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新能源汽車上牌
㈠ 深圳電動車新規2020上牌
深圳電動車備案操作流程
第一步:刷臉登錄
進入「易騎行」小程序後,進行電動二輪車備案申報頁面,首先完成刷臉登錄,臉部正面對准攝像頭刷臉驗證成功後,進行下一步信息登記。
超標的電動車將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寶安區和光明區超標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再予以發放黃色過渡期標識。已備案並發放黃牌標識的車輛仍可繼續使用,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違反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應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相關標准並已獲得CCC認證。
現在去買電動車符合新國標才能備案,那怎樣的電動車才符合國家標准呢?
1、查看車輛外觀、參數。根據國家頒布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具有腳踏功能、最高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含電池在內重量不得超過55kg、電機功率最高不得超過400W、電池電壓最高不超過48V;
2、查看合格證上的整車編碼是否為15位純數字組成;
3、通過登錄(http://www.gdems.com/mgr/o2oapi/v1/ebike/preApplyfrom
=timeline&isappinstalled=0),輸入整車編碼查詢。
㈡ 2019年8月7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將拿不到深圳地方補貼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深圳,即將迎來取消地方財政補貼時代。地方保護主義的破除,將營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環境。
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該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車除外)的購置財政補貼標准將3種要求執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細則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待國家政策出台後,另行制定公布。本實施細則有效期為5年。
(一)申請條件
1.對車輛的要求
(1)享受補貼的車輛須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2)車輛在深圳市范圍內的運營里程應當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有關要求,累計達到2萬公里。
(3)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車輛,不作運營里程要求。
2.對企業的要求
(1)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要求,確保產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加強關鍵零部件質量保證,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據財建〔2015〕134號文要求,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應當按照扣減國家和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
(3)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以下簡稱財建〔2016〕958號)有關要求,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
(4)生產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由生產企業在深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申報的,其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按三種情況執行:
根據財建〔2019〕138號文和財建〔2016〕958號文對「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等有關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除外)購置財政補貼標准按以下3種情況執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8〕18號文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中補貼標準的50%執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9〕138號文有關要求,過渡期期間:
(1)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
(2)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根據財建〔2019〕213號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2)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作為全國首批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和私人購買補貼試點城市,深圳率先實現了公交出租全面電動化,在產業發展方面擁有優越的市場環境、完整的產業生態和較為完備的資源配套,正在進入從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的競爭階段。
二、充電設施建設補貼
在深圳市內建設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本實施細則所稱充電設施是指各類新能源汽車集中式充換電站和分撒式充電樁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包括充電站構築物、充電站(樁)等充電設備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監控系統的相關配套設施等。
(一)申請條件
1.對充電設施的要求
(1)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充電設施建設項目應在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辦理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委第44號令)要求,應當進行節能審查的充電設施項目,需取得市(區)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3)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應當符合《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范》(GB50966-2014)、《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准》(GB/T51313-2018)、《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規范》(NB/T33004-2013)等國家、行業標准規范和廣東省、深圳市關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有關規定。
(4)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准與准則》等規劃要求,新建建築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給予建設補貼。
2.對企業的要求
(1)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原則上由單一企業申請,且企業注冊地在深圳市。
(2)建設企業(以充電設施產權歸屬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計建設的充電設施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申請補貼。同一建設企業首次申領補貼後新增建設總功率達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請。
(3)建設企業應當建立(或委託建立)企業充電設施安全監控平台,並接入深圳市統一充電設施安全監管平台,全面、准確、實時上傳相關信息。
(4)建設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建設企業委託其他企業運營的,其委託運營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
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三、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在深圳市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由生產企業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時按照單位千瓦時專項計提一定額度的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在完成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後,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9〕1號)有關規定申領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㈢ 深圳政策調整 2019年8月7日後上牌新能源車不再享受地方補貼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中補貼標準的50%執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
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而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將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也就是說,以特斯拉model3為例,2019年或2020年購買的均可以享受國家補貼,但2019年6月25日之後購買的新車將不再享受地方補貼,地方補貼約2至3萬元。
但事實上,由於2019年特斯拉國產後生產成本降低,即便是深圳地區消費者不享受地方補貼,其購入總價也低於早期售價。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㈣ 2020年國五混動新能源還上上深圳牌嗎
2020深圳混動車上牌政策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小汽車是可以在深圳上綠牌的。而動力來源於汽油、沒有充電口、無需外界電源的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是不可以上綠牌的。2020年深圳對於純電動汽車或PHEV車型採取的是免搖號政策,而普通的混合動力車型是需要搖號上牌的。
深圳哪些混動車能上綠牌
目前在深圳能上綠牌的混動車有卡羅拉雙擎E+、傳祺GA3SPHEV、博瑞GEE950等。像是常見的純電動車如蔚來、特斯拉、廣汽新能源、小鵬和北汽新能源的純電車型都可以在深圳上綠牌。
同時如果你在深圳有公司的話,可以嘗試以公司的名義進行搖號,畢竟公司搖號中標的幾率還是挺大的。在深圳一直無法搖到號牌,考慮購買純電動汽車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深圳混動車上牌流程:
1、備齊資料,.領取表格並規范填寫相關信息;
2、查驗機動車登記審核資料、選取機動車號牌;
3、繳納機動車牌證工本費;
4、領取機動車號牌。
㈤ 2020深圳已經滿足藍牌搖號條件的情況下,新能源只要買了車就可以直接上牌,不需要搖號嗎
是的,新能源車載深圳是不需要搖號的。
㈥ 2021年深圳電動車怎麼上牌
電動車磷酸鐵鋰電池
符合新能源電動車新國標的都是可以上牌照的,記得帶上購車發票合格證身份證去到車管所領表申請牌照就可以了。
鉛酸電池的充放電循環次數是350左右,三元鋰電池的充放電循環次數是800左右,磷酸鐵鋰電池的充放電循環次數是2000左右。磷酸鐵鋰電池儲存溫度-10~35℃,磷酸鐵鋰電池放電工作溫度-20~65℃。
購買鋰電池前先看看其使用的電芯是不是A品,電芯的質量決定這電瓶的質量,如容量和能量密度等,其次找個大廠家出品的鋰電池,生產工藝成熟,售後有保障,鋰電池市場參考價1250元/KW.H。如果你需要跑長途,最好裝一台增程器,有了它不怕半途沒電,它能助你馳騁無憂。
㈦ 2020年粵S牌新能源汽車去深圳限行嗎
只要不是深圳車牌去到深圳的話,早晚高峰期是限行的。可以考慮上牌一輛深圳的新能源車。
㈧ 深圳市2020年混動車車牌要搖號嗎
深圳市現在混動車車牌不需要搖號,只要你在深圳有居住證跟社保就可以了,不需要搖號,只要申請就會有牌。
2014年12月,深圳汽車限購令從18時實施,有效期暫定5年。每年指標是10萬個。
針對電動小汽車。指標數2萬個,採取搖號方法;針對普通小汽車的指標是8萬個,50%採取競價,會根據當地汽車市場需求等去適度調整。因為限購引發了市民排隊購車,29日下午6時許,深圳多家4S店被警方和稅務部門封門。
2014年12月29日下午,小汽車「限購令」突降深圳,多部門組成的「執法隊」旋即封鎖了部分4S店,禁止汽車交易。
㈨ 2020年,我在深圳,前年競拍得一藍牌,現在想增購新能源車(特斯拉毛豆3)可以直接上牌么
可以的。深圳的政策規定,同個名下擁有一台汽油車指標還可以再申請一台新能源指標,你可以直接再申請一台新能源汽車指標,並直接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