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企業稅收貢獻
Ⅰ 用公司名義買一台25萬的新能源汽車能抵沖多少稅
若一般納稅人購買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其進項稅不能抵扣;反之可以抵扣,發票網上、到廳認證皆可。
《機動車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即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車購稅徵收單位留存),第四聯注冊登記聯(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存根聯(銷貨單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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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影響新能源汽車行業外資企業稅收優惠的因素有哪些
新稅法取消了原對外資企業特定地區直接投資、新辦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追加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再投資退稅、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新能源汽車項目可能適用的部分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
1、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減計10%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2016版)中第八節「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中,專列了「汽車行業相關技術」,包括汽車發動機零部件技術、汽車關鍵零部件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零部件前端技術。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生產與前述技術關聯緊密,根據前述規定,如果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15%的企業所得稅低稅率優惠計繳企業所得稅。
Ⅲ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1、財政部對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3、2010年6月,財政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4、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5、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
7、在北京的購車搖號政策中,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享受單獨搖號。
(3)新能源汽車企業稅收貢獻擴展閱讀: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Ⅳ 新能源汽車免收購置稅對企業社會消費者有哪些意義
免除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只是一次性地降低消費者的買車成本,對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意義不大。新能源汽車發展主要礙於科技的發展、充電網點不普及等問題,人們感受不到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如果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電池能像手機電池一樣可以方便替換,可以隨時隨地便捷充電;如果在我們國家各個地區間可以便捷地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充電,保證其續航能力,那麼新能源汽車的春天才真正來到。
稅收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中國汽車產業整體稅負太重,對於新能源汽車產業來說,也不是減免一個小稅種就可以帶來一定影響的。目前車市競爭充分,只有增強新能源汽車對傳統能源汽車的可替代性,提高新能源汽車的性價比,才能在市場上對傳統高耗能汽車起到擠出效應,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稅收優惠的問題。
Ⅳ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製造企業有什麼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么
繼日前明確在北京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後,財政部進一步發文確認了中央財政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的對象和標准,其中購車補貼標准最高的為最大電功率比50%以上的燃料電池公交客車,每輛車可獲60萬元的推廣補助。
燃料電池車補貼最高
財政部、科技部此前決定,在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濟南、武漢、深圳、合肥、長沙、昆明、南昌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對推廣使用單位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
其中,中央財政重點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地方財政重點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給予補助。
財政部日前發文明確了補助資金來源,中央財政將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
此次財政支持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和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並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
具體來看,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據福田汽車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傳統公交客車根據不同配置的每台售價在30萬元至80萬元之間,混合動力客車的售價為100-150萬元左右;根據平均購車補貼30萬元計算,混合動力客車的實際售價為70萬-120萬元之間,與傳統客車的高端配置價格相當。
新能源客車將率先受益
財政部通知還指出,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並確定示範推廣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新能源公交客車需求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相關上市公司受到政策推動,有望在2年左右的時間內產生實際收益,而新能源乘用車僅處於初步發展階段,產業化和產生實際業績仍有待時日。
新能源客車將在國家「十城千輛」計劃的推動下加快產業化。其中福田汽車在新能源客車開發領域較為領先,且福田汽車地處北京,此前已獲得北京公交公司承諾2009年800輛混合動力客車和底盤的訂單,優勢較為明顯。
另外,財政部還發文規定,補貼車型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其中混合動力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
零部件方面,生產企業對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必須提供不低於3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產企業和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
參見:http://hi..com/macchinetta/blog/item/151011caeeba7781c91768ed.html
Ⅵ 新能源汽車發展取得的成就有哪些
沼氣,天陽能熱水器等產業。這些項目都可以發展。摘要:隨著能源危機的不斷加深與環境問題的日趨惡化,新能源汽車產業成為世界各國爭相發展的未來產業,我國也確立了未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和目標,但由於我國起步晚,且對核心技術的掌握甚少,必須著眼於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發展方案。通過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優勢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相關建議,有助於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長遠發展。
1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開始於21世紀,2001年我國啟動了「863」計劃,該計劃制定了以純電動、混合動力、燃料電池為「三縱」,以多能源動力總成控制、驅動電機、動力蓄電池為「三橫」的全面發展計劃。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中的規劃,到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計劃初步量產,並在2020年達到全面產業化,市場推廣覆蓋率將成為世界領先。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節能減排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十二五」規劃中新能源汽車更是被列為加快培育和發展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在政策引導和資金傾向方面繼續重點扶持但是由於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較晚,存在著許多問題,所以在發展新型能源汽車產業必須首先認清我們存在的問題。
1.1 科技創新能力低下
電池、電機和電控技術是新能源汽車的技術核心,作為動力提供的動力電池,其造價高、循環壽命較短、能量密度較低,許多核心技術我們仍未掌握,須依靠進口來獲得部分材料,而且缺乏相關的技術團隊,雖然近幾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猛,但可以看出後續的人才供應不足,很多技術已經被市場淘汰,大大影響了該產業的健康發展。混合動力整車的核心集成能力、動力系統優化和匹配技術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動力系統技術平台已被整車企業所接受,但推廣工作尚需進一步磨合,電池、電機、燃料電池等零部件的產業化轉型正在進行,研發過程中可靠性和耐久性有待於進一步提高,系列化和標准化設計應更加關注。
1.2 產業發展資金不足
新能源汽車產業屬於高新技術產業,無論是技術攻關、示範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都需要較大投入。針對目前各單位已研製出的新能源汽車的各種功能樣車、性能樣車和產品樣車,還有試驗考核、技術調整完善、生產工藝准備、市場推廣以及技術標准制定、政策引導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資金作保障。目前新能源汽車的成本也比傳統汽車高出很多,要實現產業化,還需要度過艱難的市場導入階段。與傳統汽車開發相比,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研發仍處於產品的初級階段。要真正實現其產業化,尚需大量資金投入到技術攻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示範推廣等方面。
1.3 消費缺乏對電動汽車的認識
盡管純電動汽車較傳統燃油車具備用車成本低、節能環保等優勢,但是截止2013年底,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足5萬輛,2013年全年銷量1.76萬輛,同比增38%,低於全球平均增速。目前純電動汽車主要是公交、出租等政府公共領域應用為主,私人領域消費量佔比很小,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缺乏理解,不願意輕易嘗試新事物,所以需要藉助營銷模式創新,讓消費者更多的來體驗純電動汽車,形成消費的示範效應。
1.4 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存在較大缺口
新能源汽車的研究開發還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科技人才相當匱乏,尤其在基礎研究和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研發方面。同時,目前新能源汽車的車型開發、試驗驗證等技術能力與傳統汽車相比,仍然很不完善,也需要專業的人才隊伍。因此,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研究開發存在嚴重的科研人才瓶頸。在管理人才方面,目前國家大力推廣的新能源汽車的示範運行需要配備專業化的人員隊伍,從管理的角度彌補技術方面存在的局限,形成對技術故障的高效、快速的反應能力和管理能力,從實踐中積累經驗以建立高效的運營管理系統等,推動新能源汽車從示範工程走向產業化。隨著新能源汽車示範工作即將在全國十幾個城市大規模的鋪開,相關管理方面的人才將出現較大的空缺。
1.5 相關配套設施嚴重缺乏
新能源汽車能否在市場上普及,除了汽車技術本身因素外,還取決於社會配套設施跟進的程度。比如是否有足夠的燃料、是否能及時方便地提供燃料;是否有相應的基礎設施如加氫站、加氣站;是否有足夠的車輛維修網點等等。這些都是需要認真考慮和加以解決的問題。我國相關配套設施不完善,是新能源汽車不能快速普及的一個重要原因。如,對於混合動力汽車以及電動汽車而言,專業充電站的設置缺乏就是一個很大的軟肋,這也是電動車商業化運營面臨的最大問題。一位從事電動車研發的技術人員說,專業充電站的成本不低,一個專業充電站要花費30萬元。如何讓新能源汽車達到商業化、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如何降低成本、進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
2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優勢
2.1 我國擁有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天然優勢
我國擁有非常豐富的煤炭資源和天然氣資源,在水電、風能、太陽能方面存在較大潛力。同時,而生產鋰電池所需的鋰、稀土等資源都可以通過得到充足的國內供給。而且中國的資源能源狀況更適合發展新能源汽車系統。中國目前油氣資源相對缺乏,制約了傳統的交通能源可持續發展,但其他資源的多種替代性又可充分發揮資源多樣性的優勢,為因地制宜發展各類型新能源汽車打下基礎。
2.2 我國對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力度巨大
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我國政府花費的功夫遠遠大於其它國家。事實上,中國目前是全球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最高的國家。在較高補貼之下,新能源汽車的售價已經接近同型號傳統燃油汽車,以比亞迪F3為例,比亞迪F3DM(混合動力車)低碳版豪華型市場價格為16.98萬,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雙重補貼後的價格為8.98萬元,僅比比亞迪F3豪華型的售價高了1.3萬元。另外,以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為主的供電企業已經建造了充/換電站近100座,充電樁4500多個,在數量上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歐美日等主要汽車生產國。也就是說,補貼已經到位,充電設施也已基本到位。如果需求量大,充電站、充電樁的數量仍會迅速增加。
2.3 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潛力巨大
目前城市化水平不到46%,距離美國和其它發達國家仍有較大的距離。我們估計到2020年,中國的城市化率可能到55%,到2030年在65%左右,2050年可能會達到中國城市化高峰。這樣的城市化看似一年不到一個百分點的增長速度,但是其中內含的問題非常巨大,意味著一年有1200萬到1300萬人走入了城市。這樣對中國的城市化而言,我們帶來的問題就非常多。就汽車而言,隨著中國老百姓消費結構的升級,去年增長了46%,這樣的態勢還要持續下去。我們預測到2020年中國的乘用車總量將近2000萬輛。而伴隨著汽車需求量的增加,帶來的環境問題會更加緊迫,這無疑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提供了寶貴機會。
3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建議
3.1 完善市場標准體系和准入機制
各地區應具備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市場監管。過去不少地方實施地方保護政策,差別定價,對新能源汽車進行二次檢測,對汽車企業建廠以及零部件采購設置了眾多地方性規定,這雖然有利於保護本地企業的發展,和效益的提高,但不利於整個新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造成資源浪費嚴重,不利於企業危機感的提升,無法刺激企業的危機意識和創新力。從准入制度著眼,從源頭上進行一些制度創新和體制創新,形成一整套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改變一些陳舊觀念和做法,舍棄一些權力和利益,為對中國新能源汽車的健康發展帶來強大動力。
3.2 推進技術創新和關鍵零部件研發
企業必須把注意力放在技術創新上來,努力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技術,同時避免技術侵權,提高動力電池的能量密度、增加電池循環周期是未來我們科技創新的重要目標,同時應該努力降低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生產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時不能忽視傳統汽車技術的研發,把傳統技術的研發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基礎,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不能把希望寄託在吸收外來技術,長期以來我們還難以在市場上形成主導地位。
3.3 政府應制定完善的支持政策
在財政政策方面,對於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給予優惠貸款,對於購買者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加大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強制性采購,形成消費示範效應等。在稅收政策方面,對新能源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的進口給予關稅優惠,降低其生產成本,對生產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優惠,對購買者按其所購車輛的等效節能指標給予一定的購置稅減讓。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勵、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資實體為平台,以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債券發行為手段的開發性金融信貸政策體系,解決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研發資金來源。
3.4 增加新能源汽車的市場認可度
大部分消費者關注新能源汽車,特別是在三四線城市,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關注度更高。但是大部分消費者仍處於觀望階段,車市叫好不叫賣,人們對新能源汽車的可靠性仍存疑慮,尤其是對新能源汽車的能源補給問題十分擔心,當然這也是新能源汽車研發的難點,新能源汽車不善於長途旅行,偏遠地方充電困難,充電時間長都是未來銷售過程中的巨大難題,廠家如何在技術創新的同時,吸引消費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3.5 加快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單純依靠政府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鼓勵民間資本的進入,科學規劃城市用地,完善相關設施布局,尤其是著手高速公路配套工程的開展,以便給予新能源汽車更高的活動范圍,且必須做到數量合理,布局科學,同時對新能源汽車用電實施優惠與補貼,並增加充電樁的設施的安全性與可靠度的基礎上提高充電效率。把相關配套設施納入到新建社區、樓盤、寫字樓的規劃中,盡可能的滿足未來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需要。
4總結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且長遠看來潛力巨大,符合可持續發展觀,必須著眼於長遠發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細化各項優惠政策和鼓勵機制,為長遠發展制定合理的計劃,努力實現科技創新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產能力,明確自身存在的問題,提高競爭力,抓住機遇,拓展國際國內市場,提高大眾的認可度和消費者滿意度,實現跨越式發展。
Ⅶ 新能源汽車購銷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已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惠及購買者與生產廠家。本文從免購置稅、免車船稅以及企業如何申報《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角度,進行解讀。
對於純電動乘用車:
從購買者角度,免購置稅、免車船稅、增值稅(2013年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可作進項抵扣)、部分城市免搖號、免限號、免停車費(存地方政策差異);
從生產廠家角度,免徵消費稅(乘用車消費稅稅率以汽缸容量為徵收依據,分7檔)、不對中央財政補貼徵收增值稅、低稅率企業所得稅(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者,按照15%優惠)
免購置稅
1、何為購置費
購置費是車價扣除增值稅後金額的10%
計算公式是:購置費=購車發票價/1.17×10%;對於進口車,購置費數額是車價(含關稅和消費稅)的10%。
目前國產新能源汽車(15-30萬區間)在扣除國家補貼及地方補貼後,售價基本處於10餘萬元。按此計算,購買新能源車最低可免掉近1.5萬元。
2、免購置稅依據
★★現行制度適用時間: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車型已納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免購置稅條件
★★指導文件
2014.8.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015.1.30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車輛要求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純電動續駛里程須符合要求;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4、《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報說明及流程
★★主管部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授權中機中心受理及審查)
1)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2、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申請材料審查,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3)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
★★基本條件
1)生產或進口符合列入《目錄》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質保;
3)有較強的售後服務保障能力。
免車船稅
1、何為車船稅(各地有差異)
車船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車船信息;
對於乘用車,車船稅按「排氣量」劃分為7個檔次徵收(180-4500元)。
2、免車船稅納入依據
車型已納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免車船稅條件
★★指導文件
2015.5.7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聯合發布《關於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車輛要求
★ 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免徵車船稅
★ 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車船稅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純電動續駛里程須符合要求;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Ⅷ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2014年8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等3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包括以下兩大類:
一、針對購買者的稅收政策
1、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
2、車船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該文件明確指定,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並制定認定標准,如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於30%;等等。此後,三部委曾聯合制定兩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分別見於三部門公告2012年第7號和第25號,只有目錄里的新能源汽車才能享受免徵優惠。
3、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該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
二、針對生產廠家的稅收政策
1、消費稅
根據《消費稅稅目稅率表》,乘用車消費稅稅率按汽缸容量劃分為7個檔次,1%、3%、5%、9%、12%、25%、40%;中輕型商用客車稅率為5%。可見,乘用車以汽缸容量為征稅依據,不管是否屬於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費稅,沒汽缸就免徵。
2、增值稅
根據《關於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徵收增值稅。」《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規定,「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3、企業所得稅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第八節:「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中,專列了「汽車行業相關技術」,包括汽車發動機零部件技術、汽車關鍵零部件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零部件前端技術。這些技術與新能源汽車關聯非常緊密,如果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就能享受企業所得稅低稅率優惠,按15%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
1、國家稅務總局等3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
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附件2)
5、《關於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
6、《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第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