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被撞有折旧费吗
『壹』 新买的汽车被撞对方全责,能要折旧费吗
您新买的车子被撞、对方全责,就目前的司法规则来看,并不能要折旧费;换句话说您可以向全责方车主要折旧费,人家肯定不会给您,所以您可以选择起诉、可司法根本就不支持您(缺乏关于折旧赔偿的相关法律支持),司法不支持您、就只能证明您所要折旧赔偿的要求不合法,所以谁都不会给您折旧费的,除非您的车子被撞严重、保险公司推定全损,直接给您的车辆报废,赔偿中包含折旧!所以就目前而言,您新车被撞、对方全责,您是没有办法要折旧的,因为人家根本就不会给您,凭什么给您呀?法律上又不支持折旧,也就没有必要给您对吧?任何赔偿不是您想要就能要的,总得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律法不支持您、您要折旧费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对方把您的车子撞坏了,把您的车子复原就等同于对您进行了赔偿;一般而言、小碰撞并不会导致严重的贬值;而大事故,一旦修车费用达到市场价格的60%以上,一般直接推定全损,保险公司会按照市场的实际价格,来买断您的车子,这时就包含折旧费了;比如您车子市值十万元(二手车最高价),来了次大事故、修车费用12万,修车后市值八万,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推定全损,一次性赔您十万,是不是也等于附带了折旧费呢?至于小碰撞,就那么回事吧,今天您向人家要折旧、如果支持;那么明天您全责时,人家也会想您要折旧费!不支持您、也是不支持别人,保护别人、其实也是在保护您!
『贰』 汽车被撞后折旧费怎么算
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
车辆折旧费计算:
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叁』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有没有折旧费
折旧费费赔不赔,各地判决不一,你可以看支持的案例,看他们怎么说的再起诉
支持案例
1、车辆价值贬损属于直接损失,应予赔偿——翟雅琪诉沈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案要旨
对恢复原状的理解不应局限于外观、使用功能的修复,还应包括内在价值和性能的修复。车辆价值贬损是客观事实,属直接损失,应予赔偿。
法院说理
原告车辆虽已得到修复,但受车辆本身固有的物理属性、车辆结构的特殊性、现有维修工艺和水平的局限性的影响,不能完全恢复到事故发生前应有的整体技术指标,车辆的整体性能下降,对经济性、安全性、舒适性、承载性、部件损耗等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恢复原状的理解不应局限于外观、使用功能的修复,还应包括内在价值和性能的修复。原告车辆在客观上已经不能完全恢复原状,车辆价值贬损是客观事实,属直接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案号:(2015)双民初字第1369号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12-24
2、车辆价值贬损费、租车费属于间接损失,应予赔偿——苏红艳与宋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事故导致该车辆局部严重受损,即便已经修理,但势必会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原告因其所有的车辆在事故中损坏产生租车费用,亦属原告因本次事故所致之损失,在确定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数额时需以满足工作或者生活的基本需要为限。
车辆价值贬损费、租车费均属于间接损失, 应由侵权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号:(2015)二中民终字第10946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11-20
驳回案例
1、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车辆价值贬损可赔——陈庆荣与陈玉兰、太仓市东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车辆因事故受损和维修导致其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的价值贬损,是其交换价值的损失,即间接损失中的纯粹经济损失。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对车辆贬值损失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请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缺乏法律依据。
案号:(2015)苏中民终字第00538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15-04-07
『肆』 不到两年新车被撞了,有没有 折旧费
不到两年新车被撞了,一般都是没有折旧费,因为新车被撞后发生的所有物损均由全责方承担,经常保险公司就是最后的承担者,虽然有折旧费这一说法,但是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保险定损中,会照顾到车主情绪,对一些可换可不换的配件适当放松尺度。但对于折旧费这个间接费用不予支持。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去支撑。
『伍』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折旧费吗
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
(5)汽车维修被撞有折旧费吗扩展阅读:
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
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
车辆资金回收费用等于汽车经济价格(扣除购置附加费)乘以年资金回收系数,再除以平均单车年运输周转量。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陆』 汽车被撞折旧费怎么算
这个是很难索赔的,确切的说是无法索要折旧费,因为即使起诉至法院,法律上都不支持,法院主张将受损车辆恢复至原样,无法恢复的,对于严重受损的车辆,按报废车辆处理,然后根据残值情况计算赔偿金额,也就是该车事故前的实际价值,想要折旧费,这个几乎不可能!
有些人认为必须对方赔,其实也有情可原,因为您的车被撞过,无论事故大小,都要更换配件或者钣金喷漆,这在出售二手车的时候,就属于事故车了,价格势必会受到影响,比如能卖10万的,可能只能卖到8万,甚至更低,车主考虑到这个因素,就会像全责方索要这个所谓的“折旧费”,认为合情合理,必须赔偿!
但是法律上不讲必须,更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这个所谓的“折旧费”,且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我身边朋友就经历过,而且还是新车,最后法院还是判的将车辆恢复原样,目前还有些人认为该要这个折旧费,这个就要和对方协商解决了,人家给最好,不给也没什么办法,没有必须这个说法,自己如果感觉接受不了,起诉到法院,折腾了时间,耗尽了精力,最后法院也不主张,就不值得吧!
『柒』 车子被撞后可以要求赔车损折旧费么!
撞车后折旧费的数额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对方,但起诉的时候,也必须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对方的司机是第一被告,对方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起诉的是时候,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看法院怎么判了,一般的车辆在买后半年内的,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过了半年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赔偿折旧费的,因为车辆的贬值很快的。
《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捌』 新车被撞,法院支持车辆折旧费赔偿吗
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支持赔偿折旧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第二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8)汽车维修被撞有折旧费吗扩展阅读
本报讯价值百万的名车买后一个月还未上牌就被撞,由此引发巨额赔偿纠纷。原告除了主张21.5万元的维修费外,还要求肇事方承担车辆折旧费3万元。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原告赔偿维修费全额的诉请,折旧费诉请未获支持。
2014年2月15日23时50分,长深高速(宁杭)方向某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某客运公司所有的普通货车与同车道吴某驾驶的某市政工程公司的无号牌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市政工程公司将其受损车辆拖至某修理厂修理,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按修复标准确定的车辆损失价值为21.5万元。
市政工程公司将肇事货车所属的客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除主张经评估确认的车辆损失21.5万元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市政工程公司认为,其于2014年1月16日才以高达145.5万元的车价购置这辆玛莎拉蒂轿车,购车仅1个月还未来得及上牌就发生本次事故并造成较严重的车损。
“玛莎拉蒂轿车经修理后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可能达不到原车出厂标准,更何况出了事故的车就会贬值很多。”为此,市政工程公司主张,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应额外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则认为,折旧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该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市政工程公司主张的车辆损失21.5万元有相应的鉴定意见书为证,应予支持;但对于其主张的折旧费,因未能提供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钱晋闫文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民网—百万名车被撞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