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旅游安全消防检查通知
① 今天被消防检查说不合格,通知第二天去开会,是要去罚款吗
是否处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但如果要做出处罚,一定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1)五一旅游安全消防检查通知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② 吴尊友提醒五一不参加大型聚集聚会,五一旅游需要做好哪些防护措施
吴尊友提醒五一不参加大型聚集聚会,五一旅游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选择人比较少的景区,选择室外活动。如果是在室内活动的话一定要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除了疫情的防护工作之外,五一毕竟是一个小长假,外出的人也比较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文明旅游,同时也希望大家玩的开心。

吴尊友提醒我们,五一出行尽量不要参加大型的聚会和聚集活动,毕竟我们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但是不能保证身边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印度这次疫情的爆发给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就是因为在恒河中的集体沐浴,导致感染者大幅度上升,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疫情还没有过去,时刻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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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五一对施工现场消防怎么检查
五一期间,消防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会进行全面检查,为了保证防火安全
④ 节假日检查:指春节、五一、十一假日前的安全检查,以什么为重点
节假日的检查的话,肯定是以安全为重点,因为在节假日的期间,所有的游客量或者是出行量都会加大
⑤ 五一期间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
1、访客服务:为保障小区及业主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确保小区保持 良好的生活秩序,节假日期间秩序维护员将加强车辆及出入人员 的管制,如有贵亲友和探访贵单位的非本小区人士进入小区过程 中将会受到秩序维护员的询问,不敬之处请见谅。
2、防盗提示:须外出旅行的业主请在外出旅行前知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员将 加强对贵单位的巡查。请已安装户内智能化安防系统的业主在外出时做好安 防设置。
3、 外出提醒:请在外出前将家中的水、电、煤气总闸全部关闭,将晾晒在外的 衣物收回到室内。特别提醒别墅区业主家请出入时将车库门、门窗、花园门 关牢。
4、 车辆管理:为了使小区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请各位业主将车辆停放到车 库内关好车门窗,车卡随身携带,请勿占道停放,请勿停放到其他业主已购 或已租的车位上。同时提醒有自行车的业主将自行车放到指定的位置上并锁 好。
5、 注意消防安全:请勿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勿在小区内燃放烟 花爆竹、勿在公共区域摆放神龛、焚烧纸钱等,请勿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 杂物。火机、烟头等着火源应放置于小孩拿不到的地方,提醒小孩请勿在户 内玩火,以免发生意外。
⑥ 节前提醒注意治安消防安全的短信
报警早、损失少,119电话要记牢;报清门牌和号码,说明火势大和小;跑到路口等车来,救火时间能提早。
火灾隐患要举报,全民监督更重要;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消防安全标语
1、 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2、 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3、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4、 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5、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6、 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
7、 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8、 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9、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10、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11、 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12、 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13、 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14、 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5、 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16、 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17、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8、 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19、 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20、 要想人财安,防火位居先。
21、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22、 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23、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
24、 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25、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26、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27、 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8、 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29、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0、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31、 贯彻《消防法》、《61号令》做好单位消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