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认定
Ⅰ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责任认定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Ⅱ 电动车鉴定机动车标准是什么
根据1999年国家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应不超过40kg。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
根据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1规定:“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车辆、挂车。”
规定
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允许个人使用两轮电动车,但必须符合电动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规定才允许上路。
老百姓一般认为两轮电动车就是非机动车,生活中可随意购买和骑行,问题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对电动车进行质量检查,如果经检查发现超标,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而这一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事故认定的责任分担。
Ⅲ 电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为机动车
根据2010年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追究责任。首先按照国家标准判定其为机动车:一看有无脚蹬,二看时速,三看重量。后两者有专门机构鉴定。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3)电动汽车认定扩展阅读:
案例:
任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沿威海经区珠海路行驶,与丛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任某受伤,且两车均有损坏。
经交警认定,任某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行等违法行为,丛某则属于超速行驶,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来,丛某因多次向任某索要车辆维修费未果而将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依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决,任某赔偿丛某车辆维修费2200元。宣判后,任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所骑的三轮车是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应按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认定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规定,以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任某主张自己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但却未提交相应证据能够证实,所以交警部门对车辆性质的认定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任某上诉,维持原判。
Ⅳ 最高人民法院对电动车的认定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非机动车包括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据此,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时,未对涉案车辆的技术参数予以确认,即作出了涉案车辆属于机动摩托车的鉴定结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未对涉案车辆的基础参数予以查清的情况下,即认定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并作出处罚决定,属处罚依据事实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Ⅳ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责任怎么认定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由这一方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没有,那就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的责任。事实上,只有存在违法行为,才可以算作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Ⅵ 电动车是机动车吗,法规上是怎么判定的
对于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说是非机动车,但是根据我国新国标实施之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人力驱动或者是畜力驱动的车型。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为非机动车。其他的而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以上的为电动摩托车,时速大于50km/h的也属于摩托车,以上几类电动车均为机动车类型。
总体来说,在以前电动车没有划分那么详细,并且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所以导致了近几年交通事故的频发。虽然同属于电动车,不过随着新国标电动车标准的划分,电动车也区分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也就是小编所说的一种是一种不是。
这样一来,电动车划分为机动车,就必须要严格遵守机动车的交通规则。而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型也受到了速度25km限制,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太过于严重。
Ⅶ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责任该怎么划分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交通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Ⅷ 电动车和汽车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