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響
1. 中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哪些利與弊
沒有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國的發明創作就永遠也搞不起來。
有的話,許多東西窮人就買不起了。
2. 新能源汽車政策對產業有什麼影響
雙積分政策即將發布、燃油車退出時間表已在研究……政策利好頻吹,令新能源汽車產業再度迎來市場的炙熱目光。9月11日,以鋰電池、充電樁、整車製造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板塊領漲市場,多氟多、贏合科技、鹽湖股份、成飛集成、安凱客車等眾多產業鏈公司更是集體漲停。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經過此前多年發展,已經擁有技術積累和資源儲備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正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在此重要的時間關口,雙積分、燃油車退出等政策呼之欲出,將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更好、更快地發展。「藉此趨勢、各方發力,我國有望實現從汽車大國向汽車強國的轉變。」
長城汽車證券辦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公司這兩年加大投入研發新能源汽車產品。從現在的趨勢來看,未來將是以純電動汽車為主,公司將以插電混動產品作為一個短暫的過渡,後期會大力開發純電動車型。今年年底公司將推出首款插電式混動SUV,預計下半年銷售會有所增長。」
今年7月,長城汽車與河北御捷簽署合資框架協議,公司以增資入股方式獲得河北御捷25%的股權。公司表示,投資入股河北御捷,其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將全部直接轉讓給公司,降低公司平均油耗水平;同時,河北御捷取得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公司出售,使公司能夠更好完成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積分的考核要求。
3.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是什麼
從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要求和目標出發,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仍然存在著諸多不可忽視的問題:
民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為淡漠
知識產權文化強調知識是有價和有償的,對於知識創造者注重個性發揮,鼓勵獨立思考和自主創新。但當前我國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意識比較薄弱的狀況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扭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普遍缺乏。
我國重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教育始於改革開放以後,更多的是倉促地應付外部和內部對盜版、假冒等侵權指責的形式性宣傳,缺乏理論上的支持。因此我國的立法進程與國民意識的提高存在脫節。在相當多的地區,公民對知識產權保護還普遍缺乏一種較為清晰的認識,「竊書不算偷」這樣的意識在民眾心目中還占據著「主流」的位置。另外,由於知識產品的特殊性,公民對這種無形財產歸屬與佔有的判斷,很難做到像對待有形財產那樣有一個直觀的感覺,所以許多人將日常生活中諸多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皆視為「合法」,甚至對政府打擊知識產權侵權的執法行為和法院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判決持懷疑態度。這也是為何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不斷地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而相當多的地區和領域侵權活動仍然有增無減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仍缺乏足夠的重視
多數國內企業還沒有建立專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對國際規則的了解還比較貧乏,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的准備和經驗不足。
在國際領域,跨國公司基於研發優勢,在我國申請大量專利,積極「跑馬圈地」,然後利用手中的專利大棒壓制、排斥和打擊我國企業。同時其利用對「標准化」的壟斷,實施不正當競爭,獲取超額利潤,中國許多企業因此頻頻陷入外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陷阱」。還有的企業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要麼沒有及時地將自己的創新性成果產業化,使自己的先進技術被他人低價收購並申請專利,要麼本身商標在國外企業被搶注,辛苦創造和積累的無形資產付諸流水。據統計,在過去的十幾年裡,中國企業已經將13萬項發明「奉獻」給了外國企業。而在國內,企業長期受「寧可仿製求生存,也不冒風險創新」觀念的影響,不強調自主創新能力的培養,不重視積累自主知識產權,僅僅靠「出大力,流大汗」,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價格戰上,造成低水平重復建設。到最後在價格上無利可圖時,就很難擺脫被市場淘汰的厄運。
造成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也存在歷史原因。我國自清末以來所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基本上都是「強迫性學習」的產物。建國以後,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也使知識產權制度缺乏存在的環境。此外,從一定意義上講,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依靠國家權力機關的立法行為強制推行的結果,並沒有使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產生切身的體會和積極的要求。
知識產權保護立法與執法水平有待改進
首先,知識產權執法效果還不甚理想。知識產權執法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瓶頸和軟肋。我國現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處在一種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之下,在中央政府層面主管知識產權事務的機構有七八家,這直接導致了執法過程中效率和相互協調性的缺乏。另外,知識產權保護信息的公開、披露也無法實現及時和到位。為此,我國應該建立一個統一高效的知識產權行政機關。
其次,我國知識產權立法上存在較為嚴重的分散、沖突、缺乏統一性的問題。已有的《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也有著共性的內容。但是,由於各部法律實施的時間不同,因此它們在制定目標、司法和行政保護范圍和力度上存在著差異。同時,對於專利、商標、著作權之間的交叉問題應適用何種法律也沒有較為完善的具體規定。另外,由於高新技術不斷涌現,許多無形財產已經超出了原有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所涵蓋的范圍。在這方面,我國立法尚顯滯後。
再次,我們對知識產權保護缺乏一個清晰的定位。目前關於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認識,存在著三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保護水平過高論、保護水平過低論和保護水平適中論。各方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共識。這種對定位存在的分歧,直接影響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與執法,既不利於改善引進外資環境、提高引進外資質量,也不利於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配套技術的研發與產業化。
面臨國際競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亟須完善
在知識經濟時代,國與國之間的競爭說到底是知識產權的競爭,提前意識到這一點的發達國家不遺餘力地通過保護知識產權來維護其利益。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熱點所在。
美國在2005年4月底發布的中國知識產權「特別301評估報告」中,將中國放入了「重點觀察國家」,知識產權糾紛已經成為中美之間貿易發展的瓶頸。日本在華企業也已經成立了一個名為IPG的知識產權聯盟,其目的就是聯合起來,以知識產權戰略抑制中國製造業的競爭力。歐盟商會也在其2004年建議書中特別指出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與此同時,印度、越南等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在積極發展和完善它們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在人力資本上的優勢正在逐漸減少。倘若其他發展中國家擁有比中國更為廉價的勞動力,加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提高,其投資與外貿環境可能吸引外商將目光從中國轉向他們。因此,中國在面臨發達國家壓力的同時,更要注意到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力。
所以,我國要建立起完善的現代化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與制度,絕非一朝一夕之功。為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知識產權保護還任重道遠。
4. 新能源汽車政策影響到底有多嚴重
7月9日,國務院正式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規劃稱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將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當前重點推進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此外,規劃還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目標做出了具體要求,首先,在銷量上,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再者,在電動車里程上,到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小時,純電驅動模式下綜合工況續駛里程分別不低於150公里和50公里。最後在,電動車節油性能上,到2015年,當年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節能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以下是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引言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今後較長一段時期汽車需求量仍將保持增長勢頭,由此帶來的能源緊張和環境污染問題將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汽車與新能源汽車,既是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緊迫任務,也是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舉措。為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特製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2—2020年。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本規劃所指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是降低汽車燃料消耗量,緩解燃油供求矛盾,減少尾氣排放,改善大氣環境,促進汽車產業技術進步和優化升級的重要舉措。我國新能源汽車經過近10年的研究開發和示範運行,基本具備產業化發展基礎,電池、電機、電子控制和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進步,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開始小規模投放市場。近年來,汽車節能技術推廣應用也取得積極進展,通過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准和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的財稅政策等措施,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輕量化材料、整車優化設計以及混合動力等節能技術和產品得到大力推廣,汽車平均燃料消耗量明顯降低;天然氣等替代燃料汽車技術基本成熟並初步實現產業化,形成了一定市場規模。但總體上看,我國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部分核心零部件關鍵技術尚未突破,產品成本高,社會配套體系不完善,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受到制約;汽車節能關鍵核心技術尚未完全掌握,燃料經濟性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節能型小排量汽車市場佔有率偏低。為應對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環境污染問題,世界主要汽車生產國紛紛加快部署,將發展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戰略,加快推進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同時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汽車節能技術。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國際汽車產業的發展方向,未來10年將迎來全球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目前我國汽車產銷規模已居世界首位,預計在未來一段時期仍將持續增長,必須抓住機遇、抓緊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汽車產業優化升級,實現由汽車工業大國向汽車工業強國轉變。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項重要任務,立足國情,依託產業基礎,按照市場主導、創新驅動、重點突破、協調發展的要求,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推動汽車產業優化升級,增強汽車工業的整體競爭能力。(二)基本原則。堅持產業轉型與技術進步相結合。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動汽車動力系統電動化轉型。堅持統籌兼顧,在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同時,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促進汽車產業技術升級。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加強創新發展,把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准和品牌。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深層次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驅動相結合。在產業培育期,積極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聚集科技和產業資源,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開發生產,引導市場消費。進入產業成熟期後,充分發揮市場對產業發展的驅動作用和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商業化應用。堅持培育產業與加強配套相結合。以整車為龍頭,培育並帶動動力電池、電機、汽車電子、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等產業鏈加快發展。加快充電設施建設,促進充電設施與智能電網、新能源產業協調發展,做好市場營銷、售後服務以及電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備的產業配套體系。技術路線和主要目標(一)技術路線。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當前重點推進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推廣普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節能內燃機汽車,提升我國汽車產業整體技術水平。(二)主要目標。1.產業化取得重大進展。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與國際同步發展。2.燃料經濟性顯著改善。到2015年,當年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節能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當年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節能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車新車燃料消耗量接近國際先進水平。3.技術水平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混合動力、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汽車電子和輕量化材料等汽車節能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企業。4.配套能力明顯增強。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和生產規模基本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充電設施建設與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相適應,滿足重點區域內或城際間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5.管理制度較為完善。建立起有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相關管理制度,構建市場營銷、售後服務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完善扶持政策,形成比較完備的技術標准和管理規范體系。主要任務(一)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是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中心環節,要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創新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競爭力。1.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大力推進動力電池技術創新,重點開展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加快研製動力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及其生產、控制與檢測等裝備,開發新型超級電容器及其與電池組合系統,推進動力電池及相關零配件、組合件的標准化和系列化;在動力電池重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超前部署,重點開展高比能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研發,重點支持驅動電機系統及核心材料,電動空調、電動轉向、電動制動器等電動化附件的研發。開展燃料電池電堆、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核心技術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車發展動向,對其他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加大研究力度。到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小時,純電驅動模式下綜合工況續駛里程分別不低於150公里和50公里;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15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時以下,循環使用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電驅動系統功率密度達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30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時以下。2.加大節能汽車技術研發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車燃料經濟性水平為目標,積極推進汽車節能技術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開展混合動力技術研究,開發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和機電耦合裝置,支持開展柴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均質燃燒以及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和先進電子控制技術的研發;支持研製六檔及以上機械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制機械變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輕量化材料與激光拼焊成型技術,大幅提高小排量發動機的技術水平。開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術研究。3.加快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體系。引導企業加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鼓勵建立跨行業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發展聯盟,加快建設共性技術平台。重點開展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混合動力商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建立相關行業共享的測試平台、產品開發資料庫和專利資料庫,實現資源共享;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建設若干國家級整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構建完善的技術創新基礎平台;建設若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發展一批企業主導、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提升產業競爭能力。(二)科學規劃產業布局。我國已建設形成完整的汽車產業體系,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既要利用好現有產業基礎,也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規劃引導,以提高發展效率。1.統籌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整車生產能力。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和產業政策要求,合理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現有汽車企業實施改擴建時要統籌考慮建設新能源汽車產能。在產業發展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2.重點建設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積極推進動力電池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力爭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百億瓦時、具有關鍵材料研發生產能力的龍頭企業,並在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領域分別形成2—3家骨幹生產企業。3.增強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能力。鼓勵有關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大投入力度,發展一批符合產業鏈聚集要求、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在驅動電機、高效變速器等領域分別培育2—3家骨幹企業,支持發展整車企業參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汽車電子企業。(三)加快推廣應用和試點示範。新能源汽車尚處於產業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開展推廣試點示範,加快培育市場,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節能汽車已具備產業化基礎,需要綜合採用標准約束、財稅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廣普及。1.扎實推進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在大中型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范圍,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重點在國家確定的試點城市集中開展新能源汽車產品性能驗證及生產使用、售後服務、電池回收利用的綜合評價。探索具有商業可行性的市場推廣模式,協調發展充電設施,形成試點帶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有效機制。探索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租賃、充換電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形成一批優質的新能源汽車服務企業。繼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運行示範,提高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帶動氫的制備、儲運和加註技術發展。2.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建立完善的汽車節能管理制度,促進混合動力等各類先進節能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推廣普及節能汽車。出台以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階段目標值為基礎的汽車燃料消耗量管理法,2012年開始逐步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國產、進口汽車實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實開展相關測試和評價考核工作,並提出2016至2020年汽車產品節能技術指標和年度要求。實施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標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3.因地制宜發展替代燃料汽車。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是減少車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補充。積極開展車用替代燃料製造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鼓勵天然氣(包括液化天然氣)、生物燃料等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車技術應用途徑,促進車用能源多元化發展。(四)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完善的充電設施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保障。要科學規劃,加強技術開發,探索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適應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需要。1.制定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總體發展規劃,支持各類適用技術發展,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在產業發展初期,重點在試點城市建設充電設施。試點城市應按集約化利用土地、標准化施工建設、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原則,將充電設施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建設相關行業規劃,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選址分布,適度超前建設,積極試行個人和公共停車位分散慢充等充電技術模式。通過總結試點經驗,確定符合區域實際和新能源汽車特點的充電設施發展方向。2.開展充電設施關鍵技術研究。加快制定充電設施設計、建設、運行管理規范及相關技術標准,研究開發充電設施接網、監控、計量、計費設備和技術,開展車網融合技術研究和應用,探索新能源汽車作為移動式儲能單元與電網實現能量和信息雙向互動的機制。3.探索商業運營模式。試點城市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根據當地電力供應和土地資源狀況,因地制宜建設慢速充電樁、公共快速充換電等設施。鼓勵成立獨立運營的充換電企業,建立分時段充電定價機制,逐步實現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市場化、社會化。(五)加強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法,建立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引導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准入條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置等各環節的技術標准和管理要求。加強監管,督促相關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規定,嚴防重金屬污染。保障措施(一)完善標准體系和准入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准入管理制度和汽車產品公告制度,嚴格執行准入條件、認證要求。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標準的研究與制定,根據應用示範和規模化發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以及充電、加註技術和設施的相關標准。制定並實施分階段的乘用車、輕型商用車和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目標值標准。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准。2013年前,基本建立與產業發展和能源規劃相適應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給予適當支持,引導企業在技術開發、工程化、標准制定、市場應用等環節加大投入力度,構建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對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給予補貼,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汽車;發揮政府采購的導向作用,逐步擴大公共機構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規模;研究基於汽車燃料消耗水平的獎懲政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新能源汽車示範城市安排一定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建立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體系等。研究完善汽車稅收政策體系。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經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從事技術開發、轉讓及相關咨詢、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可按規定享受營業稅免稅政策。(三)強化金融服務支撐。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等金融產品創新,加快建立包括財政出資和社會資金投入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政策,促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管理規范、支持創新的原則,支持地方設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創業投資基金,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中央財政參股,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四)營造有利於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大力發展有利於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的專業服務、增值服務等新業態,建立新能源汽車金融信貸、保險、租賃、物流、二手車交易以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市場營銷和售後服務體系,發展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質量安全檢測服務平台。研究實行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有關地方實施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時,應對新能源汽車區別對待。(五)加強人才隊伍保障。牢固樹立人才第一的思想,建立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大人才培養力度。以國家有關專項工程為依託,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培養一批國際知名的領軍人才。加強電化學、新材料、汽車電子、車輛工程、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學科建設,培養技術研究、產品開發、經營管理、知識產權和技術應用等人才。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有關要求推進人才引進工作,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從國外引進優秀人才。重視發展職業教育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加大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六)積極發揮國際合作的作用。支持汽車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開展國際合作研究,進行全球研發服務外包,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開展聯合研發和向國外提交專利申請。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完善出口信貸、保險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支持企業通過在境外注冊商標、境外收購等方式培育國際化品牌。充分發揮各種多雙邊合作機制的作用,加強技術標准、政策法規等方面國際交流與協調,合作探索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新型商業化模式。規劃實施成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參加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綜合採取多種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有關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有關部門。
5. 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知識產權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包括著作權(版權-文學\藝術作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作品,工程技術等作品,計算機軟體),工業產權(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商業秘密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保護知識產權的意義及重要性:
(一)保護知識產權,有利於調動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的積極性。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致力於保護權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領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對權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權利給予及時全面的保護,才能調動人們的創造主動性,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保護知識產權,能夠為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增強經濟實力。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決定了企業只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才能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意識到時技術、品牌、商業秘密等無形財產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讓這些無形資產逐步增值,有賴於對知識產權的合理保護。
(三)保護知識產權,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引進外商和外資投資。我國已於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履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保護國內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知識產權。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我國就不能參與世界貿易活動。
商標屬於無形的知產,是一個公司的標志,他能維護公司的權益。每一個公司都想做大自己。但是當做大以後在沒有注意自己的知識產權後會讓別人有機可乘。現在為什麼有這么多人搶注,因為他意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當他注下以後他會去找這樣的企業然後告訴他侵犯權益,以這樣的方式從而獲得利益。我希望樓主慎重。
1,注冊商標很簡單的,
2,注冊申請商標的話需要,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復印件和商標名稱 商標圖案 。
3,一般找較大的代理公司就可以完成商標設計了,
4,如果特別的話,需要找專門的商標設計公司設計了,
6. 企業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意義
一、知識產權保護怎麼申請
(1)專利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專利糾紛進行行政調處。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等。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條件如下:調處請求人必須是與糾紛和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有明確的被請求人;有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屬於知識產權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和受案范圍;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2)商標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是什麼
二、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是什麼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規定,「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如下:
(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
(7)制止不正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在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第一部分第一條所規定的知識產權范圍中,還包括「未披露過的信息專有權」,這主要是指工商業經營者所擁有的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等商業秘密。此外,該協議還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列為知識產權的范圍。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范圍不斷擴大,不斷涌現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計算機軟體,生物工程技術,遺傳基因技術,植物新品種等,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
三、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是什麼
(1)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企業的利益,促進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對知識產權越來越重視,這些就是企業的無形財產,如果不予以保護,那麼仿製假冒品越來越多,對經濟的發展十分不利。
(2)有利於促進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知識產權是大家的智力成果。只有對權利人的進行保護,才能讓更多的人勇於創新,樂意創新。
(3)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國際上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無論是我國企業走出去,還是保國外企業引進來,他們的知識產權都需要予以保護,不然誰都不敢進入我國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