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越野车撞死
❶ 小女孩在马路往返跑被撞骨折,孩子如今的状况如何
如果说大家比较关注时事的话,那么一定知道最近有这样一条消息,引起了许多人的议论,那就是一名女孩子在马路上往返来回跑了将近10次,最后被一辆越野车路过并且撞到。这个小孩也被立刻送进了医院,并且只是受了一点小伤,很快就可以恢复。
但是在这个事情上面我并不想谈论这么多,我想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孩子在道路上来回跑了10次却没有人管呢?
在我看来,这件事情上的主要负责任的人,应该是孩子的母亲。这个孩子的母亲一直在旁边卸货啊,任由这个小孩子自己玩耍,才会让他一直在道路上来来往往,所以说母亲的行为应该是负很大责任的。
看到这个消息我也是觉得很难过,一名小孩子在玩耍,可是却受到了这样的事情,当然这个小孩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也不是很提倡。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全部看法,非常感谢你能够读到这里,如果说你有其他的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在评论区和我留言交流。
❷ 小孩儿在过斑马线被一辆大众越野车撞伤,小腿骨折 车主应该怎么赔偿
您好: 该车承担全部责任。车主赔偿小孩方的所有损失及费用。起码数万。
❸ 痛心!2名男童车内死亡!警方通报…
6月21日14时59分,@广州花都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称,昨天(20日),广州花都警方接群众陈某(男,55岁,花都区人)报警称,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怀疑已死亡。花都警方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协助“120”医务人员将2名男童送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警人陈某称,其于6月19日19时许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院子里后离开,因其汽车遥控钥曾发生故障,故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6月20日13时许,其返回停车处时,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且无任何反应,遂拨打110和120报警及请求救援。
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目前,该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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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四岁小孩被外地越野车撞,经医院诊断头部骨折,头部多处外伤,身上有多处擦伤 车是他借的,车是全险 我
你这个属于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是否有报警?没有建议及时报警 现在最要紧的是把小孩治好,毕竟那么小就要受到这样的伤害。 赔偿方面: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款项是跟肇事者追究,至于他购买了什么保险,这就由他去处理,你只要跟肇事者要求补偿就可以,如果肇事者没有驾照,车主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❺ 曲靖一女童马路往返跑10次被撞,孩子伤势如何,孩子被撞是谁的责任
最近,云南曲靖一段“女童马路往返跑10次被撞”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争议,视频中,女童母亲在路边摆摊卖土豆,她将3岁女儿牵过马路后就忙着整理摊子,让孩子自己在一旁玩耍。女孩来回几次横穿马路嬉戏奔跑,跑到第10趟时被一辆白色越野车撞倒,母亲才匆忙赶来,女孩被送医检查,医生诊断其双脚脚趾骨折,没有生命危险,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❻ 女童马路往返跑10次被越野车撞,究竟是什么情况
云南一个3岁小女孩往返马路10次,最后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导致脚趾骨折。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是什么呢?原来,小女孩的妈妈是街边摊贩,妈妈带着女孩来到日常卖东西的地方,就让小女孩在一边玩耍,自己去理货了。就是这期间,小女孩在马路上来回穿梭,前边9趟,经过的车辆从远处就看到了小女孩,所以采取了避让的措施,小女孩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是在她跑第10趟的时候,因为越野车已经来到了女孩附近,司机也想不到小女孩会突然跑出来,所以女孩一下就撞上了越野车,越野车的前轮碰到了女孩的脚,幸好司机停车及时,小女孩只是脚趾受伤,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
所以,家里有孩子的家长们,可千万长点心吧,小孩生下来白纸一张,什么都不懂,他们需要大人的保护和教育。生活中琐事的确很多,但是这些都应该排在孩子的生命安全之后,不然可就后悔莫及了。
❼ 急 急 急!小孩被车撞,事故责任问题,请高人回答,先谢了!
咨询律师!发错地方了
❽ 云南一名3女童横穿马路10次后被撞,责任在谁
云南一名三岁女童横穿马路十次后背撞,在小匠老师看来,家长和司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并非当当是某一方的责任,首先家长在现场没有没有照看好孩子,让孩子离开了自己的视线,最终才酿成了悲剧的发生,如果家长不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照看好孩子,那么孩子就不会被车撞到,因此家长是需要为此事承担一定责任的。
这名三岁的女童多次横穿马路,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多次横穿马路,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如果女童的母亲有向孩子强调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那么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家长平时在照看孩子的过程当中,也不应该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特别是要照看好低龄的孩子,因为低龄的孩子往往有很强的好奇心,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可能会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事情来,因此家长一定要照看好。
对于,此事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
❾ 石家庄两女孩小区被轧,一死一重伤,司机半小时后才发现,怎么回事
简单点说就是司机开车前没有注意前后方有人,撞到了在地上躺着玩耍的两个小孩,其中一个小孩没多大点事就自己先起来了,可另一个被压在彻底下的女孩子没有,最后就酿成了这种悲剧。我个人认为吧司机是一定要负全责的,因为他开车前没有做好最基本的准备,看看前后方是不是有人,是不是有视角误区,在撞了人之后也没有再次检查四周围是不是还有人受伤。这个小女孩子大概也是受到惊吓了,才会等父母来到现场了才开口说还有另一个女孩子在车底下。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广大开车的新老司机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多多注意车身身边是否有人,有视角盲区的地方也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当然了,有孩子的家长也一定要好好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觉得在小区就没事,有时候意外就是会突然发生。所以为了孩子的安全,也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❿ 三轮瓶车上坐着五大人,三小孩,从村路准备从公路的人行行道过马路,结果一上公路被一辆越野车直接撞上,
问:三轮瓶车上坐着五大人,三小孩,从村路准备从公路的人行行道过马路,结果一上公路被一辆越野车直接撞上,三轮车直接报废,三重伤五轻伤,现在医药费要好几十万,三轮电瓶车主没有驾使证,现在撞人的是国土局的车子,说三轮车主超载,怎么理赔。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开车撞人了要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直接损失。开车撞人了要如何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