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价格排放标准
❶ 什么是一般公务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第七条 申报《目录》的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告》内车型;
(二)申报企业应拥有申报车型的产品工业产权、产品改进及认可权、产品技术转让权及国内外市场销售权;
(三)申报前已经连续生产销售3个月(含)以上,并保证进入《目录》后连续生产销售时间不低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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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的发展现状: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
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
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用车
❷ 2010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什么标准
请先给出明确答复:2010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执行的是2004年版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2004〕120号)标准。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有无解决办法:建议查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2004〕120号)标准文件。
❸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公务员配车
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
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1、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3、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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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
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本意见研究确定。
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❹ 公务员最高能开多少钱的车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
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
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
有网友表示,公务车辆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在公务车上安装GPS,对公务车动向进行监控,或者在车身喷涂统一颜色。
四、如果你是用自己的钱购车,则没有任何限制。不过你至少要考虑以下三点:
1、你坐的比领导还高级,领导怎么想?注意哟,你是公务员呢;
2、你坐的特别高档,老百姓怎么想?注意哟,你是人民的公仆;
3、你做人高调,坐车高档,你的屁股是否干净?不要惹祸上身;
❺ 请问哪些车是公务用车,有什么条件
根据2月底工信部发布的《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来看,入选的车型都是国内的自主品牌,如奇瑞、上汽、江淮、吉利、长城等,代表性的公务轿车有瑞麒G6、荣威750、广汽传祺以及帝豪EC7等,这几款车型在可靠的安全性、卓越的操控性和极高的舒适度等方面代表自主品牌中高级轿车的形象,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综合对比分析瑞麒G6优势较为突出,其次为荣威750及广汽传祺,帝豪EC7则稍逊一色。
入选公务车的条件:
1、 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2、 申报汽车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的整车技术研发和产品改进能力,设有产品研发机构,近两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
绝大多数合资企业在中国销售的都是国外现有产品,别说整车研发,甚至没有本土化改造能力。这两个规定几乎早早就让合资企业输在了起跑线上,很明显的向自主品牌倾斜。
❻ 中国公务员用车标准
科信问您解答
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❼ 国企领导干部用车标准有什么规定
国企有经营自主权,用车没有标准。但是政府管理或党的组织管理上往往又出现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的规定。所以国企领导干部的配车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参照政府标准执行。
以湖南国企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为例:
根据《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新配备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轿车型的价格要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量1.8升(含)以下;商务型的价格控制在30万元以内、排量3.0升(含)以下。新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购置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7)公务用车价格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央企用车要求:
1、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3、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
4、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5、有序实施中央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6、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7、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8、分级推进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9、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❽ 国家公务员用车的新标准是什么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
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
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
❾ 公务用车的排量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省级以下是2.0升,所以奥迪主打车型是1.8
❿ 公务员私人用车标准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如果你是自己买车,只要你有钱(合法收入)就算开飞机也没人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