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道汽车维修
1.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如何分配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车辆受损,应当在交强险财产损失2000元的赔偿限额内,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2000元的限额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相互赔偿,即甲方赔偿乙方修车费用的x0%,乙方赔偿甲方修车费用的x0%。
举例:如果事故责任是各50%,甲方修车费用1万元,乙方修车费用5万元。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2000元,甲方剩余8000元,乙方剩余48000元,按责任比例相互赔偿,即甲方赔偿乙方修车费用24000元,乙方赔偿甲方修车费用4000元。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汽车维修怎么走保险流程
1.打你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然后让到现场拍照;
2.把车开到修理厂,自己打或者让修理厂的人帮打保险公司,让派人过来定损;
3.车放维修厂修,等对方的车修好;
4.到对方车辆维修厂付款之后,把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还有维修发票带到保险公司;
5.等待保险公司打款。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2)交道汽车维修扩展阅读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06年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6月27日,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7月1日实行。
2007年7月1日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交强险最终普遍实行,期间普遍实行的仍旧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第三者责任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能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条例修改内容及全文,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有一处修改,修改后的第五条第一款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在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条例中,允许从事交强险业务的只限于“中资保险公司”。去掉“中资”两个字,意味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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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
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车损和治疗费用由交强险支付,超出部分你们双方各自负责50%,由于你的车只有强制险,所以超出部分你自己付钱了。
修理费由你的保险公司估价定损为准。你车子到修理厂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叫他们过来估损。
他车子的损失也由他的保险估价。
4. 我想问下 如果想搞汽车修理厂 怎么和保险公司的打交道 最好能帮我说清楚怎么才能搞成保险定点维修
从你这出的保单就可以了,客户只要信得过你就可以在你在修车
5.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事故车辆就近维修的规定
首先,关闭发动机,打开车辆的应急灯,有条件的话,将车移至路边,在车后50至100米摆放警示三角锥,如没有,可将车后备箱中的杂物拣显眼的物品替代三角警示锥;
其次,夜间要记着关小车窗,上好门锁,在车内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给单位同事或领导或家人去电说明一下;等待救援。
第三,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状况时,要记得下车在路肩外侧,找一距离现场相对安全的地点等待救援,千万不要在车内等待,以防发生撞车事故危及自身安全。
6. 新手从事汽车维修行业须注意什么
汽车维修接待注意事项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0日
【摘要】汽修维修接待是修理厂的重要角色,是维修服品质体现的窗口,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而且需要敏捷的思维和宽阔的胸怀,同时还应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只有这样的服务顾问,才能使顾客修车放心,花钱舒坦,才能使修理厂的业务与日俱增。那么,汽车维修接待如何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呢?
【关键词】汽车 维修接待 客户满意度 服务顾问
【正文】
汽车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公司产品的质量性、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所以,提高客户满意度是提高公司利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汽车市场的活跃,汽车售后服务站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争取更多的用户,维修站也在想方设法留住了更多的用户。
所以,汽修维修接待是修理厂的重要角色,是维修服品质体现的窗口,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而且需要敏捷的思维和宽阔的胸怀,同时还应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只有这样的服务顾问,才能使顾客修车放心,花钱舒坦,才能使修理厂的业务与日俱增。
那么,汽车维修接待如何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呢?以下几点给大家参考:
1、 迎接顾客要主动热情
服务顾问给顾客的第一印象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顾客是否愿意在此修车,以及业务的扩展。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热情友好的接待,特别是遇到新顾客应主动自我介绍。
2、与顾客交谈要诚心诚意
首先要仔细倾听顾客介绍情况,不要随便打断对方的说话,如果是涉及到投诉或质保期等内容,要认真做好记录,不要轻易下结论。其次向顾客介绍情况时,应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难懂的专业术语。如遇到顾客说:"你看着办吧,哪儿坏了修哪儿。"服务顾问可不要自以为是,过于随便,而应把每项工作都向车主讲清,如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什么好处、要多长时间、多少费用等等,这样既可以避免结算费用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也能体现对顾顾客花钱修车买放心。
3、车辆交接检查要认真仔细
车辆交接时,服务顾问和顾客在检查发动机后应将车子开到举升机平台上,与顾客一道检查底盘上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部件,如油底壳等,这样会加深顾客对修理厂的信任。向顾客咨询故障现象时要全面,如出现故障时是冷车还是热车、是高速还是低速、是空载还是满载、行驶在公路上还是土路上、车上装了什么附加设备等,什么时候进行过维护、以前修过什么部位、故障是何时出现的、是经常性不还是偶尔出现等。如有必要应同顾客一起试车,试车时切忌猛加油、急"刹车"、高速倒车与转弯等,这要会令顾客十分心疼车辆,特别是车上的高级音响、车载电修,不要轻易动它。
4、填写托修单要如实详尽
车辆检查诊断后,应如实详尽地填写托修单,主要包括:一是顾客的姓名、地址、电话、进厂日期、车型、牌照号、底盘号、发动机号、附件数量、行驶路程,以及油量等信息;二是进厂维修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完成日期,以及质保期;三是一些主要说明及服务顾问与顾客签名。托修单至少是一式两份,一份交顾客保管,一份修理厂留底。但也有许多管理完善的修理厂,托修单有4~5份副联,还有电脑存储。特别是托修单上的措词应严谨,可操作性强,同时要给自己留出充分的回旋余地。
5、估算维修费用及工期要准确
估算维修费用及工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影响顾客源。
在维修费用估算时,对于简单或明显的故障,维修费是容易计算的。但对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部位,则应把有可能出现问题的部件考虑在内,如实告诉顾客费用不超过多少,并把各项预算写在托修单上,作为日后核算的依据;同时注意在修理过程中如发现了其他损坏部件,对是否可以更换随时征求顾客意见。
在估算维修工期,即预定交车时限时,应考虑周到,并留有余地,如待料、维修技术,或因其他紧迫任务需暂停某些车的修理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因为时限一经确定,就要尽一切努力来完成,否则,对顾客和修理厂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6、竣工检验要仔细彻底
车辆修竣后,对修竣项目的检验是总检验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仔细彻底地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路试。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对照托修单,核对所有修竣项目是否达到技术标准,工作是否良好;检查车辆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完好,尤其是有关安全(转向、制动)等部件是否存在隐患;检查车辆其他附件是否在维修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如有则应及时补齐。总之,只有一切都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方能通知顾客来接车。
7、竣工车辆交接要耐心
顾客验收修竣车辆一般都比较仔细。对此,服务顾问要有充分的耐心,并应主动配合顾客路试验车,随时作些解释和交代注意事项,切忌让顾客单独验收或试车,以免因小失大。特别是对一些难以打交道的顾客(如吝啬、蛮不讲理、多疑等),一定要克服烦躁心理,耐心地配合顾客进行验收,使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因为这直接关系到顾客是否以后再回头。
8 、遇到维修质量(品质)问题时要虚心
修竣车辆交付使用后,遇到顾客返厂咨询或要求返修索赔损失时,服务顾问要态度诚恳,尤其是对一些计较或蛮不讲理的顾客,应虚心倾听并认真做好记录,尔后根据情况分析判断,找出问题的原因。若属维修方面的原因,应深表歉意,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若属配件或顾客操作上的原因,应解释清楚,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切不可一口否定自己的过错,要么找主任,要么找厂长,这样势必会让修理厂"关门大吉"。
上面8点大家可以参考。而如何在客户面前展现一个团结的,有纪律,有技术的团队也很重要,给客户一个好的团队印象会让我们在大众之中展现一个好的正面形象,也就会带来更大的客户流量。做好这一点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各位同事之间的帮助,工作之中互相体谅,互相帮忙,有困难一起上,有成绩一起分享。
参考资料:http://www.yourkey.com.cn/Html/xingyejujiao/xingyezixun/2009-4-10/969071.html
http://hi..com/aescn/blog/item/67f38901a9bdd881e850cd45.html
7. 如何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一、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
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既省时又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该机构会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二、调节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在调解过程中,申请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
(2)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纠纷的详细过程,申请调解理由及要求;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汽车维修合同或维修委托书、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其他与申请调解事项相关的资料。参加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责任,并对举证事实负责,因此,托修方在送修汽车及结算时,一定要向承修方索取并妥善保管的有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提交投诉或调解所需的证据。
三、鉴定是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的,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认定汽车维修质量责任的原则是:
(1)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修理汽车、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2)承修方应托修方要求未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所确定的维修范围进行汽车维修作业,而承、托修双方无质量协议或其他约定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3)承修方在进行车辆维护和修理作业时,对所拆装的配件未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质量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该部件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4)因托修方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违反车辆使用、维护规定而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托修方负责;
(5)双方签订的汽车维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确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的质量保证期是: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修竣出厂之日起100天;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或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的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和维修合同纠纷的调解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当事方的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纠纷双方应负的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如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有关当事方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诉讼是质量纠纷的终结程序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8. 申请汽车维修怎么办理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三类
类:事汽车修总修理事汽车维护、修专项修理
二类: 事汽车、二级维护汽车修;
三类: 专门事汽车专项修理维护主要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三类划致明白应具专业技术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发布新(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原标准作些调整主要内容、二类企业维修项目、技术员、设施设备界定趋于模糊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同要求
般说事整车修总修理应比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技术水平要高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手术范围
根据新颁布标《汽车维修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类、二类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条件场、技术管理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相应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程序:
1. 递交书面申请 所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根据申请向提交套完整格式性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员现场(汽修厂)实检查软、硬件设施否符合申办业条件并指应作哪些整改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业条件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朋友我答能帮助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专用维修设备费能要30万元加通用设备、场、技术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汽车维修业业务前景错祝功
需注意:1.办汽修厂段较重要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车辆便受交管限制;2.汽修厂技术层管理水平起点要高特点低档汽修厂难存;3.社资源尽能广且尽能满足客户需求(特别公车)做优质服务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懂技术.管理专业员负责汽修厂管理汽车维修专业性较强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汽修厂比新办花费要省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