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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房车位销售乱象

发布时间: 2022-07-15 16:49:47

❶ 面对开发商卖房时将高价车位捆绑销售的行为,该如何应对

三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从业经验,首先明确回答你,捆绑车位销售,违法!2016年
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的第七条:不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的第七条:不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其次,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一房难求的小区,特别是学区房这种,这种情况如何应对呢?很多消费者对这类开发商进行了投诉,开发商也被责令整改,罚款。但是基本上该捆绑的还是捆绑,销售明确告诉你不买车位就没有资格买房,你能怎么办。你不买车位销售可以跟你说你看好的房子已经被预订了,他们有太多方法可以规避了。除非你被迫买了房子和车位,然后再慢慢打官司。
其次,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一房难求的小区,特别是学区房这种,这种情况如何应对呢?很多消费者对这类开发商进行了投诉,开发商也被责令整改,罚款。但是基本上该捆绑的还是捆绑,销售明确告诉你不买车位就没有资格买房,你能怎么办。你不买车位销售可以跟你说你看好的房子已经被预订了,他们有太多方法可以规避了。除非你被迫买了房子和车位,然后再慢慢打官司。
最后我想说,现在投诉或起诉开发商捆绑车位销售的情况比较少了,主要是因为现在多数小区车位紧张,你都巴不得加钱买个车位,想买两个还要找关系呢!现在的情况是房子好买车位难求,接下来这种状况会更加明显。
最后我想说,现在投诉或起诉开发商捆绑车位销售的情况比较少了,主要是因为现在多数小区车位紧张,你都巴不得加钱买个车位,想买两个还要找关系呢!现在的情况是房子好买车位难求,接下来这种状况会更加明显。
末了再提醒各位消费者,如果遇到车位捆绑销售,还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套路,注意车位的产权证能不能办理,如不能办理说明车位是不可销售的,还有使用期限,是跟房子一样还是多少年使用权,还要注意面积、车位类型、车位号、车位价格等等。
末了再提醒各位消费者,如果遇到车位捆绑销售,还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套路,注意车位的产权证能不能办理,如不能办理说明车位是不可销售的,还有使用期限,是跟房子一样还是多少年使用权,还要注意面积、车位类型、车位号、车位价格等等。

❷ 房地产开发商卖房赠送车位后签购房合同时把10万元房款划到车位上有猫腻吗

有两种可能,一,车位他们没有出售权。因为在实际当中地面车位很多是人防工程改造过来的。只有租赁权,或者连租赁也没有。他们这样做是打擦边球,只要没有人查,相安无事。二,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

❸ 成都新会展中心附近的停车位

截止2013年4月21日,成都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33.5万两,仅次于北京。车位市场供求关系空前紧张,霎时,车位价格疯涨,市场乱象丛生,争议不断。11月1日起,成都正式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新规,其中“车位销售新规”尤其引人关注。如今,新政执行已快三周,事实情况是,新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业主的利益,但对车位的价格与销量并无太大影响
新规收效甚微 成都车位价格继续凶猛

http://cd.house.163.com/special/0224sp/cdcwxg.html

近年来,成都车位价格猛涨,甚至在某些小区,车位的价格已经达到了令人咂舌的66万。据了解,成都市区车位价格相差较大,一个标准车位的价格从5万到15万不等,一些地段好,车位配比紧张的地段的车位单价为9万到15万不等。从2008年的7万均价,上涨到2009年10万均价,再到现在动辄二十万以上的天价,这些数据都集中表现出了车位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而且供应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量。汽车保有量的剧增,是造成供求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据成都市交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4月21日,城市全市汽车保有量233.5万两(城区114.18万两),仅次于北京。其次,楼盘车位配比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很多住宅受地域、档次影响,无法达到规定的车位配比,也使车位更加紧俏。
独家调查:成都车位新政实施 市场未收明显影响_网易房产四川站
http://cd.house.163.com/13/1120/15/9E4PK6C40224011I.html

以上两则新闻,体现成都车位现状,14万目前来说,在那个位置不算高的离谱。现在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买车的逐年攀升,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建议你购买。

❹ 僧多粥少停车好难 教你智斗停车位乱象

最近,“小区停车位”频上新闻头条,“高价车位”层出不穷,规划不合理的停车位也不在少数,停车难的问题不仅困扰了成都众多老小区的住户们,物业也是伤透了脑筋。更有开发商出售“人防车位”,损害业主利益。如果说,停车位上涨是因为求大于供的市场现状产生那也无可厚非,但面对不合理上涨,业主们必须坚决说不。

那么,在面对“天价车位”、“高价停车费”等问题时,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应该如果避免因为“车位”问题与业主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本期解密维权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苟凌律师、彭安碧律师、陈杨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搜狐焦点网:小区停车费上调程度由谁来决定?怎样才算上调合理?费用上涨不合理应该如何协调?

律师解答:小区中的车位从所有权来讲一般分为业主单独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所有。

对于业主单独所有的车位,业主不需交纳停车费。

对于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或收益权的车位(包括:1、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地面车位;2、建筑面积已经在销售中分摊到业主头上的地下车位;3、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的人防地下车位),停车费上调程度应由业主大会依据《物业管理条列》第十二条的规定来决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决定这类车位停车费的调整。如果业主认为经业主大会决定的共有车位停车费用上涨不合理,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沟通处理。

对于开发商所有的地下车位以及未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地下车库,其所有权或收益权属于开发商。在现行法律中,对产权或收益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车位如何定价则并没有相关规定,建议政府部门对此出台细则,防止开发商任意涨价。业主若遇开发商不合理涨价,可以采用通过自己、业主大会与开发商协商或通过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方式解决。

搜狐焦点网:人防车位是指什么样的车位?开发商私自出售人防车位应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如何才能避免买到人防车位?

律师解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故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故人防车位虽然可以被利用,但其产权应属于国家,任何人无权出售人防车位。

若开发商私自出售人防车位,因违其行为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的相关规定,购买者可以选择要求确认车位买卖合同无效,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发商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购房者在购买车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会明确地下室的功能,注明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2、在购买车位之前应当进行实地查看,人防车位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如有战时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有防护单元和抗暴单元,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暴破活门等;3、在购买车位时,如若购买的是人防车位,是提供不了正规发票的。

搜狐焦点网:业主享有所有权的车位,为什么每个月还要交车位管理费?小区地上停车位产权到底归属谁?相关物管费是否应缴纳?

律师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以及该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业主即使对车位享有所有权,但其养护、管理等仍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故业主交的车位管理费是物业公司此部分服务的报酬。

同理,小区地面车位产权虽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享有使用权,但物业公司对其提供了维修、养护、管理的服务,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就占用地面车位的业主收取管理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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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车位销售欺诈我们该怎么维权

.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车位已经定义为不动产,而且不是业主共有,是业主专有。
对于价格前后差异,个人意见,这个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❻ 楼盘绑定车位销售是不是违法

法律分析:楼盘绑定车位销售是违法的。开发商将商品房和车位进行捆绑销售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开发商在房产销售中捆绑车位销售不仅是属于霸王条款,而且涉嫌强制消费,属于违规销售范畴。绑定车位销售是不合理的,对消费者而言,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强买强卖。绑定车位销售可以到住建部门或是物价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❼ 成都两家房地产公司造谣被罚,你觉得罚的对么

成都两家房地产公司造谣,理应受罚

据四川相关新闻报道称: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编造、散布、传播有关成都房地产调控政策谣言,蓄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暂停网上签约权限,纳入行业重点监管。责令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于7个工作日内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住建局表示,建议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以上两家公司整改完毕前,暂停与其开展相关合作。

❽ 怎么认定车位销售欺诈

1、车位产权;国家规定了,车位首先必须满足业主需要,按规划配备业主的车位(比如1户1个,早期的会比较紧张,是3~4户1个),不得对外销售;新物权法也明确了,地下及公共空间,归属业主所有,不得随意对外销售。这些估计你都知道的,那么我就不细说,直接说猫腻吧。卖你车位的人,可能并没产权,所以借返利来收取你14万。你要了解清楚很简单,去国土房管局查下其预售证,是否有车位销售,销售的车位是否对应他们拿出来卖的编号;一查,产权猫腻就无处遁形;

2、返租问题;国家已经严令,禁止以返祖,返利等模式进行营销,这个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打电话给工商部门举报(有奖金的哟);另外,返利其实是最不靠谱的,它可能可以实现(靠车位运营租金),也可能半途无法运营,公司倒闭,你的返利及你前期投入的14万,就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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