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門店規章制度範本
Ⅰ 電動車管理制度
公司電動車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為規范公司車輛的使用及管理特製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總則:
1.公司車輛為辦公所用,原則上不可公車私用,使用完畢後,必須立即交還。
2.在駕車前應該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有剮、蹭、碰撞、損壞、配件失竊、電量是否充足、輪胎充氣是否合適等有關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或處理。未及時上報或處理者由駕駛人對使用後產生的後果負一切責任。
3.做好車輛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
4.在行車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安全駕駛,避免發生違章事故,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後駕車。
5.實行定人定責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車輛,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導致損壞或丟失,由保管人自行解決。若非人為損壞,經各班組長統一處理,報部門經理及公司領導審核後按規定統一進行修理.
6.車輛使用後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給車輛充電,時刻保持電量滿格,不能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受阻。
8.嚴禁帶人行駛。
9.必須戴安全帽行駛。
10.嚴格按照考核表進行考核評比。
三、車輛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須在九點前簽寫《電動車使用登記表》,內容包括:車輛編號、使用人、開始日期、工作內容、行車線路、歸還簽字、歸還時間。
2.車輛實行定人定責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點前未領取車輛其他時間將不
再領取。
3.需求車輛者必須經過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並簽寫《車輛使用登記表》,
借用後對車量造成的損失應由本保管人自己解決。
4.節假日或雙休鑰匙由當天調度代為保管,需要借用同樣簽寫《電動車使用登記表》
5.如因緊急情況未能簽寫《電動車使用登記表》,在使用後24小時內補齊手續。
四、車輛的歸還:
1.每日使用後必須當天把鑰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時歸還必須提前說明,事情解決後24小時內補齊手續)。
2.車輛歸還後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齊有序。
3.車輛使用後仔細檢查車輪、車胎、電量、車閘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響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電器由個人保管。
五、車輛的維護保養
1.每日下班前簽寫《車輛維護表格》,每周由班長對表格進行檢查。
2.每月20日各班組長必須集中對所有車輛進行整體維護保養,並對車輛進行清洗。
3.電動車在使用前應注意檢查車況是否良好,如輪胎氣壓是否充足,前後剎車是否靈敏,整車有無異響,螺絲是否松動,電池是否充足電。
4.在車輛剛啟動時,應緩慢加速,避免瞬間急加速損傷元器件。為了延長電池、電機的壽命,在車輛啟動、爬坡時應用腳踏助力。
5.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行駛中應盡量減少頻繁剎車、啟動,以節省電能。行駛中剎車時應松開調速把,以免損害電機及其它機件。下車推行時,應關閉電源,以防推行時無意轉動調速把,車子突然啟動發生意外。
6.充電時應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電器,每個品牌的充電器與電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專用充電器,才能達到最佳充電效果。
7.充電器內含高壓線路,不要擅自拆卸。充電時,充電器上不要覆蓋任何物品,應放置於通風處,同時注意防止液體和金屬顆粒進入充電器內部,防止跌落與撞擊,以免造成損傷。
8.長期不用時,要每過一個月充一次電,要將電池裡的電充滿後存放,切忌不能在虧電的狀態下存放。
9.充電時要用配套的專用充電器。因電池配方與工藝不同,對充電器的技術要求也不一樣,哪一種充電器充什麼品牌的電池可以充滿,都不盡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電器。
10.為保護電池,用戶可隨用隨充,但不能使用回升電壓行駛,防止嚴重虧電,電池沒電時,應關閉電源騎行。
11.充電時,充電指示燈顯示滿電時不要立即停止充電,應再浮充2-3小時。
六、車輛的維修
1.車輛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則上是由廠家免費修理,其首先在維修范圍內,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保管者自己與售車方協商。
2.節約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費用,零星部件的更換,應由保管人自己動手。
3.正常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零部件的應先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更換,過後拿增值稅發票由計劃統計員代為報銷。未經過領導同意私自更換零部件費用個人承擔。
4.新車在購買一年內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保管人自行解決。
5.由於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無法正常工作,在兩個工作日內必須解決,否則收回使用權。
七、違規處罰及事故處罰
1.對所使用車輛各系統疏於觀察及檢查造成零件損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車輛在夜間和節假日不按指定地點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車輛造成損失或失竊,由保管人自行負責,一次扣除2分。
3.在車量停放區域騎坐於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鑰匙既沒有按時歸還,又沒有提前說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辦理手續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保管人自己解決,一次扣除1分。
6.用於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騎回家)一次扣除1分。
7.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罰款的,使用人承擔一切責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務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類事故及損失可以免除當事人責任。
9.當遇到交通事故及車輛損壞時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可根據事件輕重酌情處理。
10.帶人行駛,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駛,一次扣除1分。
12.酒後駕車者作除名處理。
Ⅱ 電動汽車的管理規定
國家發政委「新能源汽車公告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已於2007年11月1日施行。「城鎮鄉村農用(專用)電動汽車通用技術條件」也在醞釀過程中,純電動汽車商業化在農村已經初現雛形,我們不該視而不見。
將來符合國際和符合市場需求的純電動汽車必定遵守以下幾項:1、電動車輛研發製造運營必須符合國家各項相關法規。整車、零部件性能必須滿足國家技術標准和各項具體要求。2、電動車輛是以電為能源,由電動機驅動行駛的,不再產生新的污染,不再產生易燃、易爆之隱患。3、電動車輛儲能用的電池必須是無污染、環保型的。且具有耐久的壽命,具備超快充電(2-3C以上電流)的功能。車輛根據用途確定一次充電之續行里程,以此裝置夠用電量的電池組,充分利用公用充電站超快充電以延長續行里程。4、電動機組應有高效率的能量轉換。剎車、減速之能量的直接利用和回收,力求車輛之綜合能源利用的高效率。5、根據車輛用途和行駛場合設定最高車速,且不得超過交通法規的限定值,以合理選擇電動機的功率和配置電池組容量。6、車輛駕駛操作,控制簡單有效、工作可靠,確保行車安全。7、機械、電氣裝置耐用少維修。車輛運營之費用低廉。8、以目標市場需求為依據,提供實用、合適車型滿足之,力求做到技術、經濟、實用、功能諸方面的綜合統一。
將來產業化、商業化為用戶所歡迎的電動汽車,必定符合以下幾點特徵:准確的定位、恰當的用途、宜駛的區域、最佳的效能。合適的車型、經濟的配置。可靠的性能、便當的操控。環保的電池、耐久的壽命、夠用的電量、超快的充電、完善的網路、到位的服務。低廉的費用、最少的維修。
Ⅲ 電動汽車有相關的規章制度嗎
汽車修理廠規章制度
汽車銷售規章制度
汽車4s店規章制度
汽車美容規章制度
汽車修理規章制度
汽車俱樂部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最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規章制度全集
國家汽車報廢標准
Ⅳ 求一篇關於汽車4s店員工責任與規章制度
為規范4S店日常工作行為規范,加強內部管理,切實有效的提升工作質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 考勤及休假制度:
1、嚴格按照公司分階段實施的上下班及打卡時間執行考勤制度,以打卡時間為准,中午一次未打卡視為上午早退,下午脫崗;
2、遲到或早退10分鍾之內,視為遲到或早退,以月度為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負激勵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30元……以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30分鍾以上的,視為曠工,以月度為單位,第一次曠工,負激勵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視為非正常離職;
4、要求行政部不定時抽查人員在崗情況,上班時間若未請假、未到行政部備案又不在崗的,視為脫崗以月度為單位,第一次脫崗,負激勵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150元……以此類推;
5、遲到或早退10分鍾—30分鍾的,視為脫崗;
6、公司所有員工每月有四天帶薪休息日,原則上不允許連休,禮拜六和禮拜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允許休息;部門主管月度前3天及最後3天不允許休息;當月有法定節假日的,當月帶薪休息日相應增加,當月帶薪假若未休完的,當月作廢,不累加;
7、上班期間若員工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必須到行政部備案;
8、公司員工需請假的,以見到請假條為准,不接受電話或簡訊請假。
9、必須提前一天,由職務代理人簽字確認代理,並向部門主管遞交請假條,領導簽字後方為認可(員工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的總經理批准);
10、 若指紋打卡機打不上的,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報備,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11、 婚假(僅針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員工結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1)依據員工領取結婚證時的實際年齡核定休假天數。
2)男未滿二十五周歲,女未滿二十三周歲結婚休假5天。
3)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結婚休假7天。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且包括法定假期、公休日等。
5)申請婚假憑結婚證書復印件,公司致賀金200元。
12、產假(僅針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1) 公司女員工生產時,給予產假(含節假日、公休),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子女出生後三個月內將出生證明報行政部,公司致賀金200元。
2) 普通分娩的員工,產假天數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 已婚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含)以內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
Ⅳ 電動車專賣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那也是普通臨街店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去你家隔壁看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