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能源汽車補貼補充清算
❶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財政部官網在日前發布的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第一批)顯示,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共計約375.85億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佔41.74%,補助金額為156.89億元。據了解,2020年財政部下達的各省市區的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預撥約為112.58億元,這意味著,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總額相當於2020年補貼總額的3.34倍。更多新能源汽車資訊在「優能工程師」,由易到難,由淺入深,全方位了解,維信館主。
在2016-2018年期間,我國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的金額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也顯示了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決心。此次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提前下放,將有效減少新能源企業墊付資金的壓力,激發企業熱情,推動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長。
❷ 新能源汽車獲補難度加大了嗎
據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的公示。公示顯示,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車企業共應清算補貼資金約189.7億元,其中2016年為123.3億元,2017年為66.4億元。據悉,2017年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數量比2016年增加了近8成,但經核算後的應清算補助資金僅為2016年的46%,「縮水」接近一半。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助資金是根據《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號)、《關於開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申報的通知》(財辦建〔2017〕92號)等有關規定,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審核結果分配到各地方。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以來,銷售數量快速增加,產業化步伐不斷加快。《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四部委將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的監督、核查。對於「提供虛假技術參數,騙取產品補助資格的;提供虛假推廣信息,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銷售產品的關鍵零部件型號、電池容量、技術參數等與《公告》產品不一致的」行為,四部委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扣減補助資金、取消新能源汽車補助資格、暫停或剔除「推薦車型目錄」中有關產品等處罰措施。
來源:中國經濟網
❸ 2015年國家拿出多少錢對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進入2015年,我國新能源車的有關國家補貼將比去年進一步退坡。根據2014年2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2014年和2015年的補貼相比2013年將分別降低5%和10%。該補貼推廣政策確認將明確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
由此可見,2015年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所獲得的國家補貼將進一步減少。此外,由於目前多個地區的地方性補貼金額採取與國家補貼按不同比例換算後的數額進行發放,其也將隨著國家補貼的減少而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范圍內的車型首要條件是需要進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而目前所有進口車型,都無法享受以上政策優待。
❹ 2015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了多少
進入2015年,我國新能源車的有關國家補貼將比去年進一步退坡。根據2014年2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2014年和2015年的補貼相比2013年將分別降低5%和10%。該補搜索貼推廣政策確認將明確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 由此可見,2015年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所獲得的國家補貼將進一步減少。此外,由於目前多個地區的地方性補貼金額採取與國家補貼按不同比例換算後的數額進行發放,其也將隨著國家補貼的減少而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范圍內的車型首要條件是需要進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而目前所有進口車型,都無法享受以上政策優待。
❺ 新能源汽車補充清算,對哪些企業有利
對於新能源汽車補充清算,對很多企業都有很大的優勢,新政的實施也加速了行業的“洗牌”,依靠補貼生存的低端企業註定被淘汰。新能源汽車企業只有加快創新驅動,提高產品實力,才能對沖補貼下降的影響,備受期待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終於出台。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改委明確了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和清算辦法。2019年新政提出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不低於250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續航里程不低於50公里,補貼乘用車續航里程只劃分為250至400公里和400公里以上。
“與前一年相比,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減少了近一半。”全國乘用車協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與前幾年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不同,該政策根據技術先進、質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保持技術指標上限基本不變,重點支持高能耗、高技術水平的優質產品,同時鼓勵企業注重安全性和一致性。
❻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受今年年初「騙補核查」影響,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延遲發放,導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狀態。今日(12月2日)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已經收到「國補」發放通知,除企業提出申訴的部分外,其餘將於近期發放。
9月份,財政部通報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情況,其中有多家車企存在虛構銷售、有車缺電、領補後閑置的情形。據媒體揭露,有些車企為了騙補,把電池重復安裝在不同的車殼上,然後「賣」給子公司,找政府反復領補助。這樣的「空殼車」,莫說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國家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在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國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車市場蓬勃發展,但部分車企為何忙於騙補?
作為有形的手,產業政策都有相應的著力點,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思路偏向鼓勵銷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中,對純電動客車的補助只看車身長度,車越長,補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車賣出去,就能拿補助。
這樣的著力點有些「找偏了」,容易導致企業重銷售而不重研發。對於騙補車企來說,把車「賣」出去就能賺錢,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搞研發?而那些真正投入資金搞研發的企業,即使有政府補助,也會覺得在競爭中吃了虧。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一個全行業、系統性的核心難題,就是動力源(11.680, -0.25, -2.10%)轉換的問題。這既包括「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的效率與安全等技術問題,也有應用場景的問題,如鋪設充電樁和換電站、充電介面統一標准等。
經驗表明,光靠鼓勵銷售,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政策著力點可以考慮向研發端和基礎設施搭建上傾斜。我們看到,2016年的純電動客車補助政策不再只以車身長度為准,而是增加了「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純電動續駛里程」等科技指標,這些改變才真正有助於那些研發型企業成長。
「當潮水退去,就知道誰在裸泳。」隨著我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財政補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補助存活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技術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真正致力創新的企業必將贏得競爭。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4月2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出台,在未來5年,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來,補貼額度逐年下降,享受補貼的車輛標准逐年提高,同時,政府對汽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斷降低,顯示政府希望由市場力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具體的退坡辦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新能源車型補貼標准都實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對象依然是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車輛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其中,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門檻由之前的80公里續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對車輛的最高時速也要求不低於100公里/每小時。http://www.okeycar.com/
❼ 新能源汽車補貼是什麼補貼,是可訴補貼還是不可訴補貼
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2014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准將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和20%。現將上述車型的補貼標准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2]
2013-2015年補貼標准
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都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准。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公里每車3.5萬、150≤R<250公里每車5萬、250公里≤R每車6萬元。
對於純電動客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按其車長劃分,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至50萬元,混合動力客車每輛則補助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3]
2017年標准
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
(一)提高推薦車型目錄門檻並動態調整。一是增加整車能耗要求。純電動乘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不同,增加相應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要求;純電動專用車按照車型類別增加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噸百公里電耗等要求;進一步提升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提高純電動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續駛里程要求,適時將新能源客車續駛里程測試方法由40km/h等速法調整為工況法;逐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三是引入動力電池新國標,提高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循環壽命、充放電性能等指標要求,設置動力電池能量密度門檻。提高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對由於產品質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車型,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扣減補貼資金、暫停車型或企業補貼資格。五是建立市場抽檢機制,強化驗車環節管理,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及產品,及時清理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六是建立《目錄》動態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目錄》後銷售推廣方可申請補貼。一年內仍沒有實際銷售的車型,取消《目錄》資格。七是督促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應用。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補貼標准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對新能源客車,以動力電池為補貼核心,以電池的生產成本和技術進步水平為核算依據,設定能耗水平、車輛續駛里程、電池/整車重量比重、電池性能水平等補貼准入門檻,並綜合考慮電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電倍率、節油率等因素確定車輛補貼標准。進一步完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准,按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電量分檔累退方式核定。同時,分別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其中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詳細方案附後)。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各類車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標准和上限,在現行標准基礎上退坡20%。同時,有關部委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等因素,不斷調整完善。
(三)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每年初,生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所上報材料審查核實並公示無異後逐級報省級推廣工作牽頭部門;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並重點抽查後,將申報材料報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並抄送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申請報告進行審核,並結合日常核查和重點抽查情況,向財政部出具核查報告。財政部根據核查報告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二、落實推廣應用主體責任
(一)生產企業是確保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真實准確的責任主體。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和制度辦法;應對自身生產和銷售環節加強管理與控制,會同銷售企業對上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的真實可靠性負責;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管控方案,運用產品信息管理系統等,加強對其各級銷售商銷售信息的管理,銷售企業應嚴格核對每一筆銷售信息,確保逐級上報的產品推廣信息和消費者信息真實、准確、可查。生產企業應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新出廠車輛必須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2016年及以前已出廠或銷售車輛,為用戶提供無償加裝服務;對銷售給個人消費者的車輛,在信息採集和管理上應嚴格保護個人隱私。
(二)地方政府是實施配套政策、組織推廣工作的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應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明確本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切實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組織實施工作。一是調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級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更新更換力度,加強對企業監督檢查。二是強化資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承擔財政資金申報使用管理的監管,按各自職責對車輛上牌、車輛運營、補貼申報、數據審核等環節嚴格審核把關;應加強驗車環節管理,確保車輛交付使用時整車及電池等核心零部件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一致;應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對把關不嚴的責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對騙補等失信企業處罰。各地財政部門應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根據企業實際推廣情況撥付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監管平台。有關省(區、市)應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及時匯總整理企業報送數據,對接國家監管平台,加強對本地區車輛的監督管理。四是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施限行限購政策。應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外地品牌車輛及零部件、外地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進入本地市場。
(三)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推廣應用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並通過該平台對新能源車輛(私人購買乘用車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推廣應用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此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省級有關部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懲罰機制
(一)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罰款等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同時,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對不配合推廣信息核查,以及相關部門核查抽查認定虛假銷售、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公告》《目錄》不一致、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車輛獲得補貼後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或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對在應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二)對協助企業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管理制度不健全、審核把關不嚴、核查工作組織不力、存在企業騙補行為的地區,將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通報批評、扣減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等處理處罰。
本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相關規定繼續按《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4]
❽ 新能源汽車補貼該怎麼「補」
新能源汽車在普通民眾眼裡分為兩種: 油電混合、純電汽車。其實國家與地方政府真正扶持和補助力度較大的就是純電新能源汽車。因為純電的新能源這將是一個全新的趨勢。關於補貼要看你在哪裡買,一線城市北京上海補貼比較多,二線三線城市很多政府都沒有新能源補貼政策出台。比如上海市按照不同續航能力補貼標准不同,續航200公里以上的均享受上海市補貼3萬元,免除購置稅費用,送上海牌照。上海暫時有一個區域還可以享受區補:上海市嘉定區。區補1萬元。國家針對新能源(純電)車補貼方式是:續航20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的補貼4.5萬,續航25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國家補貼5.5萬。
我最近也在研究新能源汽車,在上海買還是比較合算的還送個十幾萬的上海牌照,想想就合算,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❾ 誰有2015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詳細一點的
據了解,目前中央財政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實行普惠制。補助產品是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另外,新能源車補助標准將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年-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准適當下調,其中:2017年-2018年補助標准將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年-2020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通知中還明確了補貼標准:根據續駛里程(參配、圖片、詢價) ,純電動乘用車補助為2.5-5.5萬/輛不等;純電動客車補助為12-50萬/輛不等,燃料電池乘用車、情形客貨車、大中型客車和中重型貨車的補助標准則分別為20、30和50萬/輛。
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准適當退坡,2017-2018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純電動乘用車的續駛里程由大於等於80km提升至100km,補貼減少0.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補貼減少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