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意见
① 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和工信部推出新政策,助力汽车企业复工复产!
继广州、佛山、深圳、湘潭长沙等地拿出不同程度的“刺激”政策外,这次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以及工信部先后发布最新扶持政策,助力汽车企业复工复产。
“广东政策要点:
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湖南长沙市政策要点:
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的车主:
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且此次活动有效期一直延续到6月30日。
23部门联合发文: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汽车企业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以高效有序的政务服务助力汽车企业复工复产。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疫情过后存在较为强烈的消费回补需求,消费发力对年内稳增长的支撑作用有望进一步提升。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认为,从时段上看,一季度消费受影响最大,疫情对1月、2月特别是2月影响最重,3月消费市场有望触底企稳;预计二季度消费市场仍将处于恢复期,下半年进一步好转。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② 工信部称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方面将会针对现有的新能源车不同的车型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另一方面将会推动新能源车在城市以及乡村的相关推广。
随着我国新能源车市场的不断发展。新能源车在未来是一定会取代燃油动力车的。但目前为了保障新能源车的顺利推广以及购买人群的增多。加快我国内循环的消化以及实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信部的此次表示不仅会给新能源车厂商极大的信心,也会为未来相关政策的实施及完善带来更好的决策定义。
一:不同的新能源汽车要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
由于现在新能源车市场上诸多企业都参与了相关的竞争与汽车建造,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汽车都要根据政策制定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只有这样才能够尽可能的扩大消费者的相关需求,扩大新能源车的购买以及销售。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企业有进行欺骗补贴的相关情况,我国未来会在新能源车逐步发展的几年后,逐步的降低补贴乃至取消补贴。让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最终交给自由市场来决定。
③ 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哪些相关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车国补开始发放
受今年年初“骗补核查”影响,2015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延迟发放,导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状态。今日(12月2日)有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已经收到“国补”发放通知,除企业提出申诉的部分外,其余将于近期发放。
9月份,财政部通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情况,其中有多家车企存在虚构销售、有车缺电、领补后闲置的情形。据媒体揭露,有些车企为了骗补,把电池重复安装在不同的车壳上,然后“卖”给子公司,找政府反复领补助。这样的“空壳车”,莫说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车市场蓬勃发展,但部分车企为何忙于骗补?
作为有形的手,产业政策都有相应的着力点,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思路偏向鼓励销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中,对纯电动客车的补助只看车身长度,车越长,补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车卖出去,就能拿补助。
这样的着力点有些“找偏了”,容易导致企业重销售而不重研发。对于骗补车企来说,把车“卖”出去就能赚钱,为什么还要多花钱搞研发?而那些真正投入资金搞研发的企业,即使有政府补助,也会觉得在竞争中吃了亏。
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一个全行业、系统性的核心难题,就是动力源(11.680, -0.25, -2.10%)转换的问题。这既包括“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效率与安全等技术问题,也有应用场景的问题,如铺设充电桩和换电站、充电接口统一标准等。
经验表明,光靠鼓励销售,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策着力点可以考虑向研发端和基础设施搭建上倾斜。我们看到,2016年的纯电动客车补助政策不再只以车身长度为准,而是增加了“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纯电动续驶里程”等科技指标,这些改变才真正有助于那些研发型企业成长。
“当潮水退去,就知道谁在裸泳。”随着我国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售端的财政补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补助存活的企业必将被市场淘汰,技术才是立足市场的根本,真正致力创新的企业必将赢得竞争。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有哪些
4月29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在未来5年,补贴额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来,补贴额度逐年下降,享受补贴的车辆标准逐年提高,同时,政府对汽车企业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断降低,显示政府希望由市场力量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具体的退坡办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车型补贴标准都实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对象依然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对车辆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中,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门槛由之前的80公里续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对车辆的最高时速也要求不低于100公里/每小时。
④ 工信部:继续鼓励出台用电补贴等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4月23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黄利斌23日表示,今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5万辆和11.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60.2%和56.4%。工信部鼓励督促各地加快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吉林、海南、浙江和北京、深圳、杭州、宁波、南昌、广州、佛山等地正式发布了具体的措施,相信后续会有更多的地方政策出台。
23日,国新办就2020年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黄利斌介绍,今年一季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47.4万辆和367.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5.2%和42.4%。其中,新能源汽车由于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受到的影响更大一些,一季度产销量分别为10.5万辆和11.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60.2%和56.4%。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3月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同比降幅是56.9%和53.2%,比2月份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窄。
黄利斌指出,从需求侧拉动汽车消费,是有效对冲疫情影响的根本之策。前期,工信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提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并经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些措施包括: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再延长2年;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起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等。
同时工信部也鼓励督促各地加快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吉林、海南、浙江和北京、深圳、杭州、宁波、南昌、广州、佛山等地正式发布了具体的措施,相信后续会有更多的地方政策出台。随着前期受到抑制的消费需求的逐步释放,以及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有关政策的落实,汽车的产销形势将进一步得到恢复甚至好转。
下一步,工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发展。一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新能源汽车车型公告管理、补贴清算等相关工作。
二是加快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明确发展目标;同时加快编制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领域提高车辆电动化水平。
三是继续鼓励相关地区出台用电补贴、便利使用等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优化配套使用环境,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
⑤ 工信部:近期将调整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3月30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为了解决这些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工信部正积极配合相关部委,研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督促各地区加快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刺激消费的政策出台。另外,工信部还会对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关政策,近期会协调相关部门作出调整,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解读:当前,“抗疫”的主战场已经由国内转移到国外,欧美病例依然处于高速增长中,尚未到达拐点。虽然疫情在中国已经得到很好地控制,可以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但疫情在全球的持续扩散也将抑制人们大额消费的“冲动”,毕竟在危急时刻,保证“手中有钱”才能做到“心中不慌”。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对汽车的消费欲望将在一定程度上被压抑,非刚需的购买者很有可能选择“再考虑考虑”。
辛国斌也指出,汽车行业目前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整个消费需求不振的问题,即使目前企业复工复产率比较高,但是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库存增加,有可能在后续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企业的达产率还会进一步降低。
汽车工业的产业链长、涉及范围广,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消费的下滑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数十万家企业和上千万从业者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
因此,出台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已经是迫在眉睫。
自2月中旬开始,中央各部委多次发文要求各地提振汽车市场消费,限购城市适当增加指标。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向各省市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吉林、海南和深圳、宁波、杭州、南昌等省地市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政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各地方出台的政策专门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依然较少。去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受补贴退坡影响较大,由于新能源汽车尚不能做到和燃油车平价,政府更需要在这一阶段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鼓励,以提振产业发展的信心。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5.8%和4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3840辆和59705辆,同比分别下降63.8%和59.5%,新能源汽车下滑幅度高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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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
我国现行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扶持政策? - :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五...
现在纯电动汽车有哪些补贴政策? - : 从2019年的补贴政策来看,只有续航在25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才能获得补贴.另外,补贴也分档位,续航250-400公里补贴1.8万元,400公里以上补贴由此前的5万降至2.5万,地补也被取消.而在2020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将会被取消,取而代之...
买新能源的车,国家有政策补贴吗? - :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后面简称《通知》)中明确,市民可最高获得的新能源汽车补贴为5.5万元,随后将逐年递减.根据《通知》,纯电动乘用车其续航里程数在100~150Km以内的,每辆补贴2.5万元;续航里程为150~250Km的,每辆补贴4.5万元;续航里程在250Km以上的,每辆补贴5.5万元.此外,根据续航里程不同,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万元/辆至50万元/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贴标准则分别为20万元/辆、30万元/辆和50万元/辆.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 : 1、2017年可以说是政策主导之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大潮之年.产量年初低开高走,年底上演惊天大逆转,政策双面频出,引企业喜忧参半.2、2017年9月9日,在2017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
中国对电动汽车产业都有什么政策? - : 目前阶段纯电动轿车中央财政补贴6万元,纯电动客车最多可补贴50万元.但这些车辆必须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并且在25个示范城市范围内运行,这些城市另外还有补贴和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知多少 - : 2013年前标准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两年标准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
我国对新能源最新出台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 : 国家政策十二五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5%,年增长率要达到20%,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的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位均出台了支持政策.北京市政策 12 层以下必须安装...
政府对新能源有什么扶持吗? - : 政府对新能源的扶持:根据现行政策,政府对风电(陆上、海上)、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提供电价补贴.具体标准是:1、风电 执行的是国家发改委推行的标杆电价政策,即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
国家现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什么相关政策支持了 - : 好像有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包括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取消等相关政策.
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 - : 新能源汽车作为采用非常规燃料为动力来源的一种综合性汽车在能源和环保的压力下,新能源汽车无疑将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
⑦ 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构筑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紧扣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合作并重,强化整车整机带动、创新引领、应用牵引,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端化;依托龙头企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增链、稳链,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实现“一跃升四突破”:
(一)产业规模实现新跃升。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汽车制造业的40%以上,产销规模稳居全国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千瓦时/百公里,市场推广规模全国领先。
(三)关键领域发展取得新突破。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发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国际、国内知名的汽车品牌,打造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形成市场认可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车制造品牌。
(五)绿色交通体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左右;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提升重载货车、工程车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汽车等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多技术路线并重,实现乘用车、商用车及专用车全系列多元化发展。
(二)提高产业链稳定性竞争力。着力构建安全可控、层级合理、供给全市、配套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以整车需求为牵引,做强动力电池,做大电机、电控,破解“卡脖子”瓶颈及短板弱项,形成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全市汽车电动化,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相关标准和完善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整车规模
1.扩大新能源乘用车领先优势。大力支持比亚迪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比亚迪发挥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品牌领先、市场领先优势,支持企业DM-I超级混动和纯电动并行发展,推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新车型,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依托现有基础,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和造车新势力,进一步扩大全市新能源汽车产能。鼓励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更多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车型产品,抢占市场,充分释能。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车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盖,纯电动与混合动力多路线,轿车和SUV全系列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局)
2.推动新能源载货车规模化量产。鼓励支持陕汽、比亚迪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纯电动、氢燃料、无人驾驶重卡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针对不同用途、不同工况、不同需求,丰富系列、拓展车型、加快推广。支持专用车企业针对电动汽车特点,做好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制上市,做专做精新能源专用车。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载货车实现多技术路线并举、产品系列全覆盖、产销规模行业领先。(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车投产释放产能。支持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基地充分释放产能,依托品牌优势、营销渠道,丰富客车品种,实行定制化生产,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游观光车、通勤车等市场为重点,研发生产适应城市和农村不同使用条件、耐用、经济的城镇客车系列产品,激发现有客车企业的发展潜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车自主品牌,不断做大新能源客车制造产业规模。(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贯通产业链供应链
1.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推动比亚迪、三星环新等企业持续放量和提产扩能,加快比亚迪刀片等新型动力电池、北汽双园等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汽车动力电池形成配套西安、供应全国,产销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发改委)
2.培育拓展产业链体系。围绕整车需求牵引,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园区承载,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三电”核心部件企业,以及车联网、车规级芯片、汽车电子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企业,补齐短板弱项,形成自主可控、层级合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投资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区域,持续强化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优化园区“软硬件”实力,创新入园政策,不断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通过整车带动、服务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聚集发展,打造1—2个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局)
(三)强化突破关键领域
1.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率先应用的载体,支持和推动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跨界协同、跨领域融合。发挥全市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支持高校、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联合攻关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突破研发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应用,支持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等区域,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测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
2.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机构、汽车企业以及制氢运氢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重点推进燃料电池电堆、超临界水蒸气制氢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应用。支持推动陕汽等整车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试验、适应性改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探索研究市场运营商业模式,加快产业化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陕汽、比亚迪、法士特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瓶颈技术,突破整车控制、车身轻量化、电动汽车底盘、动力电池设计、电池正负极材料、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智能驾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起草,引领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突出产业市场拓展
1.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电动化。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成果,加快出租车、网约车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鼓励其带头使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稳步提升驾校和考试车辆、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2021年起,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纯电动网约车全部完成退出。鼓励渣土车、环卫车等电动化,2022年底前争取向市场投放1000辆小型电动建筑垃圾运输车;力争到2025年,渣土、环卫(中小型)、搅拌、城市客运、景区、通勤、物流、驾校和考试等车辆实行电动化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私人领域推广使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便利、不限行、充电桩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整车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加大渠道建设和促销力度、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让利消费者,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健全市场流通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并完善鉴定评估机构,不断壮大交易份额。到2025年,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力争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根。力争到2025年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50个、充电桩20000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做好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安全检测标准,逐步推动动力电池针刺试验等综合测试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管理,督促指导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和故障应急处置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防、救灾和人员疏散等重大应急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汽车产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其职,协同推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全市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汽车专项资金向我市汽车项目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进制造业强市等相关政策,继续兑现落实现行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补贴政策,实施三环内新能源物流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担保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并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我市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交通运输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训基地,提高专业技能人才实践能力。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作用,探索“订单式”人才培训机制,对操作人员加强针对性技能培训。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督查督办举措。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⑧ 工信部为新能源汽车降低门槛,促进业态新合作形势
车市寒冬让不管是传统车企还是新能源车企都经历着一场未知的考验。近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作出修改,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
但综合考虑目前的发展状况,把客观环境也应考虑在内,也有人持不乐观态度。前几年在巨额补贴的推动下,涌现了大批的造车新势力。即便现在有政策支持但现在的补贴远远不及当时,而且目前新能源市场的现状不那么乐观。而对于已经进入新能源市场的车企们来说,这次征求意见稿旨在降低准入门槛,引流更多“新鲜血液”到新能源市场,对于已经在新能源市场摸爬滚打的他们来说,帮助就更小了。
面对不怎么景气的汽车市场,政府对新能源市场的大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并极力推动。征求稿意见虽对已经进入新能源领域的直接帮助不大,但通过合作发展和引流新鲜力量的形式推动让目前不怎么景气的新能源市场有调整和喘息的机会。现在虽不敢说效果如何,但是方向是好的,有助于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给不单是汽车行业的企业在新能源领域更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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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2022年将有哪些举措
工信部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产销量均超过350万辆,同比增长1.6倍。2022年,工信部将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产业配套如何完善?怎样稳定汽车供应链?将有哪些支持举措出台?
“过去一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快速’,即产销规模快速增长、质量品牌快速提高、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说,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但产业发展也面临国际竞争压力增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等挑战。如何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
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是关键。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说,工信部将继续加强产业链系统梳理,特别是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协调解决芯片等关键零部件短缺问题,推动提升芯片全产业链的供给能力。
“我们将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体系有效衔接,统筹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与青海、四川、江西等地沟通,协调推动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郭守刚说。
加快配套设施完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很重要。2022年,工信部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
“我们也将加快5G信息通信、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应用,开发更多功能,并在质量安全、低温适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让消费者更喜欢买、更放心用。”郭守刚说。
帮助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着眼长远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伴随产能快速增长,如何高效用能是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最关注的事情之一。这位负责人说,国网浙江桐乡市供电公司与企业合作打造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在供电公司的建议下,企业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光伏,提升设备能源利用率、推进绿色用能。
郭守刚说,工信部正组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明确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验收,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⑩ 12月汽车产业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产业升级
[亿欧导读]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宁夏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山东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钦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12月12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青岛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2月13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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