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
⑴ 新能源汽車補貼怎麼領
在4s店即可領取
國家補貼與地方補貼均是由經銷商墊付,搜集購車者的相關資料後提交政府部門允於批復與報銷。
因此消費者在購置新能源電動車時只需要支付扣除雙重補貼之後的價格,在辦理完完稅證明後,車主需把發票原件、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完稅證明這四份文件,拍好照片,發給4S店即可。
補助范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
(1)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補貼對象:
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⑵ 新能源汽車補充清算,對哪些企業有利
對於新能源汽車補充清算,對很多企業都有很大的優勢,新政的實施也加速了行業的“洗牌”,依靠補貼生存的低端企業註定被淘汰。新能源汽車企業只有加快創新驅動,提高產品實力,才能對沖補貼下降的影響,備受期待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終於出台。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改委明確了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和清算辦法。2019年新政提出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不低於250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續航里程不低於50公里,補貼乘用車續航里程只劃分為250至400公里和400公里以上。
“與前一年相比,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減少了近一半。”全國乘用車協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與前幾年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不同,該政策根據技術先進、質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保持技術指標上限基本不變,重點支持高能耗、高技術水平的優質產品,同時鼓勵企業注重安全性和一致性。
⑶ 最新下發的新能源電動轎車補貼詳細流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大氣污染治理,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將有關補貼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託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一)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選擇積極性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
(二)示範城市或區域須滿足以下條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於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於5000輛。
2.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於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
3.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
4.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公交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已出台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
5.相關城市須接受年度考核評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廣目標的將予以淘汰。
(三)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城市,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於10月15日前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四部委將對上報方案進行審核評估,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
二、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
(一)補助范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二)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三)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四)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並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體補助標准見附件。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准維持不變。
三、對示範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
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於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獎勵辦法及標准另行制定。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⑷ 重磅!2020新能源補貼政策出爐,騙補將不復存在
受經濟下行以及補貼退坡等影響,國家大力扶持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從去年開始便出現了下滑的跡象。除此以外,特斯拉國產化以後,也對國內的不少電動車品牌造成了不少的沖擊。而為了提振新能源車的市場,國家在近日也發布了關於新能源汽車的一系列新政,其中就包括了將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不過,從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的朋友圈中,我們還是能看出小鵬對於新政的反應總體來講還是比較淡定的。而對於那些新能源車的潛在客戶來講,補貼新政的出台反倒能讓他們以更加實惠的價格買到心儀的車型,或者再換個角度來講,國家對新能源車市場的引導,已經逐步回歸正軌,讓產品實力提升來爭奪市場,這才是好事情!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⑸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的通知
財建[2010]230號
有關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有關決定,加快汽車產業技術進步,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於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的請示》(財建[2010]41號),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根據汽車產業基礎、居民購買力等情況和有關要求,四部委選擇5個城市編制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實施方案,並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後啟動試點。試點補助資金管理按照《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執行。
為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創新,切實抓好試點工作。要跟蹤新能源汽車試點運行情況,及時將試點效果、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以及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函告四部委。
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大氣污染治理,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將有關補貼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託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一)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選擇積極性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
(二)示範城市或區域須滿足以下條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於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於5000輛。
2.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於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
3.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
4.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公交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已出台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
5.相關城市須接受年度考核評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廣目標的將予以淘汰。
(三)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城市,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於10月15日前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四部委將對上報方案進行審核評估,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
補貼
(一)補助范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二)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三)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四)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並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體補助標准見附件。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在2013年標准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准維持不變。
財政獎勵
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於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獎勵辦法及標准另行制定。
⑹ 2021年新能源汽車還有補貼嗎
有補貼。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
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6)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擴展閱讀
要求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准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范要求。加大僵屍企業退出力度,鼓勵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
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盲目投資、違規建設等亂象,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和企業聚集,不斷提高產能利用率和產業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購置補貼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
⑺ 新能源汽車國家怎麼補貼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4月23日起實施。《通知》明確,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車型不再享受政策優惠,「換電模式」車輛則不受此規定影響。詳見↓
一、延長補貼期限,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
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為加快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准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
二、適當優化技術指標,促進產業做優做強
2020年,保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技術指標不作調整,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駛里程門檻。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定。支持「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發展,鼓勵企業進一步提升整車安全性、可靠性,研發生產具有先進底層操作系統、電子電氣系統架構和智能化網聯化特徵的新能源汽車產品。
三、完善資金清算制度,提高補貼精度
從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補貼政策結束後,對未達到清算車輛數量要求的企業,將安排最終清算。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新型商業模式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
四、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
將當前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調整為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範,中央財政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範城市給予獎勵(有關通知另行發布)。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五、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強化管理,要把補貼核查結果同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按要求審核公示的上報資料不予受理。切實發揮信息化監管作用,對於數據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補貼。對監管不嚴、造成騙補等問題的地方和企業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根據資源優勢、產業基礎等條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強化規劃的嚴肅性,確保規劃落實。加大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力度,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採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購、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貨車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優勢。
⑻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何時取消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完全取消。
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近日發布「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根據新政,新能源汽車補貼額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財政補貼不得超過中央單車補貼額的50%。
從個人購純電動車最高補貼12萬元,到2016年最高補貼11萬元,再到2017年最高補貼6.6萬元,直至2020年補貼完全取消。
(8)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擴展閱讀:
目前,充電樁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突破,去年,公共充電樁的數量從年初不到5萬個,增加到年底的15萬個,全年增量是上年度的6倍,我國一舉成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最快的國家。
同時,目前我國新型動力電池單體的能量密度,已經達到220瓦時每公斤,價格每瓦時1.5元,相比2012年,能量密度提高了1.7倍,價格下降了60%,純電動汽車的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以及舒適性,相比幾年前都有了大幅提升。
此外,我國還建立了結構完整、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已經建成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和中原四大動力電池產業的聚集區,年產能已達到100G瓦時,成為全球最大的動力電池生產國。
汽車工業協會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增長呈現前低後高的走勢。15家新能源汽車公司發布的凈利潤預計增長超過30%;7家公司預計業績增長幅度100%以上。
參考資料:新華網—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完全取消 業內:銷量將保持穩增
⑼ 又一筆新能源汽車補貼落袋,宇通、比亞迪、金龍各獲補超10億
年初以來,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資金開始清算,並陸續發放到企業手中。截止發稿前,汽車縱橫跟蹤到8家上市車企發公告稱已收到上述補貼,發放年度不盡相同,數額僅供參考。(本文僅統計2020年1月以後收到的補貼款項)
1宇通客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7.17億元
2020年2月21日,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66)發布公告,收到鄭州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款17.17億元(171,743萬元),系部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購車客戶應享受推廣補貼所對應的應收賬款。
2比亞迪: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3.42億元
2020年3月2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594)發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於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合計人民幣13.42億元(134,226萬元)。
3廈門金龍: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2.96億元
2020年1月21日,廈門金龍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686)發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分別收到廈門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補助資金6.60億元(66,009萬元)、6.36億元(63,617萬元),上述推廣補貼款項合計為12.96億元(129,626萬元)。
4中通客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9.55億元
2020年1月21日,中通客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957)發布公告,收到聊城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9.55億元(95,532萬元),用於清算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
5北汽福田: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8.34億元
近日,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166)先後發布兩筆公告,收到2017-2018年度新能源補貼共計8.34億元。
其中,2020年1月2日,收到北京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8年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合計1.30億元(13,043萬元)。上述款項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
2020年2月26日,收到北京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7年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合計7.04億元(70,381萬元)。上述款項系公司於2017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
6東風股份: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3.39億元
近日,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06)先後發布兩筆公告,收到2017-2018年度新能源補貼共計3.39億元。
其中,2020年3月4日,收到襄陽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2億元,系部分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清算資金。
2020年1月22日,收到襄陽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款1.39億元(139,060,000元)。
7北汽新能源: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1.54億元
2020年1月20日,北汽藍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733)發布公告,其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車常州有限公司收到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9年國家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預撥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1.54億元(15,372.00萬元)。
8江淮汽車:收到新能源汽車補貼3600萬元
2020年1月2日,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418)發布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貼208,692,677.04元人民幣(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補貼)。其中,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獎補資金3600萬元(36,000,000.00元)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