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价外费用会计分录
Ⅰ 购入旧汽车的一些费用会计分录
旧车交易发票入固定资产,其他进费用。也可将上户的相关费用记入固定资产。
Ⅱ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网页链接
Ⅲ 关于购买汽车一系列会计分录
1、进入固定资产的有购买价+购置税+挂牌费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2、机动车保险+强制责任保险+汽车装璜含税价+维修费含税价进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Ⅳ 营业税价外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营业税价外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营业税价外费用也要计入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Ⅳ 公司交的车辆购置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Ⅵ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车辆购置税是2001年1月1日开征的新税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税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改革而来的。车辆购置税基本保留了原车辆附加费的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会计在进行核算时,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注会
Ⅶ 缴纳小车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车辆购置税应当一并计入车辆资产价值,因此应当先计提:
借:固定资产--X车辆
贷:应交税费-车辆购置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7)汽车价外费用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Ⅷ 车辆购置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
【解释】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提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范围包括: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
(3)电车包括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4)挂车包括挂车和半挂车。
(5)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
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7年新增)
4.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买自用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提示】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进口自用
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提示】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5.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新增)
(5)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新增)
6.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1)一次性课征①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性缴清。②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征税机关: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3)纳税期限①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②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③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4)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①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②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③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5)纳税地点
①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②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车辆购置税小结】
注会
Ⅸ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自用车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频道。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Ⅹ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必须把会计核算和应缴增值税结合起来。现将各项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详述如下。
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代收款项(如广告宣传费等):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某工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价外费用延期付款利息234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2340
贷:财务费用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