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设计规范
⑴ 电动车新国标2021标准是什么
摘要 朋友您好规定如下
⑵ 新人刚入行,想了解新能源电动汽车设计标准有哪些国标或ISO标准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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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 19239—2013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2013/9/18 2014/7/1
2 GB/T 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2013/10/10 2014/2/1
3 GB 14167—201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2013/5/7 2014/1/1
4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2012/12/31 2013/6/1
5 GB/T 29259—2012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术语 2012/12/31 2013/6/1
6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2012/12/31 2013/7/1
7 GB/T 29124—2012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 2012/12/31 2013/7/1
8 GB 19159—2012 车用液化石油气 2012/11/5 2013/4/1
9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2012/12/31 2013/6/1
10 GB/T 29125—2012 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2012/12/31 2013/7/1
11 GB/T 29123—2012 示范运行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技术规范 2012/12/31 2013/7/1
12 GB/T 28962—2012 液化石油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2012/12/31 2013/7/1
13 GB/T 29318—201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2012/12/31 2013/6/1
14 GB/T 28950.2—2012/ISO 11841-2:2000 道路车辆和内燃机 滤清器名词术语第2部分:滤清器及其部件性能指标定义 2012/12/31 2013/7/1
15 GB/T 28768—2012 车用汽油烃类组成和含氧化合物的测定多维气相色谱法 2012/11/5 2013/3/1
16 GB/T 28767—2012 车辆齿轮油分类 2012/11/5 2013/3/1
17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2012/5/11 2012/7/1
18 ISO 15500-13: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CNG)燃料系统部件 第13部分:压力释放装置(PRD) 2012/1/13
19 ISO 15500-2: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CNG)燃料系统部件 第2部分:性能和一般试验方法 2012/1/13
20 ISO 15500-4: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燃料系统 第4部分:手动阀 2012/1/13
21 ISO 17261:2012 智能交通系统 自动车辆和设备识别 联运货物运输体系和术语
22 ISO 23274.2—2012 混合电动道路车辆 废气排放和燃料使用量测量 第2部分:外部可充电车辆
23 ISO 12405.2—2012 电动道路车辆 锂离子牵引电磁组和系统的测试规则 第2部分:高能应用
24 GB/T 28542—2012 道路车辆应急起动电缆 2011/5/18 2011/8/1
25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2011/12/22 2012/3/1
26 GB/T 26980—2011 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 2011/9/29 2012/1/1
27 GB/T 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 2011/9/29 2012/3/1
28 GB/T 20234.3—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011/12/22 2012/3/1
29 GB/T 20234.2—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2011/12/22 2012/3/1
30 GB/T 20234.1—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11/12/22 2012/3/1
31 GB 17258—2011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2011/12/30 2012/12/1
32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2011/9/29 2012/3/1
33 GB/T 26780—2011 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系统碰撞安全要求 2011/7/20 2012/1/1
34 GB/T 18566-201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2011/9/29 2012/3/1
35 GB/T 26779-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2011/7/20 2012/1/1
36 GB/T 25986—2010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注装置 2011/1/10 2011/5/1
37 GB/T 25350—2010 使用乙醇汽油车辆燃油供给系统 清洗工艺规范 2010/11/10 2011/3/1
38 GB/T 25089—2010 道路车辆 数据电缆 2010/9/2 2011/2/1
39 GB/T 25349—2010 使用乙醇汽油车辆检查、维护技术规范 2010/11/10 2011/3/1
40 GB/T 25319—2010 汽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技术条件 2009/11/10 2010/5/1
41 GB/T 16311—2009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2010/11/30 2011/4/1
42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2009/10/30 2010/7/1
43 GB/T 23645—2009 乘用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测试方法 2009/4/21 2009/11/1
44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2009/9/30 2010/2/1
45 GB/T 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2009/10/30 2010/7/1
46 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2009/10/30 2010/7/1
47 GB/T 15088—2009/ISO 8716:2001 道路车辆 牵引销 强度试验 2009/3/23 2010/1/1
48 GB/T 23335—2009 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2009/3/23 2010/1/1
49 GB/T 18437.2—2009 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 2009/3/9 2010/1/1
50 GB/T 18437.1—2009 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1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 2009/3/9 2010/1/1
51 GB/T 15087—2009/ISO 8718:2001 道路车辆 牵引车与牵引杆挂车机械 连接装置 强度试验 2009/3/23 2010/1/1
52 GB 23255—2009 汽车昼行驶灯配光性能 2009/3/6 2010/1/1
53 GB 6095—2009 安全带 2009/4/13 2009/12/1
54 GB/T 14172—2009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2009/3/23 2010/1/1
55 GB/T 23339—2009 内燃机 曲轴 技术条件 2009/3/19 2009/11/1
56 GB/T 23301—2009 汽车车轮用铸造铝合金 2009/3/5 2009/9/1
57 GB/T 5054.1—2008/ISO 4141-1:2005 道路车辆 多芯连接电缆 第1部分:普通护套电缆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08/9/24 2009/7/1
58 GB/T 5054.4—2008/ISO 4141-4:2001 道路车辆 多芯连接电缆 第4部分:螺旋电缆组件的弯折试验方法和要求 2008/9/24 2009/7/1
59 GB/T 5054.2—2008/ISO 4141-2:2006 道路车辆 多芯连接电缆 第2部分:高性能护套电缆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08/9/24 2009/7/1
60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 2008/1/22 2008/9/1
61 GB/T 10485—2007 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环境耐久性 2007/4/30 2007/12/1
62 GB/T 8243.12—2007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采用颗粒计数法测定滤清效率和容灰量 2007/6/25 2007/11/1
63 GB/T 10826.1—2007 燃油喷射装置 词汇 第1部分:喷油泵 2007/6/25 2007/11/1
64 GB/T 21085—2007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2007/9/10 2008/4/1
65 GB/T 8243.11—2007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自净式滤清器 2007/6/25 2007/11/1
66 GB/T 14951—2007 汽车节油技术评定方法 2007/1/24 2007/8/1
67 GB/T 20734—2006 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2006/12/29 2007/6/1
68 GB/T 12535—2007 汽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2007/4/30 2007/12/1
69 GB/T 12782-2007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07/4/30 2007/12/1
70 GB/T 12546—2007 汽车隔热通风试验方法 2007/4/30 2007/12/1
71 GB/T 20834—2007 发电/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2007/1/16 2007/8/1
72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 2006/12/1 2007/7/1
73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2006/12/1 2007/7/1
74 GB 20890-200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2007/4/3 2007/10/1
75 GB/T 20735-2006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2006/12/29 2007/6/1
76 GB 20561—2006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006/9/12 2007/4/1
77 GB/T 20368—2006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2006/1/23 2006/10/1
78 GB 14167-2006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2006/9/1 2007/2/1
79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2006/1/18 2006/7/1
80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2004/11/2 2005/6/1
81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2005/5/23 2005/10/1
82 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 2005/7/11 2006/1/1
83 GB/T 3487-2005 汽车轮辋规格系列 2005/9/15 2006/5/1
84 GB/T 19752-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2005/5/23 2005/10/1
85 GB/T 3798.2-2005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2部分:载货汽车 2005/3/21 2005/8/1
86 GB/T 5624-2005 汽车维修术语 2005/7/11 2006/1/1
87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2005/5/23 2005/10/1
88 GB/T 19204—2003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2003/6/18 2003/12/1
89 GB 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004/6/7 2005/1/1
90 GB/T 19515-2004 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回收利用性 计算方法 2004/5/17 2004/11/1
91 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2004/4/1 2004/10/1
92 GB/T 10001.3-200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2004/5/13 2004/12/1
93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2004/6/21 2004/10/1
94 GB 19592-2004 车用汽油清净剂 2004/10/21 2005/5/1
95 GB 19151-2003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2003/5/23 2003/11/1
96 GB/T 19237-2003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2003/7/1 2003/12/1
97 GB/T 19056-2003 汽车行驶记录仪 2003/4/15 2003/9/1
98 GB 9656-2003 汽车安全玻璃
99 GB/T 19236-2003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加气枪 2003/7/1 2003/12/1
100 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101 GB/T 11798.7-2001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 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2001/4/29 2001/12/1
102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2001/7/12 2001/12/1
103 GB 18351-2001 车用乙醇汽油 2001/4/2 2001/4/15
104 GB 8108-1999 车用电子警报器 1999/8/2 2000/7/1
105 GB/T 4780-2000 汽车车身术语
106 GB/T 15766.2-2000 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性能要求
107 GB 3843—1983 柴油车自由加速度排放标准 1983/9/14 1984/4/1
108 GB 3842—198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9/14 1984/4/1
109 GB/T 12673-19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1990/12/30 1991/10/1
110 GB 5179-85 汽车转向系术语和定义
111 GB 5181-1985 汽车排放物术语和义定 1985/5/11 1986/3/1
112 GB/T 12679-1990 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1990/12/30 1991/10/1
113 GB 4125-84 汽车安全玻璃抗冲击性试验方法 1984/1/3 1984/12/1
114 GB 7593-87 机动工业车辆 控制符号 1987/3/27 1988/1/1
115 GB/T 4970-1996 汽车平顺性随机输人行驶试验方法 1996/4/10 1996/11/1
116 GB/T 14169-1993 汽车空气滤清器接头 A型和B型 1993/3/1 1993/7/1
117 GB/T 5919-1986 汽车照明和信号装置分类和命名 1986/3/5 1986/12/1
118 GB/T 15766.2-1995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性能要求 1995/12/8 1997/1/1
119 GB 15766.1-1995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1995/12/8 1997/1/1
120 GB 5137.2-87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121 GB 11552-1989 汽车内部凸出物 1989/8/10 1990/3/1
122 GB/T 11551-89 汽车乘员碰撞保护 1989/8/10 1990/3/1
123 GB 10414-1989 汽车同步带传动 带轮 1989/2/10 1990/1/1
124 GB/T 4971-85 汽车平顺性名词术语和定义 1985/3/2 1985/12/1
125 GB 3800-83 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
126 GB 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127 GB/T 13405-1992 汽车V带轮 1992/3/28 1992/10/10
128 GB/T 17340-1998 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 1998/5/8 1998/12/1
129 GB/T 17351-1998 汽车车轮 双轮中心距 1998/5/6 1999/1/1
130 GB/T 13604-62 汽车转向球接头尺寸
131 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1994/5/30 1995/1/1
132 GB 918.1-89 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 机动车 1989/3/27 1989/10/1
133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6/25 1989/1/1
134 GB/T 5359.2-1996 车辆性能 1996/7/23 1997/3/1
135 GB 15235-1994 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 1994/9/28 1995/5/1
136 GB 1589-19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1989/3/22 1989/10/1
137 GB 5845.2-85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公共汽车标志
138 GB/T 12546-90 汽车隔热通风试验方法 1990/12/12 1991/9/1
139 GB 7128-86 汽车气压制动胶管 1986/12/30 1987/10/1
140 GB/T 11557-89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
141 GB/T 13492-1992 各色汽车用面漆
⑶ 新能源汽车安全设计要求是
高压电缆需要传输更高的电流。根据系统组件的功率要求,电流可达到250A到450A,甚至更高。
电动汽车高压电缆通常要高于通用燃油汽车的限值温度,达到125℃或150℃。
在高压应用领域的客户的特殊要求可能超过3000h,在规定的温度累计运行时间甚至达到至12000h。
电动汽车高压电缆的本身并不需要屏蔽,因为不像同轴电缆那样传输数据,但是需要防止或减少系统中的开关电源产生的高频辐射通过电缆传导到周边关键设备部件。
高压电缆高柔韧性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比较柔韧的设计,通过电动汽车内部紧张的路径才可以容易实现。
如果电动汽车内部电动机位于靠近车辆的运动部位,会导致连接的高压电缆连续振动,它要求被设计成能承受高的循环弯曲,以确保良好的弯曲耐力。
因为高电压带来应用风险增加,各种标准均定义高压电缆必须在视觉上与通用燃油车辆电缆区分,指定表面必须是鲜艳的橙色。同时也可以印刷警示内容和特殊标记,如“小心!高压600V”、高电压的闪电标识等。
⑷ 新能源汽车成功。和什么车底盘一样
自行车的零部件在早些时候,通过一定的改进,变成了汽车的底盘,比如滚动轴承、钢管构架、链传动等,但后来汽车行业不断发展,汽车的底盘的变化越来越大,当然这些都是差速器、摩擦片式离合器、齿轮变速器研究成功的结果,还采用了如万向节传动轴、充气轮胎、锥齿轮主减速器、后桥半独立悬架等等,来完善汽车底盘。相对于传统的汽车底盘,现代的汽车底盘发展已经趋于成熟,各方面的性能都得到良好提升。可是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给汽车底盘又带了更深层次的发展空间,为汽车在高科技领域的应用打好基础,创造出更安全更舒适更稳定的底盘技术。
1.1 现代汽车底盘电子化
随着各种汽车电子辅助功能在底盘上的应用明显提高了汽车的主动安全性和驾驶舒适性,这些系统包括ABS/ASR/ESP集成控制系统、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ACC)、泊车辅助系统(PLA)、车道偏离和驾驶员警示系统、胎压监测系统(TPMS)、可调阻尼控制系统(ADC)等。随着底盘电子控制系统越来越向电子化、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1.2 底盘零件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
汽车底盘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便是汽车轻量化, 对于轻质合金材料和高强度钢的需求量在未来将会大大增加;底盘上对于铝合金的运用也会越来越多;镁合金的需求量也呈增长的态势。但是,也要不断研究一些新型设计来满足汽车零部件重量轻的需求。
底盘零件的稳定性就是汽车的安全基础,要做到强度、柔韧性、抗疲劳、抗损坏等性能,汽车车架和车桥对于管材液压成形技术的运用也会越来越频繁,压力加工技术向着高效、自动减轻汽车重量、降低成本等方向发展。底盘铸件正在向高性能、薄壁、轻质、精(确)尺寸、优良切削性能方向发展;铸造生产过程向清洁、废物再生、高效、节能、节材、环保的绿色铸造方向发展。底盘零部件的机械切削加工技术已经抛弃了传统模式,而发展为柔性技术为特点的生产线生产的生存模式。高效、精密、柔性化、自动化是切削加工技术变化的主要趋势。高速加工技术、敏捷制造技术、智能化加工技术、绿色加工技术等都将得到快速发展。汽车零件的防护性电镀由原来单一的镀锌钝化工艺,向耐蚀性能更好且具有耐热、低氢脆性、良好加工性能及环保性能的锌合金镀层及无铬达克罗工艺发展。在镀层的耐腐蚀性能获得很大提高的同时,正向镀层耐热性能好、低摩擦系数方向发展。在底盘领域,随着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世界各大汽车公司正在集中开发环境友好的零件,如低滚动阻力轮胎、绿色轮胎、不含铅的车轮平衡块、不含六阶铬的新零件涂层技术、电动转向系统等,相信不久的将来,底盘技术一定会朝着保护环境的方向越走越广阔。
2 底盘设计要求
底盘设计考虑的关键在于满足整车性能的各项指标。汽车应当具备的基本性能可概括为动力性、经济性、制动性、操稳性、平顺性、安全性和耐久性。一般所说的底盘工程包括前后悬架、转向系、制动系和车轮的设计配置。与这些系统直接相关的整车性能有制动性、操稳性和平顺性。底盘的悬架部件本身要足够牢固,而其设计是否到位直接影响车架车身的受力大小,同时底盘设计也和耐久性相关。
3 新能源汽车底盘设计的完善
3.1 完善新能源汽车底盘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
要对新能源汽车底盘设计进行完善,就要从三个方面思考问题。
其一,汽车底盘设计平台的应用,即在底盘设计中,包括底盘设计的构架,以及其子系统都需要保持不变。
其二,传统发动机存在的弊端不少,可以将其取消,采用最新研发的转向系统和传动系统。要根据原有的框架对汽车底盘子系统进行适当的改进。例如,要保留子系统底盘设计的设计方案,要严格更换有问题的发动机。所以,对于底盘的设计来说,不仅要安装真空动力泵,还有适当调整构架,达到改善真空源的目的。当然,也要改变新的动力系统的减速器接口。在零部件设计完的基础上,还要用CAE分析法对悬置系统进行运用,达到减轻噪音的目的。
其三,车体后舱的布局会随着子系统采用的新的设计方案而改变,经过一系列对于荷载已经车的质量进行详细核算,保证悬架系统安全系数。不然,就要对子系统进行重设,这时候就要做好调整悬架系统的任务工作,分析新能源汽车的前轴荷的分布情况以及后轴荷的分布情况,会发现要重新设计悬架系统的参数。确定好悬架四轮定位参数,用Adams分析进行确定,但是最好尽量保证原有的设计方案,和实际相结合,这样可以有效节省开发周期,减小成本开发。
3.2 新能源汽车保持承载式车身
新能源汽车保持承载式车身,在于很多汽车都会采用这种设计。由于副车架并不能够承担车身质量的相关功能,因此,在动力总成部件的设计上,需要将悬置点确定下来。车身的悬置设计中,要对车身进行量化分析,可以采用CAE分析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悬置设计空间不规范而导致的总体布设困难。
3.3 新能源汽车运用非承载式车身
汽车车身采用非承载式设计,由于底盘可形成比较大的框架而使得底盘的承载力增强,其中可以布设全部的动力系统。所以,在新能源汽车设计的初期,就要规划好进行部件,不仅可以提高总体布置的简易程度,而且随着车身重心的降低而使得车身的整体质量有所减轻。
⑸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
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心环节,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
1.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在动力电池重大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超前部署,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驱动电机系统及核心材料,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动向,对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加大研究力度。
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2.加大节能汽车技术研发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车燃料经济性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汽车节能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开展混合动力技术研究,开发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支持开展柴油机高压共轨、汽油机缸内直喷、均质燃烧以及涡轮增压等高效内燃机技术和先进电子控制技术的研发;支持研制六档及以上机械变速器、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料与激光拼焊成型技术,大幅提高小排量发动机的技术水平。开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术研究。
3.加快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体系。引导企业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鼓励建立跨行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联盟,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平台。重点开展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立相关行业共享的测试平台、产品开发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设若干国家级整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基础平台;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发展一批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构建全产业链的专利体系,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我国已建设形成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既要利用好现有产业基础,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规划引导,以提高发展效率。
1.统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产业政策要求,合理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现有汽车企业实施改扩建时要统筹考虑建设新能源汽车产能。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2.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
3.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汽车电子企业。
加快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新能源汽车尚处于产业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推广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节能汽车已具备产业化基础,需要综合采用标准约束、财税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广普及。
1.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在大中型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重点在国家确定的试点城市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验证及生产使用、售后服务、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评价。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协调发展充电设施,形成试点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探索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形成一批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
2.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建立完善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促进混合动力等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2012年开始逐步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进口汽车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实开展相关测试和评价考核工作,并提出2016至2020年汽车产品节能技术指标和年度要求。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
3.因地制宜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是减少车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补充。积极开展车用替代燃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应用途径,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完善的充电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加强技术开发,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支持各类适用技术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在产业发展初期,重点在试点城市建设充电设施。试点城市应按集约化利用土地、标准化施工建设、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原则,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适度超前建设,积极试行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等充电技术模式。通过总结试点经验,确定符合区域实际和新能源汽车特点的充电设施发展方向。
2.开展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定充电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充电设施接网、监控、计量、计费设备和技术,开展车网融合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储能单元与电网实现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的机制。
3.探索商业运营模式。试点城市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根据当地电力供应和土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建设慢速充电桩、公共快速充换电等设施。鼓励成立独立运营的充换电企业,建立分时段充电定价机制,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
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严格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明确动力电池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严防重金属污染。
⑹ 毕业设计电动汽车设计技术要求有哪些
一、选题 选题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研究有意义的课题,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对科学事业和现实生活有益处;而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研究得再好, 论文写作得再美,也是没有科学价值的。钱学森教授认为:“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国家的需 要。……在研究方法上要防止钻牛角尖,搞烦琐 哲学 。 目前 在 社会 科学中,有的人就古人的 一句话大作文章,反复考证,写一大篇论文,我看没有什么意思。”因此,我们要选择有科 学价值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写作。那么,应该根据哪些原则来选题呢?
(一)具有科学性。它应包括:急待解决的课题;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创造;学科上短 缺或空白的填补; 通行说法的纠正;前人理论的补充;等等。
(二)有利于展开。指的是:要有浓厚的兴趣;能发挥业务专长;先易后难,大小适中; 已占有一定的资料;能得到导师指导;在一定时间内能完成;对题目加以限定。
注意事项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
⑺ 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都有哪些
近些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新能汽车凭借自身的优势,已经它已成为许多人在购买车辆的首选。车子多了,但是相对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关注,尤其是今年发生的几起电动汽车自燃事件,让人们对这个新兴事物,又爱又恨,虽然车辆的优点多多,但是对于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也是不容忽视。
从车辆本身的设计上面去分析,首当其冲的就是电池安全问题,电池的常见的安全隐患几种,第一种电池充电的安全隐患,电池一旦过充的话对于车辆来说就会引发车辆出现自燃的情况出现,现在车辆的电池采用的是三元锂电池,由于电池内部的金属钴元素稳定性较差,一旦电量充太满,容易使其电极产生结晶,产生大量余热。
第二种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线路松动造成短路引发起火由于一些车辆在设计的时候为了不影响到车辆的空间,把车辆的动力电池下挂在底盘下面,在驾驶的过程中不小心或者碰底就会导致线路短路引发电池的安全隐患,其次就是电池本身在设计的时候所产生的的车辆电池质量问题,这一类和车辆电池老化以及内部的电极受损所引起的。
其次由于电动汽车本身的构造没有发动机等原件,在车辆的噪音上面来说相对传统的燃油车而言小了很多。在低速行驶的过程当中会给周末的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很有可能感觉不到周围有车辆的存在造成的安全隐患,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带着两面性的。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在使用的时候按照要求去进行相关的保养,减少超出控制范围的事故发生。虽然这些问题有,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安全隐患也不再是被人谈论的对象,但是可以肯定的新能源车的崛起依然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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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十大变化 工信部将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2020年3月10日前提出意见。
修改内容包括:将原管理规定的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另外,工信部还将对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等十项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二、删除第二十九条。
三、删除第三十条。
四、删除第三十一条。
五、将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修改为: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一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二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三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四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六、将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具体见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七、对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做以下修改:
(一)将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修改为,GB/T 18387-201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将GB/T 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修改为,GB/T 4094.2-2017《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将GB/T 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修改为,GB/T 19836-2019《电动汽车仪表》;
将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修改为,GB/T 18386-2017《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二)删除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新增GB/T 3465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
(三)新增5项标准,分别为:GB/T 33978-2017《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GB/T 34585-2017《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GB/T 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GB/T 37153-2018《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GB/T 34598-20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
具体见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八、对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做以下修改:
(一)删除“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的内容;
(二)删除“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能力及设计开发过程说明(包括研发机构和人员、开发工具和设备、开发过程描述等)”的内容;
(三)删除“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软件程序)清单”的内容。
具体见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九、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对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见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
十、对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做以下修改:
删除对“新产品研发情况”、“研发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内容。
具体见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
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一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二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三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四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附件2
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一、技术保障能力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技术保障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审查要求》“技术保障能力”的考核要求。
二、生产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生产能力”的相关要求。
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等方面有统一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三、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相关要求,并能够独立实施。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
共用与通用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
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附件3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备注
1储能装置(单体、模块)
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
GB/T?18333.2-2015
6.2.4、6.3.4?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
车用超级电容器
QC/T?74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4-2015
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5-2015
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6-2015
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
GB/T 33978-2017
储能装置(电池包)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31467.3-2015
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
2电机及控制器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18488.1-2015
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 18387-2008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18488.2-2015
10可靠性试验、9.7电磁兼容性暂不执行。
3电动汽车安全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GB/T?18384.1-2015
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2污染度暂不执行;
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18384.2-2015
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18384.3-2015
6.3.3电容耦合 暂不执行;
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9用户手册 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T?24549-2009
4电磁场辐射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387-2017
5电动汽车操纵件
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4094.2-2017
6电动汽车仪表
电动汽车仪表
GB/T 19836-2019
7能耗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GB/T?18386-2017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3-2013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4-2015
8电动汽车除霜除雾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4552-2009
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
9纯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28382-2012
纯电动货车 技术条件
GB/T 34585-2017
10燃料电池发动机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24554-2009
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GB/T?26779-2011
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GB/T?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GB/T?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GB/T 37154-2018
1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2015
14通信协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
GB/T 34657.2-2017
15碰撞后安全要求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T?31498-2015
采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16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QC/T?838-2010
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
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2694-2016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4598-2017
18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2-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GB/T 32960.3-2016
19.定型试验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8388-2005
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24552-2009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 28382-201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9750-2005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QC/T?925-2013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8385-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9752-2005
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26991-2011
20低速提示音
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
GB/T 37153-2018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⑼ 2021年新国标电动车标准是什么
2021年新国标电动车标准:
(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二)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三)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四)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五)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六)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应当保证不会发生危险。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产生的热量造成材料变质或人员烫伤;在充电、行驶等过程中引起燃烧、爆炸、触电等;因整车或部件发生断裂、松动、变形及运动干涉等情形而导致的人身伤害。
(七)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八)电动自行车除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外,其整车及部件(如∶蓄电池、车载充电器等)还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⑽ 电动车规范标准
电动车规范标准:
1、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3、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5、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6、必须获得国家CCC认证的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