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安達電動汽車
A. 廣東安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廣東安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成立於2012年08月1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加工及施工、維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
法定代表人:陳智明
成立時間:2012-08-14
工商注冊號:44190000139280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莞樟大道98號金嶺大廈B座603室
B. 深圳市安達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深圳市安達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是2017-11-29在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坣崗大道文體中心商業樓1棟1911室。
深圳市安達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0300MA5EW3RR47,企業法人李艷群,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深圳市安達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深圳市安達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C. 安達電動汽車(外地)在武漢能行駛嗎
可以合法駕駛。
駕駛電動車必須有駕照,否則算無證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