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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发布时间: 2021-07-17 15:50:54

汽车维修需要什么证件

开办汽车修理厂的手续如下:
1、首先应租场地、购设备,再到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科,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
2、拿到交通局审批的汽车维修许可证后,再到工商局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
3、拿到汽车维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再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有其它问题应当咨询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科,可能每个地方的要求会有些不一样。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㈡ 计量合格标签和合格证的区别!

1、颜色形状不同

计量合格标签为椭圆形蓝色,合格证为长方形白绿色。

2、表明的东西不同

计量合格标签表示部分功能或量程符合要求,允许部分有限使用。合格证表示符合规定要求,仪器合格。

(2)汽车维修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扩展阅读

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以电子产品为例,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应有下列内容。

1、执行产品标准号。

2、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

3、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格证



㈢ 如何办理汽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权的许可/三类汽修厂需要些资质证件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1 汽车综合小修

5.1.1 人员条件

5.1.1.1 应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和电器维修人员。

5.1.1.2 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1名。

5.1.1.3 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名。

5.1.2 组织管理条件

5.1.2.1 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5.1.2.2 应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5.1.2.3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5.1.3 设施条件

5.1.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10 m2,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5.1.3.2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 m2

5.1.4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压床;

b) 空气压缩机;

c)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d) 温、湿度计;

e) 万用表;

f) 气缸压力表;

g) 真空表;

h) 燃油压力表;

i) 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j) 轮胎漏气试验设备;

k) 轮胎气压表;

l) 千斤顶;

m) 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n) 车轮动平衡机;

o)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p) 空调专用检测设备;

q) 空调专用检漏设备;

r) 不解体油路清洗设备;

s) 举升设备或地沟;

t) 废油收集设备;

u) 齿轮油加注设备;

v) 液压油加注设备;

w)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x) 脂类加注器;

y)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可用手动灯光仪或投影板检测);

z) 制动减速度检验等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5.2 发动机维修

5.2.1 人员条件

5.2.1.1 设置岗位及从业人员条件应符合5.1.1.1的要求。

5.2.1.2 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2名。

5.2.1.3 发动机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名。

5.2.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2.3 设施条件

5.2.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 m2,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5.2.3.2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 m2

5.2.4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压床;

b) 空气压缩机;

c) 发动机解体清洗设备;

d) 发动机等总成吊装设备;

e) 发动机翻转设备;

f) 发动机诊断仪;

g) 废油收集设备;

h) 万用表;

i) 气缸压力表;

j) 真空表;

k) 量缸表;

l) 正时仪;

m)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n) 燃油压力表;

o) 喷油泵试验设备;(允许外协)

p) 喷油器试验设备;(允许外协)

q) 连杆校正器;

r) 无损探伤设备;

s) 立式精镗床;

t) 立式珩磨机;

u) 曲轴磨床;

v) 曲轴校正设备;

w) 凸轮轴磨床;

x) 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

5.3 车身维修

5.3.1 人员条件

5.3.1.1 应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

5.3.1.2 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1名。

5.3.1.3 车身主修及维修涂漆人员均应不少于2名。

5.3.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3.3 设施条件

5.3.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 m2。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5.3.3.2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 m2

5.3.4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

b) 切割设备;

c) 压床;

d) 空气压缩机;

e)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f) 打磨抛光设备;

g) 除尘除垢设备;

h) 型材切割机;

i) 车身整形设备;

j) 车身校正设备;

k) 车架校正设备;

l) 车身尺寸测量设备;

m) 喷烤漆房及设备;

n) 调漆设备;

o) 砂轮机和角磨机;

p) 举升设备;

q) 除锈设备;

r) 吸尘、采光、通风设备;

s) 洗枪设备或溶剂收集设备。

5.4 电气系统维修

5.4.1 人员条件

5.4.1.1 应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和电器维修人员。

5.4.1.2 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1名。

5.4.1.3 电子电器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名。

5.4.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4.3 设施条件

5.4.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m2,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5.4.3.2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 m2

5.4.4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空气压缩机;

b)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c) 万用表;

d) 充电机;

e) 电解液比重计;

f) 高频放电叉;

g)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h) 电路检测设备;

i) 蓄电池检测、充电设备。

5.5 自动变速器维修

5.5.1 人员条件

5.5.1.1 设置岗位及从业人员条件应符合5.1.1.1的要求。

5.5.1.2 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1名。

5.5.1.3 自动变速器专业主修人员应不少于2名。

5.5.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5.3 设施条件

5.5.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m2,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5.5.3.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200 m2

5.5.4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自动变速器翻转设备;

b) 自动变速器拆解设备;

c) 变扭器维修设备;

d) 变扭器切割设备;

e) 变扭器焊接设备;

f) 变扭器检测(漏)设备;

g) 零件清洗设备;

h) 电控变速器测试仪;

i) 油路总成测试机;

j) 液压油压力表;

k) 自动变速器总成测试机;

l) 自动变速器专用测量器具;

m) 空气压缩机;

n) 万用表;

o) 废油收集设备。

5.6 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5.6.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轮胎维修人员。

5.6.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5 m2

5.6.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空气压缩机;

b) 轮胎漏气试验设备;

c) 轮胎气压表;

d) 千斤顶;

e) 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f) 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g) 轮胎修补设备;

h) 车轮动平衡机。

5.7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

5.7.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汽车维修人员。

5.7.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40 m2

5.7.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举升设备;

b)四轮定位仪;

c)空气压缩机;

d)轮胎气压表。

5.8 汽车润滑与养护

5.8.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汽车维修人员。

5.8.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40 m2

5.8.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不解体油路清洗设备;

b)废油收集设备;

c)齿轮油加注设备;

d)液压油加注设备;

e)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f)脂类加注器;

g)举升设备或地沟;

h)空气压缩机。

5.9 喷油泵、喷油器维修

5.9.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柴油机高压油泵维修人员。

5.9.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30 m2

5.9.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喷油泵、喷油器清洗和试验设备;

b) 喷油泵、喷油器密封性试验设备;

c)弹簧试验仪;

d) 千分尺;

e) 厚薄规。

5.9.4 附加设备

从事电控喷油泵、喷油器维修还需配备:

a) 电控喷油泵、喷油器检测台;

b) 电控喷油泵、喷油器专用拆装工具;

c) 电控柴油机故障诊断仪;

d) 超声波清洗仪;

e) 专用工作台。

5.10 曲轴修磨

5.10.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曲轴修磨人员。

5.10.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60 m2

5.10.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曲轴磨床;

b) 曲轴校正设备;

c) 曲轴动平衡设备;

d) 平板;

e) V型块;

f) 百分表及磁力表座;

g) 外径千分尺;

h) 无损探伤设备;

i) 吊装设备。

5.11 气缸镗磨

5.11.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气缸镗磨人员。

5.11.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60 m2

5.11.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立式精镗床;

b) 立式珩磨机;

c) 压床;

d) 吊装起重设备;

e) 气缸体水压试验设备;

f) 量缸表;

g) 外径千分尺;

h) 厚薄规;

i) 激光淬火设备(从事激光淬火必备);

j) 平板。

5.12 散热器维修

5.12.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维修人员。

5.12.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30 m2

5.12.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清洗及管道疏通设备;

b) 气焊设备;

c) 钎焊设备;

d) 空气压缩机;

e) 喷漆设备;

f) 散热器密封试验设备。

5.13 空调维修

5.13.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汽车空调维修人员。

5.13.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40 m2

5.13.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b) 空调电器检测设备;

c) 空调专用检测设备;

d) 万用表;

e) 冷媒鉴别设备;

f) 空调检漏设备;

g) 数字式温度计;

h)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5.14 汽车美容装潢

5.14.1 人员条件

至少有经过专业培训的1名维修人员和2名车身清洁人员。

5.14.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40 m2

5.14.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 吸尘设备;

c) 除尘、除垢设备;

d) 打蜡设备;

e) 抛光设备;

f) 贴膜专业工具。

5.15 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5.15.1 人员条件

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维修人员。

5.15.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30 m2

5.15.3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应包括:

a) 工作台;

b) 玻璃切割工具;

c) 注胶工具;

d)玻璃固定工具;

e)直尺、弯尺;

f) 玻璃拆装工具;

g) 吸尘器。

㈣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出具什么

有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这些只能出具检定证书;
对一些非强检的器具可以出具校准证书

㈤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找对应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但要有开证资质的,想计量院等单位

㈥ 维修检测设备、量具仪表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样本

一般来说,分三页,第一页是封面,什么性质的证书,检定单位,器具名称,器具编号,有效期等信息。第二页是中页,是采用什么规程,什么标准器,什么样的计量标准,温湿度。第三页是检定内容。

㈦ 新购买的计量器具,有出厂合格证等于检定合格吗

答:出厂合格证和检定合格证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证明。

㈧ 开汽车修理厂需要什么证书和资料

申办汽车维修店首先要办理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汽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祝您生意兴隆

㈨ 设备检定合格证明是个什么东西

检定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而不是一般的工业产品。

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合格印;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如果你的设备是计量器具,到当地的计量行政部门问问。如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网站查一查,都有咨询电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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