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汽車免購置稅和車船稅嗎
⑴ 購買新能源汽車是否免徵車輛購置稅
截至2019年3月,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017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1)純電動汽車免購置稅和車船稅嗎擴展閱讀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⑵ 新能源汽車車船稅
截止2019年,新能源汽車是免收車船稅的,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無需繳納車船稅。
根據《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對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
(一)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二)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准: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准;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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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四條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徵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徵車船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並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徵車船稅。
⑶ 電動汽車上牌要購置稅嗎
電動汽車只要是在新能源汽車名錄中的,上牌就不用繳納購置稅。
1、電動汽車屬於新能源車,在工信部注冊的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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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置稅的定義
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徵收的購置稅制設置范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徵收的稅收。如車輛購置稅等。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購置稅將恢復10%的稅率。在此之前,購置稅為7.5%的稅率。
2、購置稅計算方法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情況確定。
⑷ 純電動汽車有購置稅嗎
純電動汽車沒有購置稅。
《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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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徵收范圍單一
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征稅,范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徵收環節單一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它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3、稅率單一
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徵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對象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征簡便、負擔穩定,有利於依法治稅。
⑸ 買純電動轎車還要交稅嗎
截至2019年8月,買純電動轎車不需要交購置稅。
根據《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第一條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第六條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提供其他虛假信息等手段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處罰。對已銷售產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或者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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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新能源汽車所有人在動力蓄電池需維修更換時,應將新能源汽車送至具備相應能力的售後服務機構進行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在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要求時,應將其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蓄電池。
動力蓄電池所有人(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應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私自拆卸、拆解動力蓄電池,由此導致環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廢舊動力蓄電池的收集可參照《廢蓄電池回收管理規范》(WB/T1061-2016)等國家有關標准要求,按照材料類別和危險程度,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分類收集和標識,應使用安全可靠的器具包裝以防有害物質滲漏和擴散。
⑹ 新能源汽車需要買購置稅嗎
不需要。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第一款第一條規定:
新能源汽車不需要買購置稅,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2、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
3、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4、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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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相關法條:
第三款: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
1.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
2.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3.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給國家稅務總局。
⑺ 純電動乘用車是否屬於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否需要繳納車船稅
純電動乘用車不在車船稅征稅范圍,不征車船稅。但是注意,不叫免徵。
⑻ 小明購買了一輛純電動小汽車,每年需要繳納車船稅嗎
符合規定的電動汽車可以免交車般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1號)規定:二、對使用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
(一)免徵車船稅的使用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二)免徵車船稅的使用新能源汽車(不含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下同),應同時符合下列標准: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純電動續駛里程符合附件3標准;
3.使用除鉛酸電池以外的動力電池;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計電能消耗)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輕型、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具體標准見附件3。
免徵車船稅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標准另行制定。
三、符合上述標準的節約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車,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不定期聯合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