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新能源汽車補貼
⑴ 新能源汽車補貼是什麼補貼,是可訴補貼還是不可訴補貼
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2014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准將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和20%。現將上述車型的補貼標准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2]
2013-2015年補貼標准
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都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准。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公里每車3.5萬、150≤R<250公里每車5萬、250公里≤R每車6萬元。
對於純電動客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按其車長劃分,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至50萬元,混合動力客車每輛則補助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3]
2017年標准
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
(一)提高推薦車型目錄門檻並動態調整。一是增加整車能耗要求。純電動乘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不同,增加相應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要求;純電動專用車按照車型類別增加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噸百公里電耗等要求;進一步提升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提高純電動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續駛里程要求,適時將新能源客車續駛里程測試方法由40km/h等速法調整為工況法;逐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三是引入動力電池新國標,提高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循環壽命、充放電性能等指標要求,設置動力電池能量密度門檻。提高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對由於產品質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車型,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扣減補貼資金、暫停車型或企業補貼資格。五是建立市場抽檢機制,強化驗車環節管理,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及產品,及時清理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六是建立《目錄》動態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目錄》後銷售推廣方可申請補貼。一年內仍沒有實際銷售的車型,取消《目錄》資格。七是督促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應用。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補貼標准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對新能源客車,以動力電池為補貼核心,以電池的生產成本和技術進步水平為核算依據,設定能耗水平、車輛續駛里程、電池/整車重量比重、電池性能水平等補貼准入門檻,並綜合考慮電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電倍率、節油率等因素確定車輛補貼標准。進一步完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准,按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電量分檔累退方式核定。同時,分別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其中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詳細方案附後)。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各類車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標准和上限,在現行標准基礎上退坡20%。同時,有關部委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等因素,不斷調整完善。
(三)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每年初,生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所上報材料審查核實並公示無異後逐級報省級推廣工作牽頭部門;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並重點抽查後,將申報材料報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並抄送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申請報告進行審核,並結合日常核查和重點抽查情況,向財政部出具核查報告。財政部根據核查報告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二、落實推廣應用主體責任
(一)生產企業是確保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真實准確的責任主體。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和制度辦法;應對自身生產和銷售環節加強管理與控制,會同銷售企業對上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的真實可靠性負責;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管控方案,運用產品信息管理系統等,加強對其各級銷售商銷售信息的管理,銷售企業應嚴格核對每一筆銷售信息,確保逐級上報的產品推廣信息和消費者信息真實、准確、可查。生產企業應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新出廠車輛必須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2016年及以前已出廠或銷售車輛,為用戶提供無償加裝服務;對銷售給個人消費者的車輛,在信息採集和管理上應嚴格保護個人隱私。
(二)地方政府是實施配套政策、組織推廣工作的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應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明確本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切實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組織實施工作。一是調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級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更新更換力度,加強對企業監督檢查。二是強化資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承擔財政資金申報使用管理的監管,按各自職責對車輛上牌、車輛運營、補貼申報、數據審核等環節嚴格審核把關;應加強驗車環節管理,確保車輛交付使用時整車及電池等核心零部件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一致;應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對把關不嚴的責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對騙補等失信企業處罰。各地財政部門應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根據企業實際推廣情況撥付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監管平台。有關省(區、市)應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及時匯總整理企業報送數據,對接國家監管平台,加強對本地區車輛的監督管理。四是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施限行限購政策。應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外地品牌車輛及零部件、外地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進入本地市場。
(三)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推廣應用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並通過該平台對新能源車輛(私人購買乘用車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推廣應用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此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省級有關部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懲罰機制
(一)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罰款等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同時,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對不配合推廣信息核查,以及相關部門核查抽查認定虛假銷售、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公告》《目錄》不一致、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車輛獲得補貼後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或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對在應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二)對協助企業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管理制度不健全、審核把關不嚴、核查工作組織不力、存在企業騙補行為的地區,將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通報批評、扣減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等處理處罰。
本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相關規定繼續按《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4]
⑵ 2017年補貼開始減少 新能源汽車怎麼辦
補貼退坡政策對整個車市的非常影響有限,一個關鍵原因就是新能源車的銷量基數很小。只是剛剛起步的新能源車市場會否有負面的連鎖反應,政策實施的時間節點是否合適,有待觀察。可以肯定的是,補貼減少,以補貼為中心的非市場化產業活動會逐漸減少回歸市場理性。
⑶ 比亞迪:2017年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13.42億元到賬
3月2日,比亞迪(002594)發布公告稱,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合計人民幣13.42億元。
比亞迪稱,補貼款將提升公司現金流水平,有助於加快公司應收賬款周轉,降低財務費用及公司資產負債率。
在工信部去年10月發布的《關於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情況的公示》中,宇通汽車、比亞迪和中通汽車三家獲得的補貼最多,分別為45.9億元、34.61億元和11.2億元。
比亞迪2019年半年報顯示,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70984.5萬元,當期其凈利潤為145457.3萬元,政府補助將近佔比50%。2016年至2018年,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達到71093.9萬元、127580.7萬元和207266.5萬元,呈現逐年增長之勢。
另外,隨著補貼退坡的影響逐漸減弱,憑借領先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和完整的產品體系,比亞迪新能源汽車銷量有望保持行業領先。今年,搭載「刀片電池」的首款車型比亞迪漢將於第三季度上市,新車定位中大型轎車,風阻系數僅為0.233Cd,分為純電動漢EV和插混車型漢DM兩個版本,EV版續航里程最高可達600公里,有望成為比亞迪在新能源車市場的又一佳作。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⑷ 2017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方案 有哪些變化
純電動汽車
新政策中,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仍按照現行標准實行,或許是由於目前燃料電池技術不成熟、具備該項技術的企業少有關系,但新政策仍然提出了技術要求:
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低於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且不小於30kW。
總結:http://www.okeycar.com/
在這個新能源補貼政策方案里,相比以往的補貼方案顯得更加用心。在新的方案中,更多的考慮到了對技術的推動,比如純電動車的補貼方案就加入了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的因素,通過簡單堆疊電池的方式生產長續航里程的車型將獲得更少的補貼,高能量密度車型獲得更多補貼,這樣就推進汽車企業開發新型的動力電池,從而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速度。
對消費者來說,將會有更多續航里程長、技術含量高、節能環保的車型可供選擇,不僅滿足了日常使用需求,在北京這種限牌城市也將得以通過購買新能源車來取得汽車牌照資格。
⑸ 國家下發137億新能源補貼,比亞迪一家拿走43億,意味著什麼
日前,工信部發布了《關於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情況的公示》,企業實現補貼的新能源汽車約40萬輛,涉及補貼資金136.96億,其中比亞迪依舊作為本次補貼「大贏家」。
⑹ 疫情期間的「及時雨」 比亞迪收到2017年度新能源補助金13.42億元
3月2日,比亞迪發布公告稱,根據深圳市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下達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清算資金的通知》,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合計人民幣13.42億元。
去年10月,工信部發布了《關於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情況的公示》顯示,乘用車類目中比亞迪成為獲得補貼最高的車企,高達31.59億元,其它獲得補貼的乘用車品牌車企中,補貼金額排名第二至第七名的補貼總額還不及比亞迪一家的多。同時,車友頭條查閱相關資料還發現,自2016年至2018年,比亞迪獲得的政府補貼分別占當年凈利潤的14.07%、31.37%和74.55%。
當下已步入新能源汽車的後補貼時代,比亞迪補貼佔比逐漸增高並非益事。有專家認為,車企最重要的仍是打磨產品,豐富產品線,精耕細作,開拓市場,盡可能攤薄產品成本,擴大產品鏈、業務鏈和價值鏈,加快技術升級,才是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⑺ 新能源補貼「退光」只是開胃菜今年三大政策讓部分車企再脫幾層皮
2019年6月26日起新能源補貼在2018年的基礎上平均退坡50%,導致新能源汽車市場急劇下降,今年截至到11月份,新能源汽車市場出現」五連降「,可見對市場的影響力度之大。
「雙積分」政策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往市場化方向發展的關鍵,可以預見2020年新能源汽車也將進入全面競爭時代。
以上的三大政策,對於中國汽車市場,其中兩項對新能源市場影響巨大,各大車企的新能源事業將面臨更大的壓力,但與此同時也是推進了中國車市優勝劣汰的進度。
寫在最後:
汽車企業的競爭已經進入了白熱化的地步,在步入2020年後,國家政策的緊箍咒越來越緊,會不會導致部分企業「排隊領死」?對此,你有神馬看法,歡迎在後面留言,找同類互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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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⑼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又出了什麼新規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經信委、財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聯合發布《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辦法》指出,北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參照《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另行研究制定。
《辦法》對新能源汽車進行界定,即依法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此前北京市關於新能源汽車的政策為2017年發布的《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商用車管理辦法》,其中規定,符合本市相關產品技術、安全及企業售後服務等條件並完成備案的新能源商用車,在取得本市車輛登記牌照並獲得中央補助資金後,可依照本辦法申請本市財政補助。
此次發布的新規中指出,北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北京市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參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另行研究制定。《辦法》中也提到,根據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分工安排,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制定市級財政補助政策。
此前的政策中,經信委的責任是「進行備案」,此次經信委主要職責為「負責對參與本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進行引導」「指導在京生產企業開發適用於本市推廣的新能源車型產品。
根據文件,《辦法》於2018年1月1日實施,發布後,《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商用車管理辦法》(京科發〔2017〕123號)同時廢止。
⑽ 2017年國家汽車新能源補貼什麼時間能下撥到企業
直接下撥到了各大車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