籍人员提供),可以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摇号资格。(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在省内市(县)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每站补贴10万元;鼓励市(县)政府和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对提供实质性优惠、参展场次多、用户评价好的车企品牌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农村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便利二手车交易。
支持建设海南自贸港二手车出口服务平台,为国内中小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出口办理、金融保险、海外市场对接和售后等服务。支持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在转入地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支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二手车经销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即可营业。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改善软硬件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畅通“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
鼓励境内外进出口汽车企业来海南开展业务,为岛内企业购买进口车辆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出台车辆进口及登记指引,持续优化报关、通关、查验、注册登记流程,提高车辆进口及登记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口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依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和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支持回收拆解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或再生资源利用园区,鼓励企业开发运用线上线下高效收车模式,加强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全面提升回收拆解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鼓励销售企业让利促销。
对售后服务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年度汽车销售金额前25名、汽车销售台数前25名的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促销奖励。获奖企业按先销售金额、后销售台数顺序选取,入围企业仅参加1项排名,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条件。
实施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2021年全省新建充电桩10000个,合理分配建设社区、小区内充电桩,全省高速公路80%以上服务区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全省加油站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鼓励进一步延长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免费时间。(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汽车流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范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增信支持。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银保监局,各金融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