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行業39號文
A. 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哪些相關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受今年年初「騙補核查」影響,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延遲發放,導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狀態。今日(12月2日)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已經收到「國補」發放通知,除企業提出申訴的部分外,其餘將於近期發放。
9月份,財政部通報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情況,其中有多家車企存在虛構銷售、有車缺電、領補後閑置的情形。據媒體揭露,有些車企為了騙補,把電池重復安裝在不同的車殼上,然後「賣」給子公司,找政府反復領補助。這樣的「空殼車」,莫說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國家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在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國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車市場蓬勃發展,但部分車企為何忙於騙補?
作為有形的手,產業政策都有相應的著力點,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思路偏向鼓勵銷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中,對純電動客車的補助只看車身長度,車越長,補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車賣出去,就能拿補助。
這樣的著力點有些「找偏了」,容易導致企業重銷售而不重研發。對於騙補車企來說,把車「賣」出去就能賺錢,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搞研發?而那些真正投入資金搞研發的企業,即使有政府補助,也會覺得在競爭中吃了虧。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一個全行業、系統性的核心難題,就是動力源(11.680, -0.25, -2.10%)轉換的問題。這既包括「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的效率與安全等技術問題,也有應用場景的問題,如鋪設充電樁和換電站、充電介面統一標准等。
經驗表明,光靠鼓勵銷售,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政策著力點可以考慮向研發端和基礎設施搭建上傾斜。我們看到,2016年的純電動客車補助政策不再只以車身長度為准,而是增加了「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純電動續駛里程」等科技指標,這些改變才真正有助於那些研發型企業成長。
「當潮水退去,就知道誰在裸泳。」隨著我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財政補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補助存活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技術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真正致力創新的企業必將贏得競爭。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4月2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出台,在未來5年,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來,補貼額度逐年下降,享受補貼的車輛標准逐年提高,同時,政府對汽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斷降低,顯示政府希望由市場力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具體的退坡辦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新能源車型補貼標准都實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對象依然是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車輛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其中,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門檻由之前的80公里續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對車輛的最高時速也要求不低於100公里/每小時。
B. 電動汽車的互操作性以及協議一致性的應用場景等問題
1、目前電動汽車的互操作性測試以及協議一致性測試,主要是依據國標GB T 27930--2015《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協議之間的通信協議》、GB/T 34658-2017《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一致性測試》、GBT 34657.2-2017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范 第2部分:車輛》。目前來說,主要應用於車企新新能源車的新車型上市之前的准入檢測。根據工信部2017年發布的第39號文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附件3《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測項目及依據標准》第14條:通信協議,GB/T27930--2015規定,新車型在上市前,需要做相關的檢測。
以後也可能會納入電動汽車的年檢,車企的下線檢測等領域。
2、電動汽車的互操作性指的是:相同或者不同型號、版本的供電系統與電動汽車通過信息交換和過程式控制制,實現充電互聯互通的能力。(簡單來說就是電動汽車針對不同的充電樁,看他能不能正常的充上電)
3、協議一致性測試指的是:車輛的BMS系統與充電樁之間的協議通信是否保持一致。
就是說指車輛BMS(電池管理系統)的通信協議要和充電樁的通信協議匹配,才能通信,才能正確充電。
4、目前市場上的設備可選擇性很小,沒幾家在做,這個設備正處在需求爆發的初期,目前有相關政策,2019年5月發布的,但是還要等2020年1月才開始實施,實施後新申請目錄的車都需要過這項。
目前我司正好有這類成熟產品,成都天奧測控公司是屬於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下屬公司,專業從事測試測控產品研發製造二十多年,應用領域廣泛(具體哪些不能說。)
目前公司的電動汽車互操作測試設備有台式和攜帶型的。跟其他廠家的設備不同,我司設備的集成度很高,可靠性高,比如說攜帶型設備,我司設備全集成在一個拉桿箱里,攜帶非常方便,同行的設備都是一個主機放拉桿箱里,還要接一個錄波儀,還要接一個筆記本電腦,還有一大堆線纜,非常不方便。
具體信息可以上我們公司官網查看
手打不易,望採納
C. 我國電動汽車行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當前電動汽車以及動力電池產業的發展,還有16個月補貼就要取消,現在市場化的進程已經開始,實際上電動車站在新的起點上。
87歲的中國工程院院士楊裕生針對我國電動汽車行業發展面臨的問題作出了詳細解讀: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發展什麼樣的電動汽車?發展什麼樣的動力電池?
總結為四個問題:
第一,節能減排是電動汽車的宗旨。
第二既安全又節能的車才有前途。
第三是安全節能的車需要用什麼電池?
第四是充分利用積分促進節能減排。
提高安全性、堅持節能減排宗旨,具體做法有四條:
一是積分與節能減排掛鉤,進一步與純電動車里程脫鉤。
二是純電動車微小型化,鼓勵發展低速車,電池隨市場來定。
三是發展增程式技術,用各種電動車。
第四是發展快充電廉價的磷酸鐵鋰電池或者是電池電容。
官W:華夏能源網
D.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
新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修訂中,預計2020年 下半年會出台,政策放寬,刪減不少。
E. 中國對電動汽車產業都有什麼政策
目前階段純電動轎車中央財政補貼6萬元,純電動客車最多可補貼50萬元。但這些車輛必須被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並且在25個示範城市范圍內運行,這些城市另外還有補貼和政策。
F. 汽車行業39號文件與50文件有什麼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第39號文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第8批)予以公告。,共包括111戶企業的385個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共106戶企業353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9戶企業13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9戶企業19個型號。這也是很值得分析的資料,體現出新能源車的發展趨勢和企業布局運作。純電動汽車主流車型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以及舒適性大幅提升,這也是目錄體現的產品進步。。
50號文件,第一條 為了規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維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汽車產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對從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的企業及其生產的在境內使用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實行分類准入管理。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分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六類。客車類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分為整車類和改裝類。
本辦法所稱道路機動車輛,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不包括汽車列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拖拉機及拖拉機運輸機組。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和監督管理工作。
G.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H. 電動汽車國家標准
電動道路車輛用 鉛酸蓄電池 "GB/T18332.1-2001
QC/T 742-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 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GB/T18332.2-2001
QC/T 744-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鋰離子蓄電池 "GB/Z18333.1-2001
QC/T743-2006"
電動道路車輛用 鋅空氣蓄電池 GB/T18333.2-2001
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電動汽車用儀表 GB/T19836-2005
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GB 4094-1999
GB/T 4094.2-2005"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 GB/T18387-2008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19751-2005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污染物排放 GB/T1975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