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小區內撞人
❶ 在小區內開車撞人負全責嗎
一定要賠付的、但是如果有駕照、且有車輛三責保險、那麼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後、保險公司會承擔賠付金額的。不需要個人承擔費用。
❷ 小區內撞死人是交通事故嗎,撞死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一、小區內撞死人是交通事故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因此,認定為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發生在道路上。而《道交法》中對道路的定義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目前,對於小區內的道路是否屬於《道交法》中的道路,實踐中存在爭議。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1、居民小區是居民比較封閉的生活區域,不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不屬於《道交法》中規定的道路。所以,在小區范圍內被車輛撞死不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2、小區內的道路用於公眾通行,屬於《道交法》中規定的「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所以,在小區范圍內被車輛撞死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❸ 汽車在小區內的道路上撞人屬於交通事故嗎
交通事故,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小區內的路不屬於「道路」的范圍,因此在此路面上發生的事故就不應歸屬為交通事故,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五)
❹ 在小區里車子撞到人,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在小區里車子撞到人,屬於交通事故的。在小區里,為了避讓騎車人撞到他人車輛,也是屬於交通事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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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❺ 小區內車撞人責任怎麼劃分
還不是車的責任 始終是車撞人
❻ 小區內汽車撞人是否按交通事故處理
不屬於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和道路的定義在客觀上擴大了交通事故的范圍。所謂「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而城市小區內的道路一般主要供小區內的居民通行,不對外開放,不具有公共性,屬於非道路,不屬於道路交通法規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依據該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該法有關規定辦理。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規定:「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道路外發生的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道路范圍以外的場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既包括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包括非機動車車的交通事故。所謂不屬於法律上所稱的道路,如生活小區內、礦區、廠區、林區、農場等單位自建的不通行社會車輛的專用道路。由於在道路以外的這些場所,沒有交通規則標准,對車輛和行人的通行行為很難進行違法行為認定和過錯判斷。對於道路以外的場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依據《民法通則》規定的普通民事侵權行為,按照過錯原則,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❼ 汽車在住宅小區內的道路上撞人屬於交通事故嗎
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住宅小區內的道路不屬於「道路」的范圍,因此,在此路面上發生的事故就不應該歸屬為交通事故,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
❽ 汽車在小區內撞人致亡,保險公司不給理賠因在小區內不在公路上,求答
這要看出事的小區是開放的,還是封閉的。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法》規定,道路是指公路與城市道路的公共道路,一般住宅小區不屬於法定「道路」范圍之內,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應根據小區的性質來區分,而不能籠統地認為只要發生在小區中的車禍,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律師認為,在非封閉住宅小區內,其他社會車輛可以自由進出,發生車禍應當屬於交通事故。
在封閉式住宅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或按照嚴格的登記制度的小區內發生車禍的,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應當由轄區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進行處理。
❾ 小區里人撞車是誰的責任
應該是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次要責任要看具體而定奪,如果有車有買意外保高保的話可以找保險啊,一般發生這種事情,特別是小孩或者老人婦女,車主離不開負全部責任,小區物業總是逃避責任的。沒辦法,算是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