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路徑
『壹』 四部委: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將退坡20%
12 月31日,財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通知還指出,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 10000 輛、1000 輛。
通知如下: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
〔2020〕59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 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 號)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二、做好測試工況切換銜接,實現新老標准平穩過渡
2021 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准將更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補貼技術要求,有條件的等效全電續駛里程應不低於 43 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小於 6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同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要求,適用財建〔2020〕86 號文件規定。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
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四、切實防止重復建設,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
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 10000 輛、1000 輛。
本通知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本通知未作規定的事項,繼續按照《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 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 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 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 號)、《關於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 號)、《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 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貳』 苗圩: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進一步退坡
1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在2020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表示:「可以肯定,今年7月1號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再進一步退坡。」
去年7月,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理事長董楊同日認為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幅度過大,導致車企出現虧損。並且,從2019年7月補貼退坡開始,新能源汽車銷量也出現了連續多月同比下滑,並有傳言說今年將進一步退坡。對此苗圩表示今年7月1號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再進一步退坡。
苗圩指出,2018年,我國汽車產銷首次出現負增長,但從2019年11月起汽車產量已同比實現正增長,預計今年我國汽車產銷量有可能略微負增長或零增長。苗圩認為,今明兩年將是築底企穩時期,當產銷量維持在2500萬輛左右時可能會進行築底。
苗圩還分享了2019年新能源汽車銷量數據,2019年全年,新能源汽車產銷仍然超過120萬輛,大致相當於2018年全年銷售量。其中,11月當月銷量達到10.5萬輛,12月當月銷量達到12.6萬輛,已經基本恢復到退坡前平均水平,這一現象表明退補影響正在逐步恢復中。
苗圩認為,2020年將是具有里程碑式的一年。從汽車行業來看,2020年是2012年頒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的收官之年,需要在產業發生重大結構性變化的新形勢下,突出改革創新、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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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是什麼意思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是比上一年度減少20%的補貼。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20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通知稱,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
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3)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路徑擴展閱讀:
2018年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明顯帶動了投資、就業和稅收增長,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投資累計超過2萬億元人民幣,產業溢出效應明顯。 但在財政補貼逐步退出的背景下,市場競爭加劇,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來之不易的成果,保持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所面臨的挑戰。
他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2019年補貼政策,總的原則是在確保2021年補貼全部退出後,產業不發生大的波動,分階段的釋放退坡所帶來的壓力,防止一次退坡坡度過大,帶來大起之後的大落。
『肆』 新能源車補貼全面退坡,長城歐拉R1怎麼反而一路高歌
會啊,雖然補貼退坡了,但我看上的長城歐拉R1完全沒怎麼漲價!這主要是因為,一開始歐拉R1就沒有走過「補貼車」路線,ME平台十年穩扎穩打,靠品質說話,銷量伴隨著補貼退坡,反而一路高歌,拿下了新能源車銷量全球前十的好成績!最近更是推出了最高70%三年50%的保值換購服務,等於從買的那一刻起就擁有了近4萬元的不流失資產~36期0息促銷,更是實打實的省錢,特別適合我這種經濟實力不高的小白領!我現在唯一就是糾結珊瑚橙色好看,還是藍色的好看?大家都給出出主意唄!
『伍』 新能源汽車繼續下行,補貼退坡後新能源汽車市場到底該怎麼走
純電動車必須滿足續航里程高於250km,其中250km—400km續航里程的電動車獲得的補貼為1.8萬元,續航里程大於等於400km的純電動車獲得的補貼為2.5萬元;純電動車電池密度不得低於125Wh/kg;插電式混動車型(含增程式)的純電動續航里程須高於50km,補貼為1萬元。盡管國家補貼已經低至不足曾經的半數,但更嚴峻的是地方補貼已經成為過去式。
根據此前實行的2018新能源車補貼政策,購買純電動車最高可享受國家補貼5萬元,到如今最高僅能享受2.5萬元(電池能量密度按160Wh/Kg),如此高的差價也促使消費者在補貼退坡前盡快購車,而這點很有可能是1—5月新能源車市場大繁榮的「幕後推手」。
『陸』 2019年汽車大件事:新能源補貼退坡
新年剛過不久,人們已經在為各自的生計在愁苦著。2019年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艱難的,而艱難的不止是個人,2019年對於汽車行業、各大車企來說,也是艱難的一年。
新能源汽車發展日益火熱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然而在今年的發展中,卻諸多阻難。
早在年初時工信部便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徵求意見稿)》,稿中明確表示將取消對企業產能要求,鼓勵企業製造數字化、智能化。到了3月26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影響巨大的2019年補貼政策終於出台,補貼新政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之後正式落實。
新政出台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准設置兩檔補貼,續航250km以下的車型取消補貼,250≤R<400的車型補貼1.8萬元,補貼下滑60%;R≥400的車型補貼2.5萬元,補貼下滑50%;插電式混動車型補貼1萬元,下滑55%。其中運營車輛預撥部分補貼,緩解其資金壓力並提升銷量。相較之前的補貼力度,這次的改變是非常大的。不僅地方政府補貼取消,國家補貼標准也降低了50%以上,整體補貼退坡幅度超過50%。
寫在最後:
雖然2019年新能源汽車銷量數月連續下降最直接原因是由補貼進一步退坡造成,但再深一層思考,新能源汽車不被市場承認最終的問題是因為新能源汽車暫時任然無法滿足消費者的全面性需求。汽車新能源化已經是必然的,但距離大幅度實現汽車電動化還需要多少時間,相信這不單單是政策能絕對決定的,車企所生產的產品何時能滿足消費者的真正需求,能否最大限度縮短與燃油車的差距,讓消費者真正能接受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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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四部委聯合發布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20%
易車訊 12月31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並將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以及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
《通知》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3萬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8萬元。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二、做好測試工況切換銜接,實現新老標准平穩過渡
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准將更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補貼技術要求,有條件的等效全電續駛里程應不低於43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小於6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同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要求,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
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四、切實防止重復建設,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
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
本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本通知未作規定的事項,繼續按照《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於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號)、《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捌』 今年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再退坡了
大家都知道,新能源汽車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和政策性的補貼有很大的關系。在2019年3月26日,新能源汽車新的補貼政策發布,補貼金額再度下滑。與此同時《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發布,明確了2020年補貼退坡到位。不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在新聞發布上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研究補貼退坡的政策,可能要平緩一些。那麼今年新能源汽車補貼不會再退坡了嗎?文青認為其實不然。
所以,今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是放緩而並非不再退坡。對於新能源汽車來說,更好的進入市場,在技術支撐下由市場進行調節才能夠推動行業的進步。不知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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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補貼退坡,新能源汽車前路要靠什麼
為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我們國家給予了一定的補貼,除此之外,針對新能源汽車,國家還推出了不限行不限號等福利政策。經過國家政府的努力,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的市場保有量不斷在增加。但是,未來新能源汽車前路還靠「補」嗎?筆者認為,未來新能源汽車之路主要是要靠技術。
所以,新能源汽車的前路得靠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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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新能源汽車銷量下滑,補貼退坡這道坎如何跨過
我覺得這肯定是跟正確的銷售方式有關系,補貼並不能夠跨過這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