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能不能开皮卡
Ⅰ 苏州皮卡车上路有什么限制
好像不能进老城区,外围还是可以的,不只一次看到过福特150
Ⅱ 帮我查一下皮卡能不能上苏州高架
以行驶证注明为准,如注,小客车,即可上高架,如注,小货车,即不可上高架(即便箱式也不可上,除非行驶证,注明是箱式客车才可上高架。)
因为苏州常台高速皮卡货车不能走。
2017年1月1日起,常台高速公路(G15w,即苏嘉杭高速公路)相城至吴中段实行全天禁止货车通行。这是该段苏嘉杭高速公路开通14年以来,首次对部分路段实行“禁货”,也是苏州高速路网中第一段实行“禁货”的路段。
苏嘉杭城区段实行“禁货”后,南京往杭州方向假设东桥枢纽不堵车,路径可以为“东桥枢纽—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假设东桥枢纽堵车,可以是“硕放枢纽—环太湖路段—苏锡路段—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
Ⅲ 什么道路限制皮卡车通行
现在基本上都不限的。因为皮卡是蓝牌,跟轿车一样的通行权。
虽然一些城市出于保护城市环境、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等考虑,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在交通拥堵的高峰时段或区域限制货车通行的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皮卡车定义为多用途货车,因此在一些地方皮卡车进入城区也相应受到了限制。
但是现在部分城市如太原、长春、南京、福州、郑州、广州等地对皮卡车与其他货车做了区别对待,取消了皮卡车限行措施,一些城市逐步放宽了皮卡车在市区行驶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皮卡车辆类别划分等行业政策问题,同时加强对城市限行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建议政府合理调整限行政策,为皮卡车在城市市区的通行提供便利。
(3)苏州能不能开皮卡扩展阅读:
皮卡车限行说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河北、辽宁、河南、云南四省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放宽皮卡进行限制的试点工作。
河北作为长城汽车的老家,自然是最大受益者。
根据河北省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等地,除因道路通行条件限制、道路施工交通组织和交通管制情形,可对特定道路采取临时或高峰时段限行措施外,取消对皮卡车进城通行的其它所有限制措施。
云南对于皮卡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即不单独对皮卡进城进行限制,而是将皮卡统一纳入货车范围内进行管理。目前限制皮卡进城的城市主要有昆明市主城区、玉溪市红塔区、文山州文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曲靖市麒麟区、丽江市古城区、开远市以及个旧市。
参考资料:网络-皮卡车
Ⅳ 苏州限制皮卡吗
主要还是看排气水平,能到欧三标准的能上绿标就没问题
不是载重型的没有额外费用,就是烧油厉害些
Ⅳ 请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开皮卡车进去有无特殊规定
打110问一下先。
那边基本没什么停车的地方。每天都满的。
Ⅵ 苏州工业园区皮卡那几条路不能走
这个暂时还没有限行,主要是姑苏区的道路
Ⅶ 苏州南环路高架外地皮卡车能进吗
智瑶向韩康子要地,韩康子想不给。段规说:“智瑶贪财好利,又刚愎自用,如果不给,一定讨伐我们,不如姑且给他。他拿到地更加狂妄,一定又会向别人索要;别人不给,他必定向人动武用兵,这样我们就可以免于祸患而伺机行动了。”韩康子说:“好主意。”便派了使臣去送上有万户居民的领地。智瑶大喜,果然又向魏桓子提出索地要求,魏桓子想不给。家相任章问:“为崐什么不给呢?”魏桓子说:“无缘无故来要地,所以不给。”任章说:“智瑶无缘无故强索他人领地,一定会引起其他大夫官员的警惧;我们给智瑶地,他一定会骄傲。他骄傲而轻敌,我们警惧而互相亲善;用精诚团结之兵来对付狂妄轻敌的智瑶,智家的命运一定不会长久了。《周书》说:‘要打败敌人,必须暂时听从他;要夺取敌人利益,必须先给他一些好处。’主公不如先答应智瑶的要求,让他骄傲自大,然后我们可以选择盟友共同图谋,又何必单独以我们作智瑶的靶子呢!”魏桓子说:“对。”也交给智瑶一个有万户的封地。
Ⅷ 皮卡为什么不能在苏州城区高速,吴中高速上
因为苏州常台高速皮卡货车不能走。
2017年1月1日起,常台高速公路(G15w,即苏嘉杭高速公路)相城至吴中段实行全天禁止货车通行。这是该段苏嘉杭高速公路开通14年以来,首次对部分路段实行“禁货”,也是苏州高速路网中第一段实行“禁货”的路段。
苏嘉杭城区段实行“禁货”后,南京往杭州方向假设东桥枢纽不堵车,路径可以为“东桥枢纽—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假设东桥枢纽堵车,可以是“硕放枢纽—环太湖路段—苏锡路段—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
(8)苏州能不能开皮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