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電動汽車借給別人可以嗎
⑴ 電瓶車借給別人開,別人違反交通規則我會有責任嗎比如把我拍照拍下來讓我罰錢之類的
電瓶車沒有牌照,一般來說不會找到你罰款。
一般的電瓶車違法,都是交警當場-處理的。
現實中,很多-地區,都是寬容對待電瓶車的。
如果你是電動汽車,那麼,罰款或者扣分就是一定的!
⑵ 借給朋友的電動車
個人認為是不適合與人交朋友,或者不應該借車給別人。
既然你這么擔心你的電動車,你完全可以打的去車站。這樣你就不用朋友車你去車站,也不需要擔心電動車的安全。
其實既然你借車給朋友,就應該信任朋友。
⑶ 我把電動車借給了別人,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我又不在場,我要不要負責任
把電動車借給了別人,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又不在場,不要負責任。
⑷ 我的電動汽車不是綠牌的,借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我有責任嗎
主要看交警隊怎麼去定則
如果是你車輛的責任,你是車輛所有人必定有責任
車輛還是最好不要借給別人,不然最後朋友弄得不朋友,親人不親人的
⑸ 電動車借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有責任么
一般來說是無責的,除非你借給的人無駕駛資質,一般對於電動車並無法定的駕駛資質要求,除非一些特殊的,比如未成年人。你借給這些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由全國人大通過並正式施行,侵權法中專門有一章涉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由此明確了如果車主沒有過錯,就不用再承擔賠償責任。在侵權責任法中,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都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出了明文規定。
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將交通事故中車主責任確定為過錯責任,也就是說,出借的車輛發生事故,如果不能證明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車主就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即根據過錯的大小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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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過程:
1、事故現場跑的,車子全責,司機按交通肇事罪和肇事逃逸處理。民事賠償有車主自己承擔(保險拒賠),司機需承擔的部分,車主墊付之後再向司機追償。
2、報警之後,處理過程中跑的,司機負刑事,車主負民事。保險公司會承擔車主的賠償款,賠償額度以外的,有車主自己承擔。
3、有保險:苦主找車主,車主找保險,保險找肇事者(就是借車用的),肇事者無能力賠償則保險自己認了。
4、無保險:苦主找車主,車主找肇事者,肇事者找不到或者無能力賠償,則由車主連帶賠償。
所以借車(機動車)的風險是非常大的,輕則破財,重則傾家盪產。
⑹ 電動車借給別人了出了事故要承擔嗎
這位網友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通常情況下是誰駕駛誰負責,但是有些情況如:產生了重大事故,騎車人死了或跑路了或賠光了財產,這種情況就還需電動車主承擔責任!
⑺ 電動汽車借給了別人,她出交通事故我有沒有連帶責任
出現交通事故,駕駛人無法賠償的,車輛所有人承擔民事賠償連帶責任。
⑻ 汽車一般不能外借,自行車和電動車可不可以借
我仔細的閱讀了你提出的問題及描述,我的建議如下:
首先,我認為,即使關系再好,這些交通工具,也最好不要借給別人。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自行車、電動車交通工具上路,如果你的這位朋友的駕駛技術不是很好,發生刮碰是很正常的事。試想,如果這位朋友,借你的電動車外出,把你的電動車刮掉了一塊漆,如果是新車,你肯定會心疼很久,而且,還可能影響你們之間的友誼。
第二,如果這位朋友借你的自行車或者電動車外出,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經交警和技術部門鑒定,與你借給他的交通工具的剎車故障有關,那麼,你還可能面臨高額的賠償。
因此,現在,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隨處可見,如果有朋友要借你的車,最好還是以自己要用為由拒絕他。他們就會選擇坐計程車或者使用共享單車等交通工具出行。這並不會影響你們之間的友誼。
以上是我的建議,僅供參考。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讓你滿意。
⑼ 把電動車借給別人車然後直接跑了如果被警察逮到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應該是負刑事責任的,屬於詐騙犯罪,還是要與這個借車人聯系,可能他騎車出了什麼事故或是有其它事情耽誤了,你借車給他,應該是熟人,有他的聯系方式,先聯絡清楚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