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動汽車政策
『壹』 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
中國目前有三家車企一個省份明確發布了關於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
長安汽車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長安汽車正式公布了香格里拉計劃,宣布在2025年正式停售傳統燃油車,並推出21款全新純電動汽車,12款插電混動汽車,以全面步入電氣化格局。此外,長安汽車還將投入200億元到共享汽車、充電配套設施等領域。。
北汽集團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根據北汽集團「引領2025戰略」計劃,從2020年起,北京地區將停售燃油車型,2025年則在全國范圍內停售燃油車型,只是停售車型中都不包括越野車型。
海馬汽車
燃油車停售時間:2025年
面對自主品牌的「大佬」都宣布停售燃油車了,海馬汽車也坐不住了,宣布未來將布局混動車型、純電動車型,並將在2020年後推出兩大專屬新能源車型的模塊化平台,而在2025年全面淘汰燃油車。
海南省
燃油車停售時間:2030年
根據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形勢,《規劃》中提出了六大方面具體措施。其中,在推進增量和存量汽車雙向清潔能源化方面提到,2025年前後將適時啟動燃油汽車進島管控時間表研究工作;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
望採納
『貳』 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哪些相關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補開始發放
受今年年初「騙補核查」影響,2015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延遲發放,導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狀態。今日(12月2日)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已經收到「國補」發放通知,除企業提出申訴的部分外,其餘將於近期發放。
9月份,財政部通報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情況,其中有多家車企存在虛構銷售、有車缺電、領補後閑置的情形。據媒體揭露,有些車企為了騙補,把電池重復安裝在不同的車殼上,然後「賣」給子公司,找政府反復領補助。這樣的「空殼車」,莫說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國家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在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國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車市場蓬勃發展,但部分車企為何忙於騙補?
作為有形的手,產業政策都有相應的著力點,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思路偏向鼓勵銷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中,對純電動客車的補助只看車身長度,車越長,補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車賣出去,就能拿補助。
這樣的著力點有些「找偏了」,容易導致企業重銷售而不重研發。對於騙補車企來說,把車「賣」出去就能賺錢,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搞研發?而那些真正投入資金搞研發的企業,即使有政府補助,也會覺得在競爭中吃了虧。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一個全行業、系統性的核心難題,就是動力源(11.680, -0.25, -2.10%)轉換的問題。這既包括「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的效率與安全等技術問題,也有應用場景的問題,如鋪設充電樁和換電站、充電介面統一標准等。
經驗表明,光靠鼓勵銷售,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政策著力點可以考慮向研發端和基礎設施搭建上傾斜。我們看到,2016年的純電動客車補助政策不再只以車身長度為准,而是增加了「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純電動續駛里程」等科技指標,這些改變才真正有助於那些研發型企業成長。
「當潮水退去,就知道誰在裸泳。」隨著我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財政補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補助存活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技術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真正致力創新的企業必將贏得競爭。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4月2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出台,在未來5年,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來,補貼額度逐年下降,享受補貼的車輛標准逐年提高,同時,政府對汽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斷降低,顯示政府希望由市場力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具體的退坡辦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新能源車型補貼標准都實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貼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對象依然是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車輛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其中,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門檻由之前的80公里續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對車輛的最高時速也要求不低於100公里/每小時。
『叄』 我國現行新能源汽車有哪些扶持政策
純電動車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金額 =(里程補貼標准或者車輛帶電量 × 550)二者取最小值 ×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 ×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里程補貼標准:(R = 續航里程)
250km ≤ R < 400km,補貼 1.80 萬元/輛
R ≥ 400km,補貼 2.50 萬元/輛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標准:(T = 電池能量密度)
125Wh/kg ≤ T < 140Wh/kg 補貼系數 0.8
140Wh/kg ≤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0.9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1.0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標准:
整車整備質量(m)與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門檻條件:
m ≤ 1000kg 時,Y ≤ 0.0126 × m + 0.45;
1000 < m ≤ 1600kg 時, Y ≤ 0.0108 × m + 2.25;
m> 1600kg 時,Y ≤ 0.0045 × m + 12.33。
百公里耗電量(Y)優於門檻 10(含)- 20% 的車型按 0.8 倍補貼;
優於門檻 20(含)- 3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優於門檻 35%(含)以上的車型按 1.1 倍補貼。
插電混動車型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額度: 1.0 萬元/輛。
補貼條件:
1.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不得低於 50km;
2.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低於 80km 的:
用車輛 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
比值介於 55%(含)- 60% 之間的車型,按 0.5 倍補貼;
比值小於 5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3.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高於 80km 的:
其A狀態(純電行駛)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 2019 年門檻要求,即可享受全額補貼。
燃料電池車:
2019 補貼政策未公布。
其他政策:
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過渡期政策說明: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為過渡期。
過渡期期間,符合 2018 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 2018 年補貼對應標準的 0.1 倍補貼,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6 倍補貼。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8 倍補貼。
補貼地域差異:
根據中央要求,各地區在過渡期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於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肆』 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把握適度的行政力度,多運用市場化手段
當前,我國能源政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政策導向為鼓勵節約能源、使用綠色能源。新能源的市場發展前景需要靠企業自我挖掘,過度的行政手段會對企業的正確預期產生干擾。行政式能源市場化政策可適當放鬆,制定多樣化的能源政策,從多個角度發揮其作用。
鼓勵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能源政策
國家可出台宏觀調控層面的能源政策,如能源價格、能源法律法規等。而對於需要根據地域發展情況、能源分布特色制定的政策,則可由各地區視情況制定,但為避免各地區忽視社會整體福利,國家可以制定能源的原則性條款,如環境保護條款、清潔能源優先發展條款等。
加大能源產學研合作激勵力度
新能源的推廣使用需要成套技術支持,相對於後期投人生產來說,前期的研發投人成本巨大,普通企業無法承受或獨自承擔。這我國推廣新能源替代傳統非綠色能源,除了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激勵性政策外,可間接通過前期技術研發支持等政策引導能源發展方向。
『伍』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是怎樣的
近幾年,我國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發展給予支持和鼓勵。2014年中央對純電動汽車最高補貼為5.7萬元,雖然較2013年減少3000元,但是補貼力度依然較大。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高補貼3.325萬元,新能源汽車還可以享有地方補貼和其他優惠政策。除了購車補貼之外,中央進一步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扶持力度,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車型,免徵車輛購置稅。此外,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財政補貼政策有望出台,總補貼規模或達千億元級別。整體來看,財政補貼持續到2020年,部分省市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新能源汽車不限購、公務車優先採購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的減免等一系列政策帶動了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大幅增長。但是除了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之外,制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明顯改善,且新能源汽車產業當前仍缺少來自消費者的自發需求,因此僅靠政策刺激無法取得長久發展。企業不應以獲取政策補貼為目的,應該發揮主動性,尋找行業發展的內生動力,擴大市場需求。
『陸』 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按照我國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准化總體部署,在國家標准委協調和支持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組織,全國汽標委牽頭,汽研中心、電力企業聯合會和電器科學研究院共同起草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2部分:交流充電介面》、《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3部分:直流充電介面》三項國家標准;由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電力企業聯合會和汽研中心共同起草了《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國家標准。該四項標准已於2011年12月22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公告2011年第21號」批准發布,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
『柒』 我國對電動汽車的促進政策是怎樣的
原來(2012年年底示範運行)的新能源汽車補助包括混合動力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車、燃料電池車(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
『捌』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