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自駕越野免責協議
㈠ 自駕游免責協議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1、免責協議原則上有效2、具備法定情形時會導致格式條款中的免責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㈡ 朋友3人自願自駕游,沒有組織者,怎樣才能免責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駕游成為了近些年來發展較為引人注目的一種經濟現象。所謂自駕游,簡單地說就是自己駕駛汽車出遊。在自駕游的旅途中,難免存在發生意外的概率。因此在自駕游時應該簽訂一份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以便在意外發生時能夠免除一定的責任。那麼,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有哪些內容?下面來為您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有哪些內容
1、簽訂該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的目的。
2、風險的承擔以及活動原則。
3、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聲明。
4、自駕游活動的大致路線。
5、自駕游活動產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6、該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的效力。
7、自駕游活動成員自願簽訂該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
8、拼車或者搭車人的陳述與保證。
9、免責條款。自駕游協議書及免責聲明有哪些內容。
二、自駕游活動的注意事項
1、出行前,應選擇正規車行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車況良好。
2、線路規劃要合理。選擇好出遊的踩點定線工作後,合理選擇出行時間;制定一份完備的出遊路線,對每天的食宿安排、行駛里程等做好計劃。
3、景點選擇要謹慎。最好選擇正式開放的景區景點,不要因獵奇而野遊。
4、密切關注天氣。遇上大風大雨等天氣,最好不出行,即使出行也要緩慢行駛。
5、出行前帶齊「四大法寶」。即拖車繩、蓄電池連接線、三角停車警告牌、備用輪胎。
6、借道超車要特別注意。在事故多發路段以及轉彎、上下坡路段,最好不要超車。
7、停車時注意安全。在有停車場的地方一定要把車停在停車場,不要在路邊亂停放,如果中途需要停車又沒有停車場,最好留人在車上看管財物。
8、嚴防「撞車黨」。自駕游途中遇到「撞車黨」這種情況,千萬不能因為害怕要負事故責任而和對方私了,要及時報警,讓交警來處理。
9、最好結伴而行。自駕游一般都需要長途駕車,而且目的地比較陌生,因此初次出遊者最好結伴而行。
10、准備好衣物、雨具、食品、相關證件、通訊設備、常用葯品、個人用品等必備生活品。
㈢ 私簽的自駕游免責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無論是法律本身的規定還是司法實踐,這種免責協議都是難以免責的。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發民事糾紛,個案的各種細節的確認以及隨之而來的索賠,都沒有那麼簡單。由於自助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幾乎所有自助游的組織者都會在發帖時附上一個免責聲明,表明跟帖者是自願參與,責任自負,以此來免除「後顧之憂」,這就是「驢友」們常說的「生死狀」。由於組織者提供的大多是無償服務,所以參與者也不會過多計較,對這樣的條款一般都會欣然接受。而實際上,這樣的條款並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責。在自發召集的AA制出遊方式中,由於組織形式決定了成員對組織者不具有接受服務和依附關系,事前的免責條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員之間約定實施的是一項危險活動,彼此間設定了互助的義務,當活動過程中成員間違背互助義務的宗旨時,免責條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即使簽訂了「生死狀」,組織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風險提示義務,在危難時,全體「驢友」間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義務。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㈣ 自駕游免責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是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自駕游免責的協議是自駕游的所有人員簽訂的他肯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為是所有的人都認可的
㈤ 同學自駕游免責協議怎麼寫
同學自駕游免責協議也就是相當於參考上面的樣式,自己自願同意跟車主一起參加自駕游,在這個期間,由於車禍或者是其他原因導致的身體問題。車主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然後按手印就可以。最好還是要上雙方家長知道有電話錄音。
㈥ 自駕游時所簽訂的自駕免責協議本身到底存不存在法律效力
大家也都知道現在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大家在社會中也必須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做事情。自駕游的時候所簽訂的自駕免責協議到底存不存在法律效力呢?
三、結語
小編建議大家平時要學習一些法律常識,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都會遇到一些自己難以理解的問題,遇到了這種問題,大家也就必須要採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你知道這個方法是不正確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你就可以不做。
㈦ 自駕游同車免責協議有效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依法簽訂的自駕游同車免責協議一般情況下有效。但在自駕游同車免責協議中,有造成對方人身損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的,那麼就是無效的。如果沒有上述條款,又是合理合法的,那麼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㈧ 自駕游免責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無論是法律本身的規定還是司法實踐,這種免責協議都是難以免責的。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發民事糾紛,個案的各種細節的確認以及隨之而來的索賠,都沒有那麼簡單。由於自助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幾乎所有自助游的組織者都會在發帖時附上一個免責聲明,表明跟帖者是自願參與,責任自負,以此來免除「後顧之憂」,這就是「驢友」們常說的「生死狀」。由於組織者提供的大多是無償服務,所以參與者也不會過多計較,對這樣的條款一般都會欣然接受。而實際上,這樣的條款並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責。在自發召集的AA制出遊方式中,由於組織形式決定了成員對組織者不具有接受服務和依附關系,事前的免責條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員之間約定實施的是一項危險活動,彼此間設定了互助的義務,當活動過程中成員間違背互助義務的宗旨時,免責條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即使簽訂了「生死狀」,組織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風險提示義務,在危難時,全體「驢友」間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義務。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㈨ 同學自駕游免責協議怎麼寫
這次自駕遊行為為同學自發組織的,組織者不承擔同學們相關安全方面的責任,同學需自己管理好自己。並按照安全規程進行自駕游活動。如有違反則自己承擔全部後果。
㈩ 最簡單的自駕游免責協議
法律分析: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