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被克隆的豪华车越野车
『壹』 经济与法周末版有一集,一个女的喝醉了,被人送到宾馆后,洗澡的时候淹死了,是哪一集
2010 第54期 酒祸金钱梦
『贰』 电动车肇事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你伯父的死是不是因为事故引起的需要法医鉴定,你说了不算,他说也不算,法医鉴定是最权威的,你首先就应该做鉴定,证明是因事故引起的就上派出所报案,如果不是就只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是不是事故引起的都要提起民事诉讼)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
你不可以自己提请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追究刑事责任是警方的事,而不是公民的事
『叁』 观看三期法制节目,如《今日说法》一套《道德观察》12套《法律讲堂》《经济与法》2套等法律节目写篇观后感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0)聊行终字第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8月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冠县清水镇姚行村。
委托代理人:葛润民,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心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邢天华,职业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岳其祥,该镇镇长。
委托代理人:殷汝奎,冠县清水镇司法所所长。
上诉人姚化平因诉农业行政强制一案,不服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经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原告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本村杜学功家,其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姚化平所诉其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查无实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4目之规定,冠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2日判决:一、撤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机行政强制行为;二、限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姚化平拖拉机;三、驳回原告姚化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负担。
上诉人姚化平不服一审判决,以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被上诉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答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请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维持。
本院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质证。被上诉人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主要证据是:1、李凤梅的调查笔录;2、李春玲的证言;3、调查杜继凤的笔录;4、调查李春泽的笔录,以上证据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拖拉机工具箱内没有现金。5、调查李书玲、陈任祥的笔录;6、调查范玉岭的笔录,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被扣押在杜学功家中。
上诉人姚化平的委托代理人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并提交以下证据:1、杜学功的谈话笔录;2、许以峰的询问笔录;3、杜玉娥等人的证言。以上证据均证明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于1998年5月1日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不交钱不放拖拉机。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阴历5月1日,以上诉人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之事实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所扣押之拖拉机应予返还。上诉人姚化平所诉其拖拉机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其要求清水镇政府返还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依法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分别由被上诉人冠县人民政府和上诉人姚化平各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张玉录
审 判 员:薛振先
审 判 员:张法岭
二000年六月三日
代书记员: 周公法
『肆』 请问cctv12的《经济与法回放》:2008-213期讲述的关于什么样的内容
经济与法》,是一档以“用案例说话,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的专业经济法制栏目。该栏目是经历了长达半年的精心筹划,综合考虑了多种背景,应运而生的产物,是央视二套继推出《经济信息联播》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栏目以“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以“民营经济人士以及所有对法律问题感兴趣的经济界人士”为目标观众;以“市场规则”为关怀;以“一天解析一个案例”为形态;以“经济人的法律顾问”为自我形象定位。该栏目的出台,将满足观众对于此类节目的迫切需求,是央视经济节目制作能力在法律领域的一次集中展现。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与法》与央视其他法制类栏目,不仅在栏目形态、观众定位、报道领域上有所区别,更重要的是,该栏目自诞生时起,就秉持着一种全新的制作理念。栏目组认为,《经济与法》绝不是普通的法制节目在经济领域的自然延伸,而是从经济界人士,尤其是民营经济人士的切身需要出发,为中国...(阅读全文)社会中这部分活跃阶层量身打造的电视栏目。
在制作理念上,《经济与法》强调“资讯色彩”、“理性精神”和“国际视野”三个支点。其中,“理性精神”是栏目的核心精神。在具体的节目制作中,《经济与法》选取的案例将和所有法制类栏目一样,具有冲突激烈、情节曲折、可视性强的特征。但与此同时,《经济与法》将不会一味地使用煽情的手段,而是在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话语权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使双方的观点、理由充分地呈现出来,用规则的力量,用论辩的魅力来打动观众。
《经济与法》栏目播出时间:
CCTV-2:每周一至周五晚20:30,周六23:10播出。
『伍』 经济与法栏目剧有一集,有一个女的喝醉了,被人带到宾馆最后在洗澡的时候淹死了,那集叫什么名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无论是分析如下:
从法律角度看,此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人身自由。
如果在公共浴室部门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自己家中一样,在两种情况下:如果人未经主人允许进入房子,你可以告诉其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侵犯住房权),如果是自己的朋友,自己的自寻烦恼,以及普遍较差的法院判决,这是最好的复利好,既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但还保存的声誉点。
如果只是偷窥,没有其他进一步的行动(如在大面积对此事的暴力或扩散),一般是违反治安处罚的行为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但没有被定罪,只要向公安部门汇报。
『陆』 经济与法的关系如何 举例说明
法包含经济,一切经济手段都要遵循法律,法律又为经理服务,所以如果要最好的理解经济与法的关系,可以说它们的关系是相互的
『柒』 朱金红现在怎么样了中央2套播的经济与法节目里讲的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朱金红现在怎么样了
我感觉医院和卫生系统好像是收了什么人的好处。太可怕了,好人呆里面呆久了也会呆出病来的。
『捌』 百度推广链接被经济与法栏目揭露了,正在直播中!!!百度是不是完蛋了损失多大!!!
感觉上是对网络自身损失不大,出点公关费就搞定了,就当又炒作了一把
倒是估计有很多“黑资质”的小企业悲剧了,没了网络推广,真要死一批小企业~
『玖』 经济与法节目中播出过哪些引起反响的事件
周某,在2015年10月份的时候,应聘到了一家微店做客服,在来这个公司之前,周某就有了一个特别的嗜好,他迷恋上了一个网络视频直播节目。
无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里,周某只要一有时间,就趴在网上观看网络直播,并不断给女主播送出各种各样的礼物。在送了女主播大量的礼物之后,周某也得到了女主播热情的回应,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周某走上犯罪之路,除了这个微店自己内部管理过于疏忽,还有一个诱因,就是周某沉迷于这种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现在,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视频直播、视频聊天平台,虽然在法律规范上,对严禁网络视频直播中传播不良内容、进行色情淫秽表演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有些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用户,为了想法设法让用户掏钱,时常打擦边球,用一些色情的言语或动作来挑逗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