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能源汽車政策2015
『壹』 新能源車享有哪些政策
1、新能源乘用車方面:
2021年,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將在2020年的基礎上下降20%。續航里程300公里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不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3萬元;400 km以上(含400 km)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8萬元。
同時新政指出,新能源補貼前乘用車價格應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了鼓勵「電力交換」新商業模式的發展,並加快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電力交換模式」的車輛不受本規定影響。
2、公共交通方面:
為推進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氣化,在2020年的基礎上,對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黨政機關公務等方面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下調10%。為了加快公共交通行業的轉型升級,地方政府可以繼續為在新能源購買公共汽車提供補貼。
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執行過渡期不同, 《通知》規定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不存在過渡期,也就是說,2021年1月1日0: 00起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全部按照2021版政策執行。
新發布的新政反映了補貼逐漸下降的力度和節奏。從補貼標准來看,從2020年到2022年將逐年下降。新政指出,考慮到技術進步和規模效應等因素,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實施期限將延長至2022年底,平穩補貼下降的強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的補貼標准將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分別下降10%、20%和30%。
購新能源汽車最新優惠政策了解之後,新能源汽車有哪些優缺點?
新能源汽車的優點:
1、新能源汽車更環保。新能源汽車主要使用非燃料發電,而不是燃燒汽油和柴油,它使用清潔能源,如電力,太陽能和氫。這樣就減少了二氧化碳等氣體的排放,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2、新能源汽車不在限號范圍內。由於環境污染嚴重,為了緩解環境壓力,許多城市採取了限制汽車數量的方式來限制私家車的出行。然而,新能源汽車幾乎零污染和零排放,所以它不在限制范圍內,使它更容易出行。
3、新能源汽車開車更安全、更穩定。新能源汽車動力相對較低,最大行駛速度普遍低於普通汽車,因此駕駛更穩定,安全系數更高。
新能源汽車的缺點:
1、新能源汽車充電困難且慢。因為新能源汽車還不普及,很多城市或地區沒有充電樁給新能源汽車充電,所以給汽車充電不方便。另外,新能源汽車電廠系統不是很成熟,充電慢,一般要幾個小時,不方便。
2、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短。對於使用電力的新能源汽車來說,汽車電池的存儲容量是有限的,因此汽車的連續行駛里程將是有限的,並且一般不可能行駛很長的距離。
3、新能源汽車售後服務還不成熟。新能源汽車作為汽車行業的「新星」,在各方面都還在摸索和提高。至於新能源汽車的售後維修,技術熟練的維修人員不多,不能及時維修,給車主帶來很大不便
『貳』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把握適度的行政力度,多運用市場化手段
當前,我國能源政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政策導向為鼓勵節約能源、使用綠色能源。新能源的市場發展前景需要靠企業自我挖掘,過度的行政手段會對企業的正確預期產生干擾。行政式能源市場化政策可適當放鬆,制定多樣化的能源政策,從多個角度發揮其作用。
鼓勵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能源政策
國家可出台宏觀調控層面的能源政策,如能源價格、能源法律法規等。而對於需要根據地域發展情況、能源分布特色制定的政策,則可由各地區視情況制定,但為避免各地區忽視社會整體福利,國家可以制定能源的原則性條款,如環境保護條款、清潔能源優先發展條款等。
加大能源產學研合作激勵力度
新能源的推廣使用需要成套技術支持,相對於後期投人生產來說,前期的研發投人成本巨大,普通企業無法承受或獨自承擔。這我國推廣新能源替代傳統非綠色能源,除了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激勵性政策外,可間接通過前期技術研發支持等政策引導能源發展方向。
『叄』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區級財政補貼資金有多少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省財政廳 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等文件精神,省、市級財政對我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市區分擔標准見《實施意見》)。為切實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及時申領和兌付省、市級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市級財政補貼對象
省、市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省級財政補貼標准見《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見附件)。
(二)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1、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市級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
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市財政根據省級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我市推廣實際再行確定補貼標准。
2、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三、省、市級財政補貼方式
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四、省、市級財政補貼流程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申領,省級財政撥付到市級財政後,3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補貼,由市財政撥付到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含開發區,下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區補貼和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省市區補貼,由區財政撥付到位。
(二)省、市級財政撥付實行分級申報制度:
1、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申請,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審核匯總後,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補貼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根據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向其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承建服務運營單位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區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五、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資料
(一)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及私人消費者戶籍或暫住證復印件(見附件4)。
(三)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請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區要根據《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精神,制定區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七、本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
2.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公共領域)
3.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私人領域)
4.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
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充換電設施)
6. 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系表
7. 省財政廳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
ps
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省財政對納入全國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范圍的南京、常州、蘇州、南通、鹽城、揚州等6市(以下簡稱推廣應用城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為及時兌付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省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
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此外,清潔能源汽車(LNG客車、貨車)2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省財政補貼標准根據中央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本省推廣實際再行確定。
(二)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三、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撥付,於每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各推廣應用城市財政局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四、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五、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推廣應用城市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見附件4)。
七、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請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推廣應用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
九、推廣應用城市要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制定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備案。
十、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肆』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伍』 中國新能源汽車政策有哪些
一是不需要搖號,只需要申請排隊即可。大家都知道北京燃油汽車指標是多麼難獲得,這個是有命中概率的,有些人甚至3-4年都沒有搖到;然而,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要求,新能源汽車指標只需要申請排隊即可,可以確定的是你100%可以命中,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最長可能也就是2年。
二是購車有補貼且用車成本相對較低。購車補貼情況請出門左走,看這里(現在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後購買電動汽車還能享受的補貼有多少);用車成本將在以後給大家做出對比,請大家關注小編,盡情關注。
三是不需要再考慮被限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發〔2017〕12號)要求,純電動小客車在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不限行。這對於汽車出行每天都是剛需的朋友來說,無疑是最好不過的利好政策了。
四是品格高尚想為實現北京藍天做貢獻。雖然理論上來說,個人做某件事的時候,是不會考慮社會邊際效應的,但是生活在北京的小編認為,會有這樣一群人,希望能做些什麼事情,還北京一片藍天。
二、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哪些政策國家從宏觀綜合、行業管理、稅收優惠、科技創新、推廣應用、基礎設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體系。
——宏觀綜合政策,為新能源汽車發展奠定基調,指明大方向。
——行業管理政策,任何一個行業發展,必須制定規范,讓行業健康發展。
——稅收優惠政策,提供優惠,刺激企業進入產業。
——科技創新政策,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必須增加科研投入。
——推廣應用和基礎設施政策,均為應用層政策,為新能源汽車產業提供消費市場。
『陸』 南京市新能源純電動汽車 補貼政策有哪些
國家級補貼
江蘇省級補貼
南京市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