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監管
1. 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策出台,對新能源汽車影響有多大
在4月23號,有關部門又重新明確了2020年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並且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過了解該補貼政策之後,我們可以看到,補貼政策繼續執行退坡制度,大家所擔心的完全取消補貼並沒有出現。今年的補貼比去年退坡了10%。去年的時候250公里以下的車型不能享有補貼。而今年的續航里程提高到了300公里。也就是說在300公里以下的車型不會再享受補貼。
購買新能源汽車也是看個人的條件的。比如充電樁或者個人的充電樁是否就在附近,最近買車的主要用途。如果經常跑高速跑長途的話,那麼選擇新能源汽車就不太合適。
而現在的汽油價格非常的便宜,對新能源汽車的選擇也是有很大影響的。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2.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
3. 《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台能力需求》 裡面有什麼內容
繼日前明確在北京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後,財政部進一步發文確認了中央財政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的對象和標准,其中購車補貼標准最高的為最大電功率比50%以上的燃料電池公交客車,每輛車可獲60萬元的推廣補助。燃料電池車補貼最高財政部、科技部此前決定,在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濟南、武漢、深圳、合肥、長沙、昆明、南昌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對推廣使用單位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重點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地方財政重點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給予補助。財政部日前發文明確了補助資金來源,中央財政將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此次財政支持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和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並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具體來看,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據福田汽車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傳統公交客車根據不同配置的每台售價在30萬元至80萬元之間,混合動力客車的售價為100-150萬元左右;根據平均購車補貼30萬元計算,混合動力客車的實際售價為70萬-120萬元之間,與傳統客車的高端配置價格相當。新能源客車將率先受益財政部通知還指出,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並確定示範推廣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新能源公交客車需求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相關上市公司受到政策推動,有望在2年左右的時間內產生實際收益,而新能源乘用車僅處於初步發展階段,產業化和產生實際業績仍有待時日。新能源客車將在國家「十城千輛」計劃的推動下加快產業化。其中福田汽車在新能源客車開發領域較為領先,且福田汽車地處北京,此前已獲得北京公交公司承諾2009年800輛混合動力客車和底盤的訂單,優勢較為明顯。另外,財政部還發文規定,補貼車型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其中混合動力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零部件方面,生產企業對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必須提供不低於3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產企業和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參見:qettn此次財政支持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和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並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具體來看,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據福田汽車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傳統公交客車根據不同配置的每台售價在30萬元至80萬元之間,混合動力客車的售價為100-150萬元左右;根據平均購車補貼30萬元計算,混合動力客車的實際售價為70萬-120萬元之間,與傳統客車的高端配置價格相當。新能源客車將率先受益財政部通知還指出,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並確定示範推廣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新能源公交客車需求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相關上市公司受到政策推動,有望在2年左右的時間內產生實際收益,而新能源乘用車僅處於初步發展階段,產業化和產生實際業績仍有待時日。新能源客車將在國家「十城千輛」計劃的推動下加快產業化。其中福田汽車在新能源客車開發領域較為領先,且福田汽車地處北京,此前已獲得北京公交公司承諾2009年800輛混合動力客車和底盤的訂單,優勢較為明顯。另外,財政部還發文規定,補貼車型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其中混合動力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
4. 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對行業影響有多大
4月23日,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2020年-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
2、補貼前售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才能享受2020年補貼,"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
3、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期間符合2019年補貼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補貼要求的只能獲得對應標準的0.5倍補貼,符合2020年新政的按2020年標准補貼。
對行業促進有限
這一政策對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影響,促進效果並不會那麼直接。
第一,特斯拉的品牌影響力和產品競爭力可能會減弱政策帶來的負面作用,而且Model3具備降價的基礎;
第二,換電模式要解決的不僅僅是市場推廣過程中的規模經濟性問題,也將減弱對自主新能源汽車品牌的正向作用。
那麼,國內其他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機會在哪?
第一,享受補貼政策的支持,保持現有的競爭態勢,來自特斯拉的整體壓力會稍微小一點;
第二,加緊探討換電模式的執行策略和方式,減少對電池能量密度的依賴,緩解消費者里程焦慮,提高產品競爭力;
第三,加緊推動商業鏈條的完善,自建換電/換電供應商、動力電池的維護與處理、廢舊電池的梯度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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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變化有哪些這些新政你需要了解下
此前關於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是到今年結束的,但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國家又頒布了新的新能源補貼政策——4月23日四部委(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布的《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就是現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那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第一個變化,那就是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將會延續到2022年。這個變化對於新能源車企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因為受到疫情和經濟不景氣等原因的影響,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不太好。如果說國家政府可以延續對於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那麼對於提升市場信心還是有很大幫助的。
第二個變化,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門檻提高了。對比於2019年,2020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門檻有了進一步提高——由250公里上升到300公里;而且除了門檻提高之外,補貼也縮水了。
最後,再來說一個變化,那就是商用車的補貼還是不變的。這是因為在公共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普及率還比較低,所以商用車的補貼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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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從財報看,新能源企業對補貼的依賴程度過高,那新能源汽車的普及還現實嗎
轉眼又到年底,新能源電動車領域或許會在最近出現較大的變化。近年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逐步收緊。按照計劃,中國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在今明兩年會於2016年的基礎上減少20%,2019年~2020年,該補貼會在2016年的基礎上減少40%,到2020年補貼政策將徹底退出市場。
目前,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的主要驅動力是政策而非消費。今年1月,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降低61%,就是因為工信部自一系列騙補事件後駁回了諸多電動車品牌的補貼請求,致使不少車企1月的銷量直接為0。
對於車企而言,補貼的取消會促使其延長電動車的續航能力,但由於車的載重有變化,所以需要對車型進行重新設計,這無疑會增加成本。對電動車來說,電池技術是核心,如果在開始就有較好的質量,那麼更改起來就不是很困難,甚至不用更改,反之如果技術開始就比較差,那麼可能改變也是無濟於事。
對於目前的中國電動車市場而言,提升車企的准入門檻極為必要。以市場為導向的行業也離不開監管。補貼力度的縮減雖有些突然,但從長遠來看,為了避免更多次品的出現及資源更大的浪費,補貼收緊是較為有效的政策。
7. 新能源汽車企業違法騙補怎麼投訴
可以向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投訴舉報。
《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二、落實推廣應用主體責任
(三)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推廣應用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並通過該平台對新能源車輛(私人購買乘用車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推廣應用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此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省級有關部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懲罰機制
(一)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罰款等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同時,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對不配合推廣信息核查,以及相關部門核查抽查認定虛假銷售、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公告》《目錄》不一致、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車輛獲得補貼後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或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對在應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8. 新能源汽車補貼是什麼補貼,是可訴補貼還是不可訴補貼
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2014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准將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和20%。現將上述車型的補貼標准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2]
2013-2015年補貼標准
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都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准。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公里每車3.5萬、150≤R<250公里每車5萬、250公里≤R每車6萬元。
對於純電動客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按其車長劃分,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至50萬元,混合動力客車每輛則補助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3]
2017年標准
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
(一)提高推薦車型目錄門檻並動態調整。一是增加整車能耗要求。純電動乘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不同,增加相應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要求;純電動專用車按照車型類別增加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噸百公里電耗等要求;進一步提升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提高純電動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續駛里程要求,適時將新能源客車續駛里程測試方法由40km/h等速法調整為工況法;逐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三是引入動力電池新國標,提高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循環壽命、充放電性能等指標要求,設置動力電池能量密度門檻。提高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對由於產品質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車型,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扣減補貼資金、暫停車型或企業補貼資格。五是建立市場抽檢機制,強化驗車環節管理,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及產品,及時清理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六是建立《目錄》動態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目錄》後銷售推廣方可申請補貼。一年內仍沒有實際銷售的車型,取消《目錄》資格。七是督促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應用。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補貼標准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對新能源客車,以動力電池為補貼核心,以電池的生產成本和技術進步水平為核算依據,設定能耗水平、車輛續駛里程、電池/整車重量比重、電池性能水平等補貼准入門檻,並綜合考慮電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電倍率、節油率等因素確定車輛補貼標准。進一步完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准,按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電量分檔累退方式核定。同時,分別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其中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詳細方案附後)。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各類車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標准和上限,在現行標准基礎上退坡20%。同時,有關部委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等因素,不斷調整完善。
(三)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每年初,生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所上報材料審查核實並公示無異後逐級報省級推廣工作牽頭部門;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並重點抽查後,將申報材料報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並抄送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申請報告進行審核,並結合日常核查和重點抽查情況,向財政部出具核查報告。財政部根據核查報告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二、落實推廣應用主體責任
(一)生產企業是確保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真實准確的責任主體。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和制度辦法;應對自身生產和銷售環節加強管理與控制,會同銷售企業對上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的真實可靠性負責;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管控方案,運用產品信息管理系統等,加強對其各級銷售商銷售信息的管理,銷售企業應嚴格核對每一筆銷售信息,確保逐級上報的產品推廣信息和消費者信息真實、准確、可查。生產企業應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新出廠車輛必須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2016年及以前已出廠或銷售車輛,為用戶提供無償加裝服務;對銷售給個人消費者的車輛,在信息採集和管理上應嚴格保護個人隱私。
(二)地方政府是實施配套政策、組織推廣工作的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應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明確本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切實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組織實施工作。一是調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級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更新更換力度,加強對企業監督檢查。二是強化資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承擔財政資金申報使用管理的監管,按各自職責對車輛上牌、車輛運營、補貼申報、數據審核等環節嚴格審核把關;應加強驗車環節管理,確保車輛交付使用時整車及電池等核心零部件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一致;應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對把關不嚴的責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對騙補等失信企業處罰。各地財政部門應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根據企業實際推廣情況撥付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監管平台。有關省(區、市)應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及時匯總整理企業報送數據,對接國家監管平台,加強對本地區車輛的監督管理。四是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施限行限購政策。應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外地品牌車輛及零部件、外地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進入本地市場。
(三)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推廣應用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並通過該平台對新能源車輛(私人購買乘用車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推廣應用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此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省級有關部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懲罰機制
(一)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罰款等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同時,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對不配合推廣信息核查,以及相關部門核查抽查認定虛假銷售、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公告》《目錄》不一致、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車輛獲得補貼後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或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對在應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二)對協助企業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管理制度不健全、審核把關不嚴、核查工作組織不力、存在企業騙補行為的地區,將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通報批評、扣減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等處理處罰。
本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相關規定繼續按《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4]
9.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實施對於車企而言能夠推動車企快速的發展,對於消費者而言能夠通過補貼得到實惠,減少買車的成本,隨著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推出,幾家歡喜幾家愁,4月23日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代表著新補貼政策正式落地,在新政出爐後的好幾天內,業內熱議聲音仍然此起彼伏,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針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來看,調整的是補貼力度有以下幾點變化,第一點,補貼對於車輛的續航要求有所提高,根據最新的補貼政策去看,車輛的續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車型,能夠享受1,62萬左右的補貼,而大於400km續航的車型能夠享受2.25萬左右的購車補貼。
第二點,想要享受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車輛的價格不能高於30萬左右的高度,那麼從這個上面去看也是補貼政策帶來的改變,會使得一批高於三十萬的車型而無法享受應有的補貼,不過採用「換電模式」產品除外,限價在30萬以下的新能源車,將利好集中在中低端新能源汽車領域,能夠引導廣大消費者購買高性價比的新能源車。
總得去看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補貼政策上面相對於往年的補貼政策要求更高了,提高了續航里程作為補貼的參考,同時設置了30萬元的政策補貼門檻,這些補貼政策的變化,對於正在"混日子"的新能源車企來說,也是擊中了其要害之處。總之補貼的變化也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能夠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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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為什麼說新能源汽車監控平台量化補貼依據
新能源汽車獲得補貼也是市場化行為,因為對社會有貢獻,所以獲得獎勵就是應該的、合理的和必要的。
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本質並不是補貼,而是對改善空氣環境所付出額外成本的合理補償,與污水處理部門收取污水處理費沒什麼不同。所以,這個補貼應該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新能源汽車相對燃油車增加的額外成本趨近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