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申報表
① 如何取得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你帶上購車發票上的登記的購車人的身份證件和購車發 票,到你所在地的國稅局大廳,找到車購稅窗口,申報表以及交稅都在那裡。
② 汽車購置稅申報表汽車類型怎麼填
就是轎車。以前叫「轎車」的名稱,現在逐漸叫「乘用車」了。座位7座以下。
③ 在電子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申報表忘記列印了怎麼辦呀
進入電子稅務局,搜索完稅兩個字,找到完稅表格式,就能看到你申報的所有稅種了
④ 汽車購置稅納稅申報表上哪弄
本表由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或代理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填寫。
「納稅人名稱」欄,填寫車主名稱。
「納稅人證件名稱」欄,單位車輛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車輛填寫《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名稱。
「證件號碼」欄,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居民身份證》及其他身份證件的號碼。
「車輛類別」欄,在表中所列項目中劃√。
「生產企業名稱」欄,國產車輛填寫國內生產企業名稱,進口車輛填寫國外生產企業名稱。
「廠牌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欄,分別填寫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中註明的產品型號、車輛識別代號(VIN,車架號碼)。
「購置日期」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價格」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價費合計金額。
⑤ 關於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是購車方填寫的,因為車輛購置稅納稅的納稅人是車主。
⑥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第四十一條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車主應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變動手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手續。第四十二條本辦法第四十一條「過戶」,是指車輛登記注冊地未變而車主發生變動的情形。車主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見附件5,以下簡稱變動表》,並提供完稅證明正本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車主,復印件及完稅證明正本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主管稅務機關對過戶車輛核發新的完稅證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轉籍」,是指同一車輛的登記注冊地發生變動的情形。車輛轉籍分轉出和轉入。(一)車主辦理車輛轉出手續時,應如實填寫變動表,提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車輛轉出證明材料。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據此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向轉入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通知書》(見附件6,以下簡稱檔案轉移通知書)。(二)車主辦理車輛轉入手續時,應如實填寫變動表,提供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完稅證明正本、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檔案。轉入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將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完稅證明正本、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檔案留存。對轉籍車輛核發新的完稅證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四條既過戶又轉籍的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按轉籍辦理檔案變動手續。第四十五條轉籍車輛檔案資料交接程序如下:(一)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將檔案資料連同檔案轉移通知書,交由車主自帶轉籍。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復印留存轉出的全部檔案資料並保存60天;(二)轉入地主管稅務機關按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建立檔案;(三)轉籍過程中檔案丟失、損毀的,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在檔案留存期限內,可向車主提供留存檔案,每頁加蓋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變更」,是指已經辦理納稅申報的車輛,經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批準的車主名稱、車輛識別代號(VIN,車架號碼)發生變更的。辦理車輛變更手續時,納稅人應填寫變動表,提供完稅證明正本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車主,復印件及完稅證明正本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主管稅務機關對變更車輛核發新的完稅證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七條完稅證明的樣式、規格、編號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規定並印製。 第四十八條納稅申報表、免稅申請表、補證申請表、退稅申請表、變動表、檔案轉移通知書的樣式、規格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自行印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