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電池包標准規范
1. 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上有什麼標准
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BMS)是連接車載動力電池和電動汽車的重要紐帶,
其主要功能包括:電池物理參數實時監測;電池狀態估計;
在線診斷與預警;充、放電與預充控制;均衡管理和熱管理等
2. 電池行業標准規范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工信部於2015年9月7日發布,文件中規定,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電池年產能不低於1億瓦時,消費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5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單體電池體積能量密度≥550Wh/L,循環壽命≥4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1]
鋰電池國家標准
鋰電池檢驗標准
負極材料
鋰離子動力電池
規范目的
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轉型升級,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依據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障質量、安全管理、推動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
規范內容
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
鋰離子電池行業的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節能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及布局要求,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要求。[2]
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逐步遷出。
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對促進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等確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加強組織論證。
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
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鋰離子電池行業相關產品的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能力;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主要產品具有技術發明專利。
企業應滿足以下規模要求:
電池年產能不低於1億瓦時;
正極材料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
負極材料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
隔膜年產能不低於2000萬平方米;
電解液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電解質產能不低於500噸。
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於實際產能的50%。
企業應採用工藝先進、節能環保、安全穩定、自動化程度高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在電極製造和電極卷繞或疊片等關鍵工序應採用自動化設備,注液時具備溫濕度和潔凈度等環境條件控制,具備有機溶劑回收系統。工藝、裝備及相關配套設施應達到以下要求:
1.應具有電池正負極材料鐵、鋅、
3. 電動車電池三包標准。
測試電池的標準是電池容量底於新電池的60%,可以用放電儀測試。新電池48-12電池新的5A放電時間大越就是2個小時多20分鍾。在一年之內低於放電時間的60%為不合格電池。
4. 印度電動汽車電池包執行什麼鹽霧標准標准號是多少
鋰電池印度BIS認證要求:
一、發證機構: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 (BIS)
二、BIS證書有效期:2年
三、印度BIS認證強制執行時間:2015-08-13日後,所有的攜帶型產品的可充電電池都需要有BIS注冊。包括不可拆卸的電池,例如iphone里的電池包。
四、測試報告:需BIS認可實驗室出具,所有測試必須在印度當地實驗室進行,不接受CB報告數據;
五、BIS認證分以下兩步進行:
1 測試:我司做好預測試後,將樣品快遞到印度實驗室測試
2 注冊:由當地進口商或印度合作代理商進行,所有注冊文件需要提交紙質的報告到BIS;
六、規費、周期、送樣要求、檢測標准
檢測標准:IS 16046
7、電池系列劃分原則:
A 電池包:
相同的標稱電壓
相同的結構設計,相同的電池芯
相同的電極/電解質
B 電芯
相同的標稱電壓
相同的結構設計
相同的電極/電解質
相同的儲存容量
印度認證BIS認證需要注意的:
1.Safety報告
不接受CB報告,不做EMC.無國偏差!
2.插頭和線需提供印度認證,
3.由工廠,製造商注冊申請,不接受貿易商申請
4.客戶在印度當地有代表:當地的代理商必須配合簽字蓋章一些資料和文件並且承擔在當地的一些風險(立訊可提供當地代表)
5.一般消費類產品不需要驗廠
6.....
5. 求,現在新能源汽車電池盒的技術要求標准。
新能源汽車是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車.包括燃料電池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和太陽能汽車等。
純電動汽車,目前蓄電池單位重量儲存的能量太少,還因電動車的電池較貴,又沒形成經濟規模,故購買價格較貴,至於使用成本,有些試用結果比汽車貴,有些結果僅為汽車的1/3,這主要取決於電池的壽命及當地的油、電價格。
6. 電動車電池的三包規定有哪些
一、 三包維修范圍:
1. 內胎在購車半個月內如發現沙眼可以更換(自行修補、人為破損或硬器戳穿者不予更換)。
2. 電鍍、油漆大件(車把、輪圈、鏈輪、曲柄、覆蓋件)在半年內發現大片自行脫落或大面積起泡者予以調換(屬人為破損、劃傷不屬三包范圍)。
3. 車架、前叉、車把、在兩年內有開裂現象予以更換,搖臂及液壓前叉在壹年內有開裂現象予以更換(外力撞擊、強力顛簸、超載重物致開裂者不屬三包范圍)。
4. 產品自售出之日十五日內,蓄電池不足額定容量90%,更換新電池。蓄電池在一年內發生故障,經測不足額定容量60%的,重新配組後應達到額定容量60%以上,三包有效期不重新計算。如更換新蓄電池的,按3‰折舊率/日,收取折舊費。
5. 控制器、儀表、充電器在一年內功能失效者予以更換。
6. 有刷電機在二年內、無刷電機在五年內發生電機殼座開裂、電機燒壞等故障者予以保修。
★特別提醒:上述時限均以購買日期為准。
二、不屬「三包」的范圍和內容:
1. 用戶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
2. 用戶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鑒定和分析的故障。
3. 用戶使用、保管不當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
4. 易損件、消耗品不予「三包」(易損件、消耗品為:保險絲、橡膠件、剎線、輻條、外胎、內 胎、燈泡、鞍座面、倒車鏡、塑料件)。
5. 無購車發票、保修卡或卡、物不符的車輛。
6. 使用說明書規定范圍之外自行拆損件。
7. 其它未列入范圍的配件原則上屬三包維修范圍的,保修期限按半年計算。
8. 凡非本公司部件的車輛,造成其它部件損壞的一律不予三包;
9. 電機在使用過程中,水位超過電機軸造成進水燒壞電機的一律不予三包。
三、保修原則:
1.「三包」范圍以外的故障及「三包」期後的主要件本廠仍負責修理,但酌情收費。
2. 廢舊蓄電池必須一比一回收,返回電池製造廠,以免污染環境。
拓展內容:
更換過的電瓶還能不能享受三包?網頁鏈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內容來源於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7. 電動汽車國家標准
電動道路車輛用 鉛酸蓄電池 "GB/T18332.1-2001
QC/T 742-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 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GB/T18332.2-2001
QC/T 744-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鋰離子蓄電池 "GB/Z18333.1-2001
QC/T743-2006"
電動道路車輛用 鋅空氣蓄電池 GB/T18333.2-2001
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電動汽車用儀表 GB/T19836-2005
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GB 4094-1999
GB/T 4094.2-2005"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 GB/T18387-2008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19751-2005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污染物排放 GB/T19755-2005
8. 新版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有何變化
第一,在術語上,把「動力蓄電池」改為「動力電池」,更符合行業常用語。其內涵並未發生變化,是指在汽車上配置使用的、能夠儲存電能並可再充電的、為驅動汽車行駛提供能量的裝置,包括鋰離子動力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和超級電容器等,不包括鉛酸類電池。
第二,產能要求大幅提高。新版規定,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對比可知,新版對鋰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擴大了40倍。對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擴大了10倍。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的產能要求稍微寬松一點,只翻了一倍。根據相關機構的調研數據,從主流動力電池企業的產能來看,目前能達標的屈指可數,僅比亞迪一家。
第三,對企業新增安全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近兩年內沒有出現生產經營和產品應用重大安全事故。
第四,生產條件方面,新增關於監控和一致性的兩項要求。一是必須具有「實時監控的生產環境監控系統」。二是企業應具有規范化的工藝流程,並建立從原材料、半成品、生產過程工藝參數、產品出廠等完整的監測體系,具備工藝精確控制等產品一致性保證能力。
第五,技術能力方面,新增設備和研發能力的兩項要求。首先,企業應配備至少滿足材料分析、研發試制、安全評價、性能評價等的相關開發工具、軟體、研發及測試驗證設備、試制設備(含中試線)等。其次,企業應具備完整的產品研發經歷,並具有產品研發持續投入保障能力。
第六,產品要求方面,動力電池產品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並經具有資質的汽車動力電池相關檢測機構測試合格。與舊版政策相比,新增了QCT897-2011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和GB/T汽車用動力電池編碼規則。
第七,售後服務能力方面,新版意見稿的要求更加具體,企業應具有對動力電池故障快速響應能力,以及動力電池使用、故障及主要問題總結分析的能力。另外,電池回收的責任主體不限於系統企業,所有動力電池企業都應滿足國家和地方關於動力電池產品回收利用相關的政策法規要求。
第八,整體規范管理方面也有小調整。暫停公告資格的企業,應限期整改,整改後再次核查仍不符合的,將從目錄中予以撤銷。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列入公告,屬於直接關系安全事項的,撤銷後3年內暫停受理公告申請。
2015版汽車動力電池規范條件的實施時間並不長,從2015年5月1日至今只有一年半時間,但其引發動力電池行業發生的變化非常劇烈。目前工信部已經評選了四批准入企業,一共57家,包括56家單體企業、1家系統企業。根據最新統計,申請的企業已經多達70家,而外資動力電池企業遲遲還未能獲得准入。對於還未能進入電池白名單的企業來說,新版規范條件意見稿明顯把門檻拔得更高了,光是產能這一項要求就能把絕大部分企業拒之門外。
已經獲得准入的企業也不能高枕無憂,工信部將對目錄進行動態管理,很有可能還面臨重審。今年4月底,工信部發布動力電池目錄申報補充條件後,前三批准入企業根據要求做了補充檢測,現今看來還需再檢測審核。
整體來說,動力電池企業面臨政策標准上的挑戰非常嚴峻。
9. 純電動汽車電池衰減廠家包換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國家標準的包換同樣電池,是在半年內。廠家的保用,是建立在收費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