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能源汽車產業協會會
❶ 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的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是: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縮寫:。
第二條本團體是由從事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零部件製造、研發、服務以及新能源汽車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團體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反映會員的願望與要求,為本行業和會員服務,為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保護會員的正當利益和合法權益;推動增強企業群體的凝聚力,為把我國建設成為世界新能源汽車強國而奮斗。
第四條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
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范圍 (一)調查研究新能源汽車行業經濟運行、技術進步、資產重組等方面的情況,為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技術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法律法規及行業發展方向等提供建議和服務;對與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政策、貿易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進行跟蹤研究,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新能源汽車行業和企業的意見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新能源汽車行業技術與經濟信息;跟蹤了解產品的國內外市場動態和技術進步趨勢,進行市場預測預報,為會員、全行業、政府和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經政府部門授權,依法進行行業統計;
(三)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市場貿易及延伸服務發展,推動行業國際化進程,規范企業市場行為,代錶行業參加多雙邊貿易規則談判,組織行業開展貿易救濟、應對貿易摩擦以維護新能源汽車產業安全;
(四)受政府部門委託,組織制修訂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技術規范,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規,組織宣傳貫徹各項技術標准並提供有關建議;
(五)制定並監督執行行業規范,促進行業自律,協調同行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
(六)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系,維護其合法權益;
(七)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技術經濟交流活動,與國際對口行業組織進行交往;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組織、協調、舉辦行業的大型國內與國際展覽(銷)會,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八)按照會員的要求,組織人才、技術、職業、維護產業安全培訓;
(九)辦好新能源汽車行業綜合性刊物,開展咨詢服務;
(十)參與項目及產品論證評價,經授權參與生產與流通領域資質審查;
(十一)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提供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 第七條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在中國境內依法取得工商登記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本行業產品生產、經營、投資和咨詢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依法注冊登記的本行業科研設計院所、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可申請為本團體的單位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的章程,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遵守本團體的章程和行規行約。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履行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四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准;
(五)審議本屆會員代表大會任期內的方針、目標和工作計劃;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決定秘書長的聘任;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議會費繳納標准與辦法,並報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且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該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3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七條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人選,提請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12年4月20日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❷ 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哪些相關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受今年年初「騙補核查」影響,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延遲發放,導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狀態。今日(12月2日)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已經收到「國補」發放通知,除企業提出申訴的部分外,其餘將於近期發放。
9月份,財政部通報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情況,其中有多家車企存在虛構銷售、有車缺電、領補後閑置的情形。據媒體揭露,有些車企為了騙補,把電池重復安裝在不同的車殼上,然後「賣」給子公司,找政府反復領補助。這樣的「空殼車」,莫說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國家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在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國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車市場蓬勃發展,但部分車企為何忙於騙補?
作為有形的手,產業政策都有相應的著力點,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思路偏向鼓勵銷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中,對純電動客車的補助只看車身長度,車越長,補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車賣出去,就能拿補助。
這樣的著力點有些「找偏了」,容易導致企業重銷售而不重研發。對於騙補車企來說,把車「賣」出去就能賺錢,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搞研發?而那些真正投入資金搞研發的企業,即使有政府補助,也會覺得在競爭中吃了虧。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一個全行業、系統性的核心難題,就是動力源(11.680, -0.25, -2.10%)轉換的問題。這既包括「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的效率與安全等技術問題,也有應用場景的問題,如鋪設充電樁和換電站、充電介面統一標准等。
經驗表明,光靠鼓勵銷售,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政策著力點可以考慮向研發端和基礎設施搭建上傾斜。我們看到,2016年的純電動客車補助政策不再只以車身長度為准,而是增加了「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純電動續駛里程」等科技指標,這些改變才真正有助於那些研發型企業成長。
「當潮水退去,就知道誰在裸泳。」隨著我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財政補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補助存活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技術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真正致力創新的企業必將贏得競爭。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4月2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出台,在未來5年,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來,補貼額度逐年下降,享受補貼的車輛標准逐年提高,同時,政府對汽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斷降低,顯示政府希望由市場力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具體的退坡辦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新能源車型補貼標准都實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對象依然是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車輛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其中,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門檻由之前的80公里續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對車輛的最高時速也要求不低於100公里/每小時。
❸ 2020第三屆中國(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大會盛大開幕
7月4日,2020第三屆中國(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大會在四川成都星宸航都國際酒店盛大開幕,來自政府機關、科研組織、協會組織、整車企業、運營經銷商、貨運平台以及網約車平台等數百位新能源汽車行業精英齊聚一堂,共同暢談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2020年以來,在疫情等因素影響下,新能源汽車行業競爭加劇,淘汰賽加速。大浪淘沙之下,如何站穩腳跟?2020第三屆中國(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大會在此時召開,研討內容緊貼行業發展形勢,為當下新能源車行業和企業發展辨明了方向,意義重大。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❹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哭窮」,究竟是誰把錢賺了呢
新能源汽車上游企業把錢賺了,原材料價格暴漲,攤掉了新能源汽車降低點成本。
其實在各個行業當中,原材料價格的暴漲都導致了生產企業利潤的大幅下跌。但在現今局勢狀況下,大宗原材料價格的變動往往很難控制。對於生產企業而言,努力創新技術降低成本,盡可能將觸角伸入原材料行業中,或許才是可行的解決之道。
❺ 西安提出203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 2025年個人購車新能源佔比50%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是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發展的戰略舉措,是落實黨中央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工信部等14個部門關於印發《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計劃》(工信部聯通裝〔2020〕159號)、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門關於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發改產業〔2020〕202號)等文件精神,搶抓機遇,加快構築汽車產業發展新優勢,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思路
深入貫徹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緊扣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發展方向,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堅持自主培育和引進合作並重,強化整車整機帶動、創新引領、應用牽引,著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化、產業基礎高端化;依託龍頭企業,持續補鏈、強鏈、延鏈、增鏈、穩鏈,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的產業鏈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不斷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影響力;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將西安打造成全國一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產業發展實現「一躍升四突破」:
(一)產業規模實現新躍升。到2025年,力爭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佔全市汽車製造業的40%以上,產銷規模穩居全國前列。
(二)核心競爭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車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車載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千瓦時/百公里,市場推廣規模全國領先。
(三)關鍵領域發展取得新突破。高級別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新能源汽車與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發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國際、國內知名的汽車品牌,打造一批引領行業發展的核心零部件企業,形成市場認可度高、核心競爭力強、產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車製造品牌。
(五)綠色交通體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注冊汽車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持續提高,力爭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0萬輛左右;公共領域全面電動化,提升重載貨車、工程車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力爭到2030年全面實現電動化。
三、發展重點
(一)加快新能源汽車迭代升級。以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為方向,強化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積極布局智能網聯汽車、氫燃料汽車等引領產業未來發展的關鍵領域,推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多技術路線並重,實現乘用車、商用車及專用車全系列多元化發展。
(二)提高產業鏈穩定性競爭力。著力構建安全可控、層級合理、供給全市、配套全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供應鏈,以整車需求為牽引,做強動力電池,做大電機、電控,破解「卡脖子」瓶頸及短板弱項,形成全產業鏈集群化發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推進全市汽車電動化,持續提高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制定相關標准和完善監管體系,營造良好的使用環境。
四、主要任務
(一)發展壯大整車規模
1.擴大新能源乘用車領先優勢。大力支持比亞迪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動比亞迪發揮新能源汽車技術領先、品牌領先、市場領先優勢,支持企業DM-I超級混動和純電動並行發展,推出更多具有競爭力的新車型,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依託現有基礎,積極引進國際高端品牌和造車新勢力,進一步擴大全市新能源汽車產能。鼓勵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發投入,及時推出更多性能優異、性價比高的車型產品,搶占市場,充分釋能。力爭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車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蓋,純電動與混合動力多路線,轎車和SUV全系列發展的格局。(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資局)
2.推動新能源載貨車規模化量產。鼓勵支持陝汽、比亞迪加快產品結構優化,加大純電動、氫燃料、無人駕駛重卡的技術儲備和產品研發,針對不同用途、不同工況、不同需求,豐富系列、拓展車型、加快推廣。支持專用車企業針對電動汽車特點,做好現有產品升級換代,加快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的研製上市,做專做精新能源專用車。力爭到2025年,新能源載貨車實現多技術路線並舉、產品系列全覆蓋、產銷規模行業領先。(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車投產釋放產能。支持比亞迪純電動客車基地充分釋放產能,依託品牌優勢、營銷渠道,豐富客車品種,實行定製化生產,進一步擴大產銷規模。實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遊觀光車、通勤車等市場為重點,研發生產適應城市和農村不同使用條件、耐用、經濟的城鎮客車系列產品,激發現有客車企業的發展潛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車自主品牌,不斷做大新能源客車製造產業規模。(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
(二)貫通產業鏈供應鏈
1.做大做強動力電池產業。推動比亞迪、三星環新等企業持續放量和提產擴能,加快比亞迪刀片等新型動力電池、北汽雙園等高端動力電池項目建設,力爭到2025年,全市汽車動力電池形成配套西安、供應全國,產銷規模居全國前列的發展格局。(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投資局、市發改委)
2.培育拓展產業鏈體系。圍繞整車需求牽引,堅持政策引導、企業主導、園區承載,加快引進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控系統等「三電」核心部件企業,以及車聯網、車規級晶元、汽車電子電器等關鍵核心部件企業,補齊短板弱項,形成自主可控、層級合理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體系。(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投資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構建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優化產業合理布局,突出重點區域,持續強化園區基礎配套設施,加快標准廠房建設,優化園區「軟硬體」實力,創新入園政策,不斷提高園區承載能力,通過整車帶動、服務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車配套企業聚集發展,打造1—2個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投資局)
(三)強化突破關鍵領域
1.加速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以新能源汽車作為智能網聯技術率先應用的載體,支持和推動汽車、電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運輸等企業跨界協同、跨領域融合。發揮全市科研資源豐富的優勢,鼓勵支持高校、企業、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重點聯合攻關復雜環境融合感知、智能網聯決策與控制、信息物理系統架構設計等關鍵技術,突破研發車載智能計算平台、高精度地圖與定位、車輛與車外其他設備間的無線通信(V2X)、線控執行系統等核心技術和產品。積極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試點示範應用,支持西咸新區、高新區、航天基地等區域,率先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先導區和測試示範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航天基地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
2.布局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以龍頭企業為依託,整合高校科研機構、汽車企業以及制氫運氫等產業鏈上下游資源,搭建產學研用合作平台,重點推進燃料電池電堆、超臨界水蒸氣制氫等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產業化應用。支持推動陝汽等整車企業,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研發試驗、適應性改進,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開發區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示範,探索研究市場運營商業模式,加快產業化步伐。(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
3.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鼓勵陝汽、比亞迪、法士特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高水平的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和博士後工作站等,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產學研聯合攻關,圍繞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關鍵環節、瓶頸技術,突破整車控制、車身輕量化、電動汽車底盤、動力電池設計、電池正負極材料、驅動電機及控制器、智能駕駛系統等關鍵核心技術。支持龍頭企業加強標准化建設,參與國內外、行業標准起草,引領行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四)突出產業市場拓展
1.推動公共領域汽車全面電動化。鞏固公交車電動化成果,加快計程車、網約車全面電動化進程,加強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采購需求管理,鼓勵其帶頭使用和擴大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比例。穩步提升駕校和考試車輛、物流配送、環衛、工程建設等領域新能源汽車佔比。2021年起,新投運的綠色物流轉運中心城市配送轉運車輛全部採用純電動車;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計程車、網約車全部實現純電動。到2024年,現存非純電動公交車、計程車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純電動網約車全部完成退出。鼓勵渣土車、環衛車等電動化,2022年底前爭取向市場投放1000輛小型電動建築垃圾運輸車;力爭到2025年,渣土、環衛(中小型)、攪拌、城市客運、景區、通勤、物流、駕校和考試等車輛實行電動化替代。(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文化旅遊局、西安城投集團;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鼓勵私人領域推廣使用。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便利、不限行、充電樁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整車企業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經濟性等方面知識,進一步加大渠道建設和促銷力度、開展「以舊換新」等模式,讓利消費者,促進私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健全市場流通機制,鼓勵新能源汽車二手車交易並完善鑒定評估機構,不斷壯大交易份額。到2025年,私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佔比逐年提升,力爭全市新增注冊個人購置汽車中新能源汽車佔比50%左右。(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貫徹落實《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按照適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則,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鼓勵融資租賃等新型商業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路,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根。力爭到2025年建成投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350個、充電樁20000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強化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產業安全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體系,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做好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車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安全檢測標准,逐步推動動力電池針刺試驗等綜合測試工作。加強新能源汽車報廢回收管理,督促指導有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做好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和故障應急處置力度,完善應急預案,及時處理消防、救災和人員疏散等重大應急事故。(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汽車產業工作專班統籌協調作用,市級相關部門、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負其職,協同推進,研究解決產業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全市形成上下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汽車專項資金向我市汽車項目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進製造業強市等相關政策,繼續兌現落實現行新能源汽車及充電樁補貼政策,實施三環內新能源物流車不限行等差異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鼓勵銀行、擔保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信貸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並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
(三)強化人才保障。依託我市科技資源優勢,加快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企業與西安交通大學、長安大學、陝西交通運輸學院、西安汽車職業大學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訓基地,提高專業技能人才實踐能力。發揮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和企業作用,探索「訂單式」人才培訓機制,對操作人員加強針對性技能培訓。
(四)嚴格督導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機制,完善督查督辦舉措。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工作計劃,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將目標任務層層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❻ 2022年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前景會有啥變化嗎
隨著2021年中國汽車行業數據逐步出爐,我們能很明顯地看到,在中國汽車市場新能源汽車的消費上升趨勢已經不能再用潛力巨大形容,簡直就是炙手可熱的發展狀態。所以汽車行業內普遍認為,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會更加註重技術創新,走高質量發展之路。
其一,目前國家正處於氫能、電能兩手抓的政策引導下。因此在今年以及未來幾年中,一場氫能源與純電能源之間的碰撞勢必會發生,而最終結果是一方勝出還是共存暫未可知。但可以預估的是,在這場碰撞中,勢必會出現更加具有競爭力和吸引力的產品。
其二,疫情、晶元短缺、供應鏈吃緊的狀況,在2022年大概率還會延續。而這已然成為所有新能源車企,必須共同面對的困境。隨之出現的問題則是供應端緊張帶來的產品成本上漲。綜合目前已有的消息,由於鋰和其它原材料的供應無法滿足不斷膨脹的需求,電動汽車電池的價格在經歷10年的大幅下跌後,或將在2022年上漲。
對於本就供不應求的新能源車型來說,主機廠的手段必然是加價。事實上,現如今主流的新能源車型基本都出現了加價的情況。當然,上漲的幅度大都不足萬元,部分消費者可能並不在意,但如果你是追求性價比的人,那現在入手肯定是不劃算的。
其三,現在恰逢新能源膨脹期,隨著合資品牌和豪華品牌的入局,競爭關系將進一步加劇。屆時不管是為了應對競爭對手也好,提高自身競爭力也罷,勢必會出現「讓利沖量」的局面,以從產品銷量上提振。因此,最起碼在今年上半年,入手新能源車型都不是一個具有高性價比的選擇。
❼ 西安市推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
[汽車之家?新聞]?日前,我們從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網處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具體如下:
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國家新基建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著力培育我市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激發新消費需求、助力產業升級,結合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全市計劃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個,其中2020年完成3900個,2021年完成3290個,2022年完成2810個。建立相對完善的標准規范和市場監管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
二、重點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1.編制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布點規劃。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審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徵收、供應。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3.落實新建建築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場,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100%預留充電設施安裝和在車位附近敷設低壓線纜及安裝電纜分線箱;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設置1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預留總車位數量30%的配電容量。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長期。
(二)加快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到2022年底,全市計劃新建投運公共充電場站150個,公共充電樁7500個;專用充電場站50個,專用充電樁2500個。
1.落實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任務,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布點規劃、場站選址等工作,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完成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驗收工作,協調解決轄區內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配合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詳見任務分解表)。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城區內採用立體式充電站(塔、樓)、停車場加裝等模式建設公共充(換)電設施;繼續對大型商超、景區、物流園區、地鐵站停車場等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建設充(換)電場站。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旅遊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3.持續推進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郵政、環衛、行政機關等專用車輛的充電需求,確保到2022年底車樁比達到2∶1。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機關事務中心;配合單位: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4.結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實際,對有條件、有需求的小區配建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以滿足小區業主充電需求。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5.支持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個人在自有固定車位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須向小區物業管理和屬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可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接入小區供電系統。鼓勵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對社會車輛進行分時共享。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三)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服務體系
1.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服務體系。以市級平台為載體,整合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資源,實現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級平台數據由市級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與社會服務平台合作,將全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點位布局信息上傳,便於車主查詢、使用。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2.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督管理體系。推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檢測工作,按照國家標准,制定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及性能檢驗檢測管理制度,加強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行業安全監管,督促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定期組織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充電設施生產企業進行產品一致性和生產過程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1年3月。
三、場站驗收
公用、專用和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在投運試運營前均要進行場站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驗收合格的充(換)電設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細則有關要求給予財政補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專班。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分管領導為成員。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本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統籌協調、督促推進與考核工作,統籌制定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相關支持政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問題,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全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策;下達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依據驗收結果下達補貼資金計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專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平台建設、運營、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換)電設施接入及其他相關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的解讀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做好年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在全市公共停車場內增設充電車位;指導物業企業加大消防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常識宣傳,配合業主對自有車位加裝充(換)電設施;負責協調推進專用、公用充(換)電設施,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的建設、驗收、備案工作;制定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驗收程序和材料清單。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優先保障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徵收、供應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主城區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及充電需求測算(主城區以外的由區縣、開發區負責本轄區內新能源出租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督促市級相關部門履行公共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管責任。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行業部門檢查充電設施場站消防設施各種標識設置、擺放,指導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宣傳培訓、疏散演練、充電設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充(換)電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挖掘、佔用城市道路等審批許可。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督促檢查全市用於貿易結算的公共充(換)電設施年度計量強制檢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團:負責集團系統停車場(站)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和推進工作;結合小區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條件的小區加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負責公共充(換)電設施的電網接入工作;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編制轄區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布點規劃;做好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驗收、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工作;做好配套資金籌集、撥付工作。
(二)強化考核管理
將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納入市考指標,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中明確的目標任務,抓好落實,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各單位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備案數、建成數)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定期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落實行動方案情況(包含是否制定詳細的工作推進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保障機制等)進行督促檢查,檢查結果計入考核得分評定。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動態等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我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樁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形成有利於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細則。西咸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消息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網;編譯/汽車之家周易)
❽ 2021-2035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
[汽車之家?新聞]?日前,我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網處了解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其中包含協調推動智能路網設施建設、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等,並將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鼓勵企業提高鋰、鎳、鈷、鉑等關鍵資源保障能力。
●?第七章深化開放合作第一節擴大開放和交流合作
加強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新能源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高層對話機製作用,支持國內外企業、科研院所、行業機構開展研發設計、貿易投資、基礎設施、技術標准、人才培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准制定,促進形成開放、透明、包容的新能源汽車國際化市場環境,打造國際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發展新動力。
第二節加快融入全球價值鏈
引導企業制定國際化發展戰略,不斷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推動產業合作由生產製造環節向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全鏈條延伸。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資金,建立國際化消費信貸體系。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服務網路,在重點市場共建海外倉儲和售後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健全法律咨詢、檢測認證、人才培訓等服務保障體系,引導企業規范海外經營行為,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一節深化行業管理改革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有效承接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夯實地方主體責任,遏制盲目上馬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項目等亂象。推動完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健全僵屍企業退出機制,加強企業准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促進優勝劣汰。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
第二節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落實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務等措施。推動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科學布局、加快建設,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開放公平市場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對公共服務、共享出行等領域車輛運營的支持力度,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充電等優惠政策。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加快完善適應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數據使用等政策法規。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
第三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編制行業緊缺人才目錄,優化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領域學科布局,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加大國際化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與工匠精神,樹立正向激勵導向,實行股權、期權等多元化激勵措施。
第四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鼓勵科研人員開發新能源汽車領域高價值核心知識產權成果。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執法力度。構建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加強專利運用轉化平台建設,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贏的專利運營模式。
第五節加強組織協同
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地方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部門任務分工,加強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業在政策規劃、標准法規等方面的統籌,抓緊抓實抓細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圍繞規劃目標任務,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抓好落實,優化產業布局,避免重復建設。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協調組建行業跨界交流協作平台。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加強跟蹤指導,推動規劃順利實施。(編譯/汽車之家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