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運維資質要求
『壹』 設備運維需要什麼企業資質
一般需要有系統集成的資質,按照最新的國家標准GB/T 28827,工信部正在全國推廣ITSS(IT服務標准)落地,如果你的企業能夠通過通用要求符合性評估,則可以響當當的去承接絕大多數的運維項目。主要是看發包單位的招標要求。
最新中國設備維修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設備維修企業的資質類別分為:通用類(Ⅰ類)、專業類(Ⅱ類)、咨詢類(Ⅲ類)、行業類(IV類)。設備維修企業的資質等級,通用類(Ⅰ類)、專業類(Ⅱ類),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咨詢類(Ⅲ類),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設備維修企業申請資質認證,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會計等專業技術人員,應有資格證書,特殊工種的技術工人,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率100%。
特級設備維修企業的資質條件:
(一)業務能力
Ⅰ類中國設備維修建築企業,具有一級資質3年以上,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
Ⅱ類中國設備維修建築企業,具有一級資質3年以上,年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
(二)技術力量
Ⅰ類中國設備維修建築企業,具有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名,其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包括高級技師)不少於4名,中級工程技術人員(包括中級技師)不少於10名。技術工人不少於50名,其中高級技術工人不少於6名,中級技術工人不少於13名。能對委託單位要求的設備維修提出整體方案。
Ⅱ類中國設備維修建築單位,具有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名,其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包括高級技師)不少於3名,中級工程技術人員(包括中級技師)不少於8名。技術工人不少於40名,其中高級技術工人不少於5名,中級技術工人不少於10名。能對委託單位要求的設備維修提出整體方案。
(三)資產條件
Ⅰ類中國設備維修建築單位,注冊資金不少於500萬元。各類設備凈值不低於100萬元。廠房、場地面積不少於1500平方米。
Ⅱ類中國設備維修建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各類設備凈值不低於60萬元。廠房、場地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
(四)管理水平
中國設備維修建設單位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嚴格的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各種維修技術資料齊全,建立了完善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體系,社會信譽優秀。
『貳』 汽車維修資質怎麼辦理
1.遞交書面申請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向申請人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報資料。2.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3.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 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4.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5.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一、注冊汽車租賃公司條件:
1.擁有汽車不少於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於200萬元;
2.擁有的汽車應是新車或使用過的車是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並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
3.公司應有流動資金(不少於汽車價值的5%);
4.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停車場面積不少於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
5.有專業的人員。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
1.《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登記表》,要求填寫完整、真實;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並蓋公章;
2.《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機動車維修經營」項目;
3.維修場地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停車場、總成大修車間面積)平面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等復印件;
4.維修人員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列表。經理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及從事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維修經營的,還包括燃氣系統維修、電動高壓系統維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畢業證或資格證等證明。
5.維修檢測設備匯總表及計量檢測設備的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
6.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根據備案內容要求,對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及有關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准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確定經營范圍,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叄』 維修電動汽車需要什麼資質
維修電動汽車需要資質為持有高壓電工證。望採納
『肆』 現在新能源純電動汽車這么多,想要維修,需要辦理什麼證書
新能源汽車維修主要有三個證件:汽車維修工、電工和電工低壓操作證。
這邊有汽車新能源技術工程師專業,是專門為新能源市場儲備人才的,在校學習新能源技術,同時也將考取相應的資格證書和培訓。有興趣的話歡迎來校咨詢了解。
『伍』 新能源汽車維修人員資質要求
一、人員配備方面
從高壓安全考慮,維修新能源汽車時,需配備維修技師1名和現場監護人1名。
二、人員職責方面
維修技師:應具備新能源汽車維修資質的維修作業人員,責任是車輛的保養、檢測、維修工作等。例如:
1.汽車常規保養作業;
2. 非高壓部分的檢測、維修;
3. 高壓部件的檢測、維修等。
現場監護人:應具備新能源汽車維修資質的維修技師,責任是監督汽車維修的全過程,避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例如:
1. 監督維修技師高壓安全防護用品是否規范佩戴、維修工具是否規范使用、備件是否做安全保護、高壓安全警示牌是否規范擺放等等;
2. 按照安全維修操作規范指揮維修技師進行操作,並對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維修操作進行檢查;
3.在作業流程單上記錄維修技師的每一步操作。
『陸』 運維資質證書怎麼辦理
運維資質證書辦理方法如下:
光伏運維資質到所在地的安檢站進行申請,那麼在申請的那一天還要寫一份光伏施工資質申請表,填好了之後就等待審核工作,如果審核成功了就可以辦理成功。
申請光伏安裝資質的時候要確保單位實力雄厚,單位電力資質標准以及各項證書都要齊全,包括企業主要人員的資質都要達標。像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都要有。
『柒』 新能源汽車營運資格證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嗎
新能源汽車辦理營運證也需要是國六的排放標准,當然純電的除外。軸距也要符合當地網約車的要求,這樣才可能會辦理營運證。
『捌』 維修新能源汽車需要什麼資質
《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是屬於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證,也是4S店及新能源汽車上崗就業必須持有的操作證件或上崗證件。《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分新能源汽車高壓運行維護作業、新能源汽車高壓安裝修造作業、新能源汽車低壓電工作業、安裝、維修、發電、配電等。《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全國通用可查詢鑒定;有效期3年,到期後必須復審。復審為3年一審,特種作業操作證6年換一次證。
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要做到持證上崗,《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持有者應具備電工安全操作的知識和能力。據國家GB 5306-19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汽車4S店從業人員、新能源汽車從業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的技能培訓,並且掌握新能源汽車必要的電工操作技能,熟知安全知識,才能從事專業技術性及安全性極強的新能源汽車工作。
國家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新能源汽車強制上崗證
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中國已經成為了新能源車保有量全球最大的國家;由於新能源汽車電氣化程度較高,因此,新能源汽車的維修保養對技師經驗要求較低,但是對新能源電工要求非常高,因此我國新能源汽車後市場人才嚴重緊缺,新能源汽車方向電工特種操作人員高薪難求。
發展前景:
按照國家工信部、發改委和科技部聯合印發的《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提出:我國新能源汽車呈現爆發式增長,產量37.9萬輛,同比增長3.5倍,中國也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的增量市場。在未來五年全國新能源汽車將達500萬輛保有量的政策目標的預期之下,我們預計到2020年前新能源汽車產量將會保持大約40%的年復合增速,年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我國新能源汽車電機及控制系統的市場容量將會在500億元以上。
國家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新能源汽車強制上崗證
《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是我國新興的高薪熱門職業。現在全國80%以上的汽車4S店都沒有電動汽車維修服務能力,也沒有能源汽車電工專業人員;因此新能源車的維修費用高昂,甚至超過高檔小汽車的維修費;我國新能源汽車後市場人才嚴重緊缺。
作用及方向:
1、4S店增加新能源汽車項目必須要《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證件進行前置審批;
2、4S店新能源汽車相關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新能源汽車製造廠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新能源汽車維修保養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新能源二手車鑒定評估師必須持有《新能源汽車/電工操作證》;
6、新能源汽車保險理賠,司法鑒定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玖』 生產新能源汽車需要哪些資質,具備哪些條件
1、擁有良好的個人徵信。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員。
4、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上海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等等。
落戶上牌:當事人外地戶籍,在上海辦理落戶上牌手續,需要當事人出具身份證,以及在上海的居住證,帶車一起,以及車輛購買手續證件票據,到上海所在地車管所申請辦理機動車落戶上牌手續。
(9)電動汽車運維資質要求擴展閱讀:
新能源車的補貼
標准規模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
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申報下達
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和運行效果進行評估。
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性能指標沒達到要求,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申請企業給予追繳補助資金、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
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拾』 汽車維修資質怎麼辦理
1.遞交書面申請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向申請人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報資料。2.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3.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 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4.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5.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一、注冊汽車租賃公司條件:
1.擁有汽車不少於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於200萬元;
2.擁有的汽車應是新車或使用過的車是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並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
3.公司應有流動資金(不少於汽車價值的5%);
4.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停車場面積不少於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
5.有專業的人員。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
1.《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登記表》,要求填寫完整、真實;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並蓋公章;
2.《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機動車維修經營」項目;
3.維修場地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停車場、總成大修車間面積)平面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等復印件;
4.維修人員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列表。經理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及從事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維修經營的,還包括燃氣系統維修、電動高壓系統維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畢業證或資格證等證明。
5.維修檢測設備匯總表及計量檢測設備的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
6.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根據備案內容要求,對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及有關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准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確定經營范圍,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