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企業取消生產新能源汽車資格
1. 如何一次性通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
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及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請人是已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是已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
汽車生產企業跨產品類別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
(三)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見附件1,以下簡稱《准入審查要求》)。
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條件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在企業集團統一規劃、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監管責任的前提下,其下屬企業(包括下屬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條件予以簡化,適用《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
(四)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管理規則。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全文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462995/content.html
2.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
新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修訂中,預計2020年 下半年會出台,政策放寬,刪減不少。
3. 傳統車企可以生產純電動汽車,還有必要再申請新能源資質么
不需要,傳統車企本來就具有完整的整車生產資質,按照相關規定,只有單獨成立了新能源項目公司的企業,才需要另外申請資質,比如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在眾多傳統車企中,比亞迪、力帆、長安、吉利等均在生產新能源汽車,而沒有申請獲得新能源資質。望採納
4. 合並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可以獲得資質嗎
1、一般情況是可以的。需要向工信部申請變更。
2、根據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
(三)已獲准入許可的企業,申請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相關條件變化情況、或擬開展兼並重組的申請;
2.兼並重組協議、合資協議;
3.職工代表大會、董事會或股東會訣議(涉及國有企業重組的需提交企業隸屬的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4.企業變化涉及項目建設時的申請及相關部門的核准文件等;
5.企業變化前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其他相關材料。
5. 燃油車不再獲批資質,辣么,新能源汽車產
不需要,傳統車企本來就具有完整的整車生產資質,按照相關規定,只有單獨成立了新能源項目公司的企業,才需要另外申請資質,比如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在眾多傳統車企中,比亞迪、力帆、長安、吉利等均在生產新能源汽車
6. 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有哪些
從2016年3月至今,前後一年多的時間里已有十四家新建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獲得發改委批准,包括北汽新能源、江鈴新能源、奇瑞新能源、知豆、前途汽車、萬向集團、長江汽車、國能新能源、雲度新能源、浙江合眾、敏安汽車、金康新能源、河南速達等
7.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何時取消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完全取消。
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近日發布「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根據新政,新能源汽車補貼額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財政補貼不得超過中央單車補貼額的50%。
從個人購純電動車最高補貼12萬元,到2016年最高補貼11萬元,再到2017年最高補貼6.6萬元,直至2020年補貼完全取消。
(7)30家企業取消生產新能源汽車資格擴展閱讀:
目前,充電樁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突破,去年,公共充電樁的數量從年初不到5萬個,增加到年底的15萬個,全年增量是上年度的6倍,我國一舉成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最快的國家。
同時,目前我國新型動力電池單體的能量密度,已經達到220瓦時每公斤,價格每瓦時1.5元,相比2012年,能量密度提高了1.7倍,價格下降了60%,純電動汽車的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以及舒適性,相比幾年前都有了大幅提升。
此外,我國還建立了結構完整、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已經建成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和中原四大動力電池產業的聚集區,年產能已達到100G瓦時,成為全球最大的動力電池生產國。
汽車工業協會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增長呈現前低後高的走勢。15家新能源汽車公司發布的凈利潤預計增長超過30%;7家公司預計業績增長幅度100%以上。
參考資料:新華網—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完全取消 業內:銷量將保持穩增
8. 催生新一波造車新勢力新能源車企准生證條件生變
六、將附件2《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中「一、設計開發能力」修改為:「一、技術保障能力」,並對有關內容作出相應修改。
具體見附件2《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
七、對附件3《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准》做以下修改:
(一)將GB/T18387-2008《電動車輛的電磁場發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寬頻,9kHz~30MHz》修改為,GB/T18387-2017《電動車輛的電磁場發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將GB/T4094.2-2005《電動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修改為,GB/T4094.2-2017《電動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將GB/T19836-2005《電動汽車用儀表》修改為,GB/T19836-2019《電動汽車儀表》;
將GB/T18386-2005《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修改為,GB/T18386-2017《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二)刪除GB/T27930-2015《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新增GB/T34657.2-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范第2部分:車輛》
(三)新增5項標准,分別為:GB/T33978-2017《道路車輛用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模塊》、GB/T34585-2017《純電動貨車技術條件》、GB/T37154-2018《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整車氫氣排放測試方法》、GB/T37153-2018《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34598-2017《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商用車技術條件》。
具體見附件3《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准》。
八、對附件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申請書》做以下修改:
(一)刪除「與新能源汽車產品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人)」的內容;
(二)刪除「新能源汽車產品設計能力及設計開發過程說明(包括研發機構和人員、開發工具和設備、開發過程描述等)」的內容;
(三)刪除「產品開發主要設施設備(含必要的軟體程序)清單」的內容。
具體見附件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申請書》。
九、根據有關標准制修訂情況,對附件5《新能源汽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內容進行修改。
具體見附件5《新能源汽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
十、對附件6《新能源汽車年度報告》做以下修改:
刪除對「新產品研發情況」、「研發能力和條件建設情況」內容。
具體見附件6《新能源汽車年度報告》。
附件:
1.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
2.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
3.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准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申請書
5.新能源汽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
6.新能源汽車年度報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9. 工信部通報25家新能源車企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文/彭科峰)為規范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信部建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日前,工信部官方通報稱,在近期組織的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從新能源乘用車來看,共有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被通報,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其中,東風汽車有限公司DFL7000NAH1BEV軒逸純電動轎車的過放電保護值低於企業技術參數值、過充電保護值高於企業技術參數值;廣汽乘用車的GAC6450CHEVA5E插電式混合動力多用途乘用車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加權)超過備案參數值、車載能源管理系統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此外,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BYD7150WT5HEV4秦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備胎標識不符合要求;浙江豪情汽車製造有限公司HQ7002BEV15帝豪GS純電動車行李箱容積不符合要求。
從新能源客車來看,共有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被通報,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涉及長安汽車、東風汽車、萬向集團、長江汽車、金龍汽車等。
從新能源專用車來看,共有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被通報,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涉及天津路通電動汽車、湖北新楚風汽車、吉利四川商用車、陝西通家汽車、東風汽車、煙台舒馳客車等。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