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積分辦法
『壹』 新能源汽車積分政策解讀 兩版徵求意見稿有何區別
差別是標准草案是指批准發布以前的標准徵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它是承擔編制標準的單位或個人,根據任務書或工作計劃起草的文稿。而徵求意見稿一般指法律、規章制度或其他文件在提交正式審議批准或決定前向社會公眾或特定部門、群體、人員徵求修改意見的文件版本。一般由政府、團體、機構等組織對外發出的征詢性文件。
『貳』 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
2017年9月,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五部委聯合發布《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2020年6月發布了《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該修訂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據決定作相應修改後重新公布。新《積分辦法》的實施旨在為適應產業發展新形勢,進一步優化管理機制,更好地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工信微報
編輯?姜文玲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叄』 新能源汽車雙積分制度 實行有相關公告嗎
今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2018-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分別為8%、10%、12%。燃料消耗量積分可以通過結轉、關聯企業轉讓、新能源汽車積分抵扣等方式滿足要求,新能源汽車積分通過生產新能源汽車或者購買積分滿足。
『肆』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什麼意思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就是平均燃耗積分(CAFC)和新能源積分(NEV)互相獨立同時存在,車企必須同時滿足兩種積分才可以。
『伍』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什麼時候實施
1月30日訊 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今日就新能源汽車積分問題作出回應稱,積分辦法將於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部分企業還面臨一定的達標壓力。以2016年為例,123家汽車企業中,有42家企業沒有達到燃料消耗量標准要求,其中也有產銷規模較大的企業,不少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產品規劃布局方面,距離2019年和2020年積分比例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工信部也通過各種方式方法來提醒企業要引起重視,要根據積分辦法中平均燃料消耗量標准和新能源汽車的比例要求,盡早進行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布局,反應慢了不僅僅會造成經濟損失,還將錯失發展的良機。
辛國斌認為,產業發展面臨的壓力和挑戰明顯增強,還存在著行業散、小、亂的現狀,產品的安全隱患也還一定程度的存在,創新能力不強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還沒有徹底扭轉、取得突破。為了進一步規范新能源汽車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工信部制定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這是以工信部39號令的形式對外發布的,已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適當提高了新能源汽車的准入門檻,增加了安全監管等方面的要求,就是要通過這樣一個方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健康持續發展。
『陸』 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有何看點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站消息,針對「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工信部稱,積分辦法已經在2017年9月27日正式對外發布了,將於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在這個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工信部廣泛徵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中外資企業都深入參與了這個政策制定過程。據工信部掌握情況,部分企業還面臨一定的達標壓力。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各地方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工信部也清醒的看到產業發展面臨的壓力和挑戰明顯增強,還存在著行業散、小、亂的現狀,產品的安全隱患也還一定程度的存在,創新能力不強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還沒有徹底扭轉、取得突破。
『柒』 工信部明確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
(文/彭科峰)6月22日上午,工信部在官網發布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本次文件明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0%、12%、14%、16%、18%。2024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文件還指出,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對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乘用車參數、進口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等進行核查。此外,《決定》增加了引導傳統乘用車節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車積分靈活性措施;豐富了關聯企業的認定條件;將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車納入核算范圍,對具備節能減排優勢的車型給予核算優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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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將出台積分可交易是真的嗎
新能源汽車前兩月的市場遇冷,體現出車企對政策補貼過於依賴。眾所周知,補貼退出已是大勢所趨,日前工信部再次吹風,正在研究補貼退出後的政策,新能源汽車積分制或改變目前車市的格局。據苗圩介紹說,「目前正在網上徵求意見,用傳統汽車的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建立一個交易制度,正在制定有關文件,作為2020年補貼政策取消後的措施。」
燃料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方面,《意見稿》指出,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結轉或者在關聯企業間轉讓;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結轉;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應當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報告發布的年度內抵償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