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地印矿走管理费
『壹』 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管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金属类
1、金2、银3、铀二、非金属类
4、石英砂5、石英岩6、花岗岩7、页岩8、大理石9、浮石10、河流石11、蛋白石12、玛瑙石13、石榴石14、石灰石15、沸石16、硅灰石17、钾长石18、高岭土19、灰粘土20、白粘土21、红粘土22、黄粘土23、硅藻土24、膨润土25、草炭土26、砖瓦粘土27、工程砂28、石墨29、碧玉三、燃料类
30、石油31、天然气32、煤第二章管理费的征收四、地下水类
33、地下水34、地下热水第五条管理费的征收标准:
(一)企业和个体采矿者,按矿产品销售额的2%计征。
企业的矿产品销售额难以计算的,以其年产值70%为基数计征。
(二)企业和个体采矿者产品销售额难以考核的,每年按其年平均生产创造价值的2%一次性计征。第六条每月初五日内,企业及个体采矿者应按规定缴纳上月的管理费。企业缴纳管理费,应由其开户银行赁收缴部门出具的委托收款单,从其帐户中划拨。第七条建设单位购买未缴纳管理费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的,应按规定为矿产管理部门代扣管理费。否则,管理费由建设单位支付。第八条征收管理费,一律使用省统一印制的票据。管理费进入企业成本。第九条凡当年八月份以后新建投产的砖瓦企业,以及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巨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可提出减、免、缓缴管理费的申请。
减、免、缓缴管理费的申请,须经市矿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报省地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第三章管理费的分成和使用第十条市、县矿产管理部门收缴的管理费,按《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成。第十一条管理费应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管理费的开支:
(一)矿产管理部门的事业费。
(二)宣传、奖励、培训等业务费用。
(三)扶持开发利用新的矿产地的费用。
(四)推广综合开发利用新方法和新技术的费用。
本条(三)、(四)项费用的支出,须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矿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第十三条管理费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第十四条管理费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县矿产管理部门的财务预、决算报告,在报送县财政部门的同时抄报市矿产管理部门。第四章处罚第十五条企业或个体采矿者拒报、虚报、瞒报矿产品销售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拨款使用管理费的,按有关财政法规处罚。第十七条矿产管理部门自行坐收坐支管理费的,按省、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第十八条企业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按日累计加收0.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矿产管理部门有权吊销采矿许可证,并通知有关部门。第十九条矿产管理部门以外的单位和部门擅自收取管理费的,按《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管理费的开征时间按《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发布前由市、县、区及各部门颁发的有关矿产资源征收管理费的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齐齐哈尔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一、金属类
1、金2、银3、铀二、非金属类
4、石英砂5、石英岩6、花岗岩7、页岩8、大理石9、浮石10、河流石11、蛋白石12、玛瑙石13、石榴石14、石灰石15、沸石16、硅灰石17、钾长石18、高岭土19、灰粘土20、白粘土21、红粘土22、黄粘土23、硅藻土24、膨润土25、草炭土26、砖瓦粘土27、工程砂28、石墨29、碧玉三、燃料类
30、石油31、天然气32、煤四、地下水类
33、地下水34、地下热水
『贰』 广州市关于修改《广州市集体和个体采矿征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的通知
一、《办法》第四条修改为:“资源管理费的征收标准: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可按实际生产矿产品产量(不含深加工)当年现价产值的1%至3%征收,其中一般矿种,包括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按1%至2%征收;珍稀矿种按3%征收。如直接将原矿进行深加工的,可按深加工后制成品数量换算成原矿产值计收。”二、《办法》第六条修改为:“资源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应按规定收取的总额中上缴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5%;县(区)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区)政府授权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自留85%,县(区)与镇矿管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由县(区)政府确定。农场系统资源管理费的自留部分的分配比例,可参照上述分配比例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0年六月十五日
『叁』 矿机管理费应该多少
您好,
看您选择的不同正规企业收费情况
一般矿场托管矿机只会收管理费以及电费,个别矿场会收上机费
管理费各个企业收的方式不一样,有些是按矿机台数收费,有些是按用电费百分比收费
假设您有十台矿机需要托管,已知我们公司目前是收费是一台矿机一天一元管理费,十台矿机一年管理费就是:10台*1元/天*365天=3650元,此管理费透明不变动
电费根据您托管的矿场电费不同,收费也不同,水力发电的地区要考虑到枯水期的原因,矿机不能保证24小时全年运转,稍有风险,可以考虑火力发电的矿场,不过一般情况下,除开很了解该矿场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电费在0.4—0.5元/度收费的矿场比较放心
建议您选择国家正规电网发电,有用电许可的企业,您也可以在贴吧多了解下行情,多多比较择优
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您可以私信我,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肆』 广州市集体和个体采矿征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有关集体和个体开采矿产资源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开采者,开发呈固态、液态及气态矿产资源的,均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以下简称资源管理费)。第三条资源管理费作为寻找开发新的矿产资源基地的地质勘探基金,并用于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各项监督管理经费。第四条资源管理费的征收标准: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可按矿产品产量(不含深加工)当年现价产值的1%征收。如直接将原矿进行深加工的,可按深加工后制成品数量换算成愿矿产值计算收费。第五条资源管理费由区(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区(县)政府授权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核定统一收取。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第六条资源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应在规定收取的总额中上缴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5%,区(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区(县)政府授权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自留25%,乡(镇)矿管部门分得50%。第七条资源管理费按季度征收。采矿单位或个人应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初的五天内上缴。
全年一年度的一月五日前结清。第八条资源管理费应按国家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并应列出每年资金使用计划,分别报上一级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备案,接受上一级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九条凡不按本办法规定期限缴纳费金的单位和个人,延期一天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仍不缴交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应交费金外,并处以欠额一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采矿许可证、临时采矿许可证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十条凡不按规定使用费金或挪用者,由上一级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第十一条凡对负责收取费金的公务人员进行刁难、围攻、谩骂、殴打者,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广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从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伍』 企业会计准则 出租土地 土地使用税 科目
那个人你可别误人子弟了好吗?你才是死脑筋学会计。出租厂房、土地的做为“投资性房地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而不能计入管理费核算。
『陆』 土地流转费记管理费计提是根据什么计提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
『柒』 房车地印四小税是什么
房车地印四小税是:
1、营业税;
2、城建费(不同的区,收取的标准也有差异)
3、教育附加费
4、其他
『捌』 贵州省征收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实行全省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简称矿管费)征收、使用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矿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含其它性质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均按本办法缴纳矿管费(矿管费不含企业管理费及矿山维简费)。第三条矿管费由县级矿管部门征收。未设立县级矿管机构的,由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所在地(州、市)的矿管部门征收,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矿管费。第四条矿管费按矿产品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计征(自采自用的矿石,按企业内部矿石结算价的一定比例在税前计征),其征收标准为:
(一)金属矿产:铁、锰、汞、铅、锌、铝土矿、锑、铜、金、银等为2%;
(二)非金属矿产:砂、石、粘土、煤、矿泉水、地热等为1%。第五条矿管费留成分配比例为:县矿管部门自留80%(包括县以下矿管工作开支);上缴地(州、市)矿管部门15%;上缴省矿管部门5%。第六条矿管费的使用范围:
(一)乡镇矿业的矿产资源勘察基金;
(二)矿管机构行政费、工资、劳保福利及设备购置费;
(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管理的奖励基金;
(四)矿管干部业务培训、矿管经验交流及宣传费用。第七条矿管费由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按季度向矿山所在地的矿管部门交纳。上一季度的矿管费必须在下一季度头一个月的上旬一次交清。逾期者,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对拒交者,可给予责令停产,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第八条矿管费应作为预算外资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专户管理。矿管部门按使用项目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计划,经审批后分月拨付使用,每季度末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矿管部门报送矿管费收支报表,并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上级矿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各矿管部门当年结余的矿管费,依法缴纳所得税后,作为矿产资源勘察基金转入下一年度,由同级财政部门监督专用。第九条各级矿管部门应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门〔1988〕价涉字278号文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第十条收取矿管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的《贵州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收据》作为交款单位的记帐凭证,列入成本。第十一条矿管费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计征,新建矿山从投产之日起计征。过去各级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征收矿产资源管理费的规定,即行废止。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玖』 计入管理费用的“房地车印”四税具体指哪四税
一、计入管理费用的“四小税”指的是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的第6602 号“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2、四小税的具体内容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3)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3、四小税的账务处理。
(1)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2)计算缴纳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缴纳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备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四小税不计入“管理费用”,而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