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行业环境网上备案
A. 汽车维修消防网上备案怎么操作
1登录消防网2、点击备案(你都没有说是审核还是验收)3、填写必填信息4、选一个数字(随机决定是否抽中)5、没抽中就回去 睡觉 ,抽中了就拿着备案号去报资料吧
B. 重庆维修备案怎么网上备案
您想问的是不是重庆汽车维修备案怎么网上备案?可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1.登陆互联网+道路运政经营者自助端。2.点击注册。3.注册以后返回重新登陆。4.点击左侧权限申请后,再点击右侧确认协议。5.选择点击维修管理,后点击备案管理。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信息验证,权限开通。
具体内容可参考机动车维修备案业务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C. 青州市机关单位车辆维修在哪个网站备案
在青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在依法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备案。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备案。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通讯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后,及.时向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内及时告知备案机构。
备案材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提交并保证以下材料的真实完整: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地等相关材料;
4.技术人员等相关材料;
5.维修设施设备等相关材料;
6.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备案受理地点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咨询电话:0536-3889799、0536-3262510)。
请广大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于2021年6月25日前及时完成备案,备案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对逾期未依法备案的,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D. 汽车修理厂备案怎么做
递交书面申请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要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等法规、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备案管理工作。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流程
(一)材料报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县区运管机构备案,并报送上述资料。
(二)材料审查:县区运管机构应对报送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写的规范性。对不符合规定备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并退还其报送资料;对资料不全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备案报送人需补正的有关材料。在审查时,采用高拍仪直接拍照存档。
(三)备案办结时限: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县区运管机构应于收到报送材料当日出具加盖印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附件6),同时把备案信息录入运政系统。
(四)备案信息公开:县区运管机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公开场所定期向社会公告辖区内通过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五)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区运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运管机构应参照初次备案有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备案证明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 网上可以办理上海市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备案吗
网上可以办理上海市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备案。登录上海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F. 汽车维修备案在什么平台办
汽车维修备案可以签署不产废承诺书替代注册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G.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怎么查询
可以在道路运政经营者自助端查询。
(7)汽车维修行业环境网上备案扩展阅读:
经营机动车维修,摩托车维修,汽修店的开店步骤是
一、注册公司;
二、添加汽车维修或者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范围;
三、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分为三类:
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
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H. 三类汽车维修备案在哪个网站
手续材料如下: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I. 汽修厂备案的新规定
法律分析:备案第一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机动车维修主管机构(修管处,运管处)进行备案;这时候备案还是需要一系列的材料如下:营业工商执照,场地租赁证明(合同),环保证明,消防证明,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场地平面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申请表,这时候有一项很关键就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一定要有"机动车维修项目业务";
备案第二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把准备齐全的材料报送机动车维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现场审核资料,并对于填写不规范,不合格以及缺少材料进行告知补齐,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告知退还报送材料,对于场地,设备,人员,材料合格的应当现场拍照存档,对于网上申报成功的可以直接进入备案下一步。
备案第三步:主管机构接收到经营业户的备案申请资料后,应进行实地考核,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及有关标准,对于符合维修备案的经营业户,在n个工作日内颁发盖有印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备案第四步:机动车维修经营主管机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公开场所定期向社会公告辖区内通过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便于社会车辆所属人员查询合法机动车维修备案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J. 汽车维修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是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具备所承修车型服务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拟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公民、法人是备案的责任主体。
二、备案要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等法规、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备案管理工作。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附件1);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
(三)维修场地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总成大修车间面积)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复印件(附件2);
(四)维修人员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列表。经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及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毕业证或资格证等证明(附件3)。
(五)维修检测设备汇总表及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附件4);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根据备案内容要求,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及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准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确定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经营范围由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三部分构成。
(1)业务类型:分为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其他机动车维修。
(2)业户类别: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3)项目种类:一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三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润滑与养护、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轮胎动平衡及修补、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美容装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七)维修企业组织管理信息清单。企业组织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建设及公示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设情况(附件5)。
(八)环境保护条件。主要为: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结果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与具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危废转移危废协议;烤漆房排放达标专项达标证明等。
(九)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办理备案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连锁经营协议书复印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场地产权等非企业自有资料可以复印加盖企业公章外,自制材料(平面图等)加盖公章,其他使用原件。
三、备案流程
(一)材料报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县区运管机构备案,并报送上述资料。
(二)材料审查:县区运管机构应对报送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写的规范性。对不符合规定备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并退还其报送资料;对资料不全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备案报送人需补正的有关材料。在审查时,采用高拍仪直接拍照存档。
(三)备案办结时限: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县区运管机构应于收到报送材料当日出具加盖印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附件6),同时把备案信息录入运政系统。
(四)备案信息公开:县区运管机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公开场所定期向社会公告辖区内通过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五)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区运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运管机构应参照初次备案有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备案证明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