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清单有法律效力吗
A. 汽车维修证明上盖了汽车销售方的代码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这个章上的代码是真实有效的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应。
B. 车子发生交通事故4s店开具的维修清单和发票有法律效应吗
你好,只要是4S店开具的维修清单和发票上盖有公司的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应,您在接到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公章,是否有假?公章备案是否在有效期?
希望能帮到你
C. 4s店没有盖公章的维修清单能不能作为证据
没有公章不可以的。
不盖公章就不具有真实性,证据必须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D. 保险公司定损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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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三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E. 汽车维修记录有影响吗
没有。作为车主,自己要保存好自己车辆的维修记录单
F. 与汽车4s店,签订事故车维修协议书,有何注意事项么
需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牌子、汽车标志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志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不是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点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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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流程:
1、保险公司定损员拍外观照。
2、4s店开具工单进行拆检。
3、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进行拆检报修项目。
4、维修接待、钣金技师、机电技师与保险公司定损员同时对维修项目,并确定更换与修复项目,无法当场确定或有争议的先待定。
5、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对已确定项目先进行维修。
6、保险公司定损员与维修后台核损老师进行沟通,将不确定维修项目确定下来。
7、车辆进行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车,确定机电待定件是否需要更换。
8、车辆维修完毕,车主先付押金提车,试车几天后如有问题,回站返修,如无问题,到4s店进行结账。
9、确定无追加项目告知保险公司定损员,保险公司出具定损单。
10、车主根据定损单金额进行结账。索取定损单、维修清单、维修发票。
G. 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必须要给车主吗
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是必须给车主的。
希望能帮到您。
补充资料:
一、一个法律陷阱:修理工擅自开车,如果出了车祸,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肇事司机和车主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车主可能很不理解,明明是修理工擅自开的车,为什么出了车祸后,还要车主附上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法理上车主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退一步,如果不认定为连带责任,将来必定会有人钻法律空子,出任何车祸,只要不是车主本人开的,都可以借口是当时开车的人擅自驾驶的,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二、最好的解决办法:修理前与修理单位签署协议,明确赔偿责任,有利于车主维权。
其实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车主担心的东西,统统变成书面的东西,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在修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这样如果出了事,互相之间也不必扯皮,一切按合同来。其实要知道自己的车在修理时有没有被人动用过,有两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检测。
1、检查公里数。在维修过程中,汽车可能会有一定里程的移动,但是公里数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车主可以在进厂时记录下仪表上的公里数,在出厂时再与之核对。
2、核对油表。如果耗油量过大,就说明车子有被擅自开过的可能。
一、 车辆定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吗
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物价局的定损单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单还没有下来,可以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情况,让他们接到处理案件的查勘员给出具体时间。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与车辆定损有没有必然联系现在的双方小事故,如无人员伤,双方车损在2000元内,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原则。所以有的交警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有没有超过2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以前。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一般是在责任划分以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因为如果本车无责的话,应该是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定损,如果本车全责的话,双方的车都要定,如果双方的车都有责任的话,估计本车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定对方车就可以了。
三、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发票和修理清单是为核实修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票据原件本身没有必须保留的必要,如果确实丢了,可以去4S店复印一下发票存根联,并让他们加盖财务专用章,一般保险公司会给理赔。
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H. 车辆维修结算单上签名加什么字有法律效力
车辆维修结算单,只是车辆维修内容和维修费用的计算清单,它只代表你对维修过程、维修结果和维修款的认同,它不代表有没有付钱,付钱有另外的票据。
所以,你签字时不管加上什么字都没有多大的意义,除非你不认可对方的维修内容或者对方结算价款的方式与原先你们约定的不符,或者对方提供的配件不是约定的原装配件等……
I. 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来调查我的车辆维修清单吗
当然可以啦,如果他们要是联合交通警察一块儿来调查的话那就更可以了,他们要调查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看这辆车有没有骗保的可能性。
J. 汽车维修明细不加盖维修单位公章在法律上有法律作用吗
你好,不盖单位公章等于废纸一张,更别说法律作用的,票据盖上公章才有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