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动汽车管理新规定
① 湖南省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法律分析】
9月1日,为规范电动车管理落地,《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预计11月将启动全市第一批约15万辆的电动车上牌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② 长沙禁电动车吗
长沙不禁电动车,但是必须办理备案手续悬挂标号牌,而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购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凭合法有效的资料,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发放编号牌和行车证。
按规定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方能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2)湖南省电动汽车管理新规定扩展阅读: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零点一五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零点三米;
(三)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四)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
(五)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接听手机、戴耳机;
(六)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电动车编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安装在车辆正前方;
(七)随车携带电动车行车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八)不得加装固定遮阳遮雨装置、电瓶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装置;
(九)电动车可以搭乘一名六周岁至十二周岁且身高不超过一百五十五厘米的未成年人,禁止搭乘未达到六周岁、超过十二周岁或者身高超过一百五十五厘米的人员。
(十)禁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从事客运经营。
③ 岳阳市中心城区电动车怎么管市政府请您提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湘公发〔2019〕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前期调研、组织专家研讨等工作基础上,我们代拟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5日。如对《通告》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0730-88590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岳政通[2019]号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湘公发〔2019〕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
二、禁止驾驶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三、禁止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新购置的电动车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已备案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其中两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三轮、四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过渡期内已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午7:00-10:00、下午17:00-20:00禁止在中心城区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者,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过渡期内已登记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主提前报废处置现有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鼓励电动车主在过渡期内购买保险。
七、超标违规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依据本通告另行制定。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④ 长沙市电动车新政策
法律分析:1、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2、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3、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⑤ 长沙电动车新规定2021
2021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要带安全头盔,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只能在一人。违反规定的需罚款5-50元,具体看地方规定;
4、不能是上高架桥、高速公路,转弯需让主道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右侧车道受阻,可以减速借道行驶,驶过之后需要迅速回到右侧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上牌注意事项:
1、改装、超标电动车不能上牌,一项不符合都不能上牌。上牌需要有符合新国标的合格证;
2、如果不符合标准,可以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车辆需报废回收处理,不能上栗行驶;
3、上牌照需要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保修单等。没有发票,需找到商家或厂家进行补办。
对电动自行车企业做出新的重大调整,促进安全规范生产
调整措施:电瓶车速度从20km/h增加到25km/h;车身质量从40KG提高到55KG;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电瓶车必须必备脚踏功能并且还要防火、防水。
这些措施从各方面提高电瓶车的安全性能,并且从速度上增加,提高用户的使用效率;车身重量的增加,提升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功率的增加,将加大提高续航里程,减少用户充点频率;可以看到,这项举措的实施实在全方位的为消费者和交通安全着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⑥ 长沙电动车新规定
所有种类的电动车都统一登记上牌管理,2023年3月1日后禁止超标车上路。
法律依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购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凭合法有效的资料,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悬挂编号牌。按规定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方能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⑦ 长沙电动车新规定2022,长沙电动车需要驾驶证
长沙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的话,是不需要驾驶证的,但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需要D、E、F驾驶证的其中之一即可,长沙电动车新规定2022:自
2020年12月2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发布,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内容简述如下。
1、销售的电动车设计形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反之则不能在本市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除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外,这类都不符合新国标标准。
2、鼓励商家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电动车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理报废电动车。不得随意丢弃废旧蓄电池。
3、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购车起30日内向公安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4、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后座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上路必须携带行驶证,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应当按照要求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此外电动车应在指定停放区域停放和充电,不能搬上电梯。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的临时号牌失效,不得上道路行驶。
⑧ 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2021,8月1日起电动车新规定施行
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七条提到: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2、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3、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4、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5、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6、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7、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还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⑨ 湖南长沙对新买的电动车上牌有啥规定
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所有种类的电动车都统一登记上牌管理,2023年3月1日后禁止超标车上路。
2020年3月23日起,长沙在城区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具体办理流程见下文。
一、进入我们的微信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回复:电动车,获取电动自行车APP下载入口。
二、下载好电动车APP之后,录入车辆信息,拍摄车辆照片及上传身份证明、来历凭证、合格证上传。
三、APP上选择上牌区域,将车开到上牌点验车。
上牌点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并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中审核上传的所有信息无误后,编发号牌,产生电子行驶证。然后安装车牌,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